徐圩新区“智慧安监”平台软件开发外包服务项目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徐圩新区“智慧安监”平台软件开发外包服务项目 已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经济发展局以 示范区经备〔2022〕9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洋井公用管廊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现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江苏洋井技术贸易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徐圩新区“智慧安监”平台软件开发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江苏洋井公用管廊有限公司
2.1.2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洋井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2.1.3本招标项目名称:徐圩新区“智慧安监”平台软件开发外包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基于园区综合管理与指挥一体化平台对“智慧安监”平台进行功能升级,包括软件功能升级、数据交换共享、系统架构忧化和视频存储扩容。
2.3交货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4交付使用期: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180天内完成。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6质保期:不低于3年。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562万元,本项目招标人设有期望值,(期望值=562 *95%=533.9 万元),投标人报价超过此期望值,按无效标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化工园区(或化工企业)安监平台或安全生产平台或HSE管理平台建设业绩。
注:①类似业绩的证明需提供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及验收证明,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提供的扫描件必须清晰。
②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投标人名称、采购规模、合同价款、采购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采购合同等不能证明,则需补充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由建设单位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③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采购合同签约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
3.5 投标人拟报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2023年4月-2023年9月由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8.1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投标人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由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投标人承诺书”)
3.8.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 评标办法:4.1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招标人期望值=最高投标限价*95%。
4.2评标入围方法: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入围。
4.3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评标标准如下:
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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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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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56分; 商务响应:14分; 技术响应:20分; 售后服务:4分; 投标人业绩:6分;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价计算方法,方法三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工作人员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99%、100%。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2.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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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报价 (56分)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方法(56分) |
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56分。 |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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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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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响应(20分) |
注:(1)技术响应部分请评委酌情打分,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得分低于70%的需由评委书面写明理由。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 技术响应部分(除“设备技术响应”评分项外)采用暗标制,暗标评审的编制要求为: ①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 ②货物技术标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特别提醒:若货物技术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货物技术标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注:货物技术标采用暗标制进行评审,投标人须将此项内容仅上传至“货物技术标”模块,其他模块不得上传,上传至其他模块按无效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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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技术响应 (5分) |
投标人所有技术指标全部满足招标文件的,满分5分,带“▲”条款为重要性能指标,每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 注:投标人需按照设备技术响应表逐条进行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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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需求理解 (5分) |
根据投标人围绕对本项目建设背景、现状、建设必要性及自有优质资源等角度阐述,进行综合评分,最多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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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设计方案 (5分) |
投标人整体设计理念和方案应符合《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的基本要求,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涉及建设内容和范围所提供的设计方案,从方案思路清晰性、设计科学性进行综合评分,最多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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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实施、验收、培训方案 (5分) |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项目管理、实施、验收、培训等方案的设计和表述,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最多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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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响应 (14分) |
企业实力 (7分) |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一级的得2分,二级及以下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CCR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风险评估)证书,二级及以上的得2分,三级及以下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智慧安监平台、化工园区危险源安全管理系统、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平台类似著作权登记证书,每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 注:以上材料须提供有效的彩色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
项目组人员配置 (7分) |
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电子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注册信息安全专业CISP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2分。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项目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4人,得基础分3分,否则不得分;若项目团队其他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具有系统架构设计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软件设计师、系统分析师的,每个证书得0.5分,最多得2分。(同一人员持多个证书不重复得分,同一证书多个人员持有不重复得分。) 注:投标文件提供拟投入项目人员名单,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扫描件或电子件,并提供由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4月至2023年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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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4分) |
售后服务方案 (2分) |
对投标人售后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包括服务体系、服务内容、故障解决方案、专业技术人员保障等以及质保期后的服务方案等)进行阐述;配合招标方使用该平台系统,建立完整、合理的免费培训计划、培训辅导以及培训内容和相关资料(包含但不限于系统功能的使用、系统的维护、设备的简单维护等)。(2分) |
售后服务时间保障 (2分) |
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系统发生故障,接通知后2小时内到现场,且一般问题4小时内解决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注:投标人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主体和该处响应时间的承诺人须一致,提供的相关承诺原件须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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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6分) |
投标人业绩 (6分) |
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化工园区(或化工企业)安监平台或安全生产平台或HSE管理平台建设业绩,有一个得2分,最多得6分。 注:(1)类似业绩的证明需提供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及验收证明,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提供的扫描件必须清晰。 (2)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投标人名称、采购规模、合同价款、采购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采购合同等不能证明,则需补充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由建设单位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业绩时间的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采购合同签约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价款认定的依据。 (4)分包合同及联合体业绩不予认可。 (5)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打分。 |
提供有效的:
5.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
5.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3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5.4投标人承诺书、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以上资格审查材料不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资料备查,但须将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扫描件须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其他文件”中,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评标阶段。
6. 招标文件的获取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 12 月 07 日至2023年 12 月 14 日;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0元。(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6.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黄工:15896100880 朱工:15161373079 张工:18505182641
7.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 12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8. 其它要求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8.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电子标书制作: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9. 投标保证金9.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采用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否则无效。采用投标保证信用承诺书形式的,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领域试行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通知》【连公管办(2023)1号】文件规定。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具体递交及退还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1、经有权部门核准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有)(上传至“其他投标文件”中);
2、如发现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等相关违法违规情形,可以向徐圩新区招投标办投诉,监管服务电话:0518-82256030。
10. 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洋井公用管廊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洋井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
地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728室 |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徐圩新区方洋管理学院(拓展训练中心) |
邮 编:222000 |
邮 编:222000 |
联 系 人:刘工 |
联 系 人:张工/朱工 |
电 话:0518-82256886 |
电 话:0518-82106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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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 12 月 0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