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山东大学(威海)2024年度建筑电气防火技术检测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万元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名称:
山东大学(威海)建筑电气防火技术检测项目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检测范围:山东大学(威海)校园内所有教学楼(包括每个房间)电气设施进行电气防火技术检测服务。检测区域包括:文学楼、阶梯教室、闻外楼、网络楼、电子楼、教学主楼、艺术楼(含夹层)、科学实验楼、东北亚学院、学院楼、工程实验楼、知行楼、天文台、闻天楼。电气防火技术检测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17.8万㎡。
(二).检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655-2011》、《山东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63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建筑电气防火技术检测评定规程》(DB37/T655-2011)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招标人的管理要求。
(三).电气防火技术检测方案
电气防火检测包括DB37/655-2011所涉及的全项检测项目。
 
该工程变配电设备、低压配电柜(箱)、低压配电线路、低压用电设备、照明装置、插座与开关、等电位联结的抽样比例、数量和方法均按照DB37/T655-2011《建筑电气防火技术检测评定规程》第3.2条规定要求执行。要保证检测质量,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和可靠,提供检测报告,指出存在的电气火灾隐患以及消除这些隐患的整改建议。
配电设备:变压器、高低压配电室、配电箱(盘)、开关箱(盘)等:
变、配电室
1.干式电力变压器
1.1直观检查
1.1.1电压、电流指示值应正常;
1.1.2引线接头、电缆、母线应无过热迹象;
1.1.3测温装置应齐全、完好;
1.1.4变压器声响应正常;
1.1.5风冷装置运行应正常;
1.1.6变压器的线圈浇注体应无裂纹和附着脏物,铁芯、套管表面应无严重积污现象;
1.1.7各部位的接地应完好无损。
1.2仪器检测
1.2.1测量各部连接点(含端子)、引线接头、电缆终端头的温度;
1.2.2探测各种电气连接点、绝缘子、套管、电缆终端头的放电现象。
2.低压配电装置
2.1直观检查
2.1.1电压、电流指示值应正常;
2.1.2各种设备(含母线)的各部位连接点应无过热、锈蚀、烧伤、熔接等异常现象;
2.1.3各种设备的套管、绝缘子外部无破损、裂纹、放电痕迹;
2.1.4低压电气设备的灭弧装置,如灭弧栅、灭弧触头、灭弧罩、灭弧用绝缘板应完好无损;
2.1.5绝缘导线穿越金属构件时,应有绝缘导线不被损伤的保护措施;
2.1.6隔离用的挡板或隔板应无破损和无放电痕迹;
2.1.7电缆终端头应无过热和无放电痕迹;
2.1.8接地应完好;
2.2仪器检测
2.2.1测量母线的连接点、分支接点、接线端子的温度;
2.2.2测量刀开关触头、熔断器触头、电缆终端头的温度;
2.2.3测量柜内火花放电声音和位置;
2.2.4从进线柜上仪表读取各相线电流,测量中性线(N线)和保护地线(PE)的异常电流。测量各分支回路的相线电流。
3.电力电容器
3.1装置电容器组的结构物(台架及柜体)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3.2装设在室内的低压电容器应采用干式塑膜型电容器。
3.3电容器组的断路器、熔断器的接线和放电回路(放电变压器、电压互感器、放电电阻等)及其引线应完好。
3.4电容器组在运行时,应无火花或放电声等放电现象。
3.5低压电容器组控制系统(包括补偿控制器、接触器等控制回路)工作应正常。
4.室内低压配电线路(公共区域)
4.1直观检查
4.1.1金属管配线
闷顶内有可燃物时,其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保护。
导线穿入钢管时,管口处应装设护线套保护导线,在不进入接线盒(箱)的垂直管口,穿入导线后,应将管口密封。
在严重腐蚀性的场所(如酸、碱和具有腐蚀性的化学气体),不宜采用金属管配线。
敷设在潮湿场所的管路,应采用镀锌钢管。干燥场所的管路可采用电线管。
金属管在入接线盒、灯头盒、开关盒等处应符合下列规定: 明装金属管应加锁母和护口,多尘、潮湿场所外侧并加橡皮垫圈。
有震动的地方和有人进入的木结构闷顶内的管路,入盒时应加锁。
敷设的接线盒、灯头盒、开关盒的敲落孔,除对实装管孔敲落外其它备用的不应敲掉。
4.1.2护套线配线
1) 护套线严禁直接敷设在抹灰层、闷顶、护墙板、灰幔角落和墙壁内。
2) 护套线与接地导体或不发热管道等紧贴交叉处,应加绝缘保护管,敷设在易受机械损伤场所的护套线,应加设钢管保护。
3) 护套线进入接线盒(箱)或与设备、器具连接时,护套层应引入接线盒(箱)内或设备器具内。
4.1.3线槽配线
1) 金属线槽应经防腐处理,具有槽盖的封闭式金属线槽,可在闷顶内敷设。
2) 塑料线槽必须具有阻燃性能。
3) 线槽应敷设在干燥和不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
4) 线槽内的导线不应有接头,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
5) 金属线槽应可靠接地,但不应作为设备的接地线。
4.1.4可挠性金属管配线
1)敷设在多尘或潮湿场所的可挠金属保护管,管口及其各连接处均应密封严实。
2)在可挠金属保护管有可能受重物压力或明显机械冲击处,应采用保护措施。
3)在闷顶内从接线盒引向器具的绝缘导线应采用可挠金属管或金属软管等保护,导线不应有裸露部分。
4.1.5装饰工程配线
1)装饰工程如有可燃性装饰材料时,配电线路应采用铜芯导线,导线的接头应焊接。
2) 通过有装饰场所或部位的配电线路,每条支路均应单独设置断路器进行短路和过载保护。
3) 动力设备和照明装置的配电线路,穿越可燃、难燃装饰材料时,除配电线路应穿保护管外,尚应采用玻璃棉、岩棉等非燃材料做隔热阻燃保护。
4) 配电线路设置在可燃装饰夹层时,应穿金属管保护,若受装饰构造条件限制局部不能穿金属管时,必须采用金属软管。其长度不宜大于2m,导线不得裸露。
5) 装饰工程内不应设临时配电线路,电源插座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结构上,照明灯饰材料必须采用难燃性材料。
5.导线敷设
5.1导线
5.1.1导线连接
1) 导线接头应设在盒(箱)或器具内,在多尘和潮湿场所应采用密封式盒(箱); 盒(箱)的配件应齐全,并固定可靠。
2) 在配线的分支连接处,干线不应受到支线的横向拉力。
3) 绝缘导线连接处,应包扎绝缘,其绝缘水平不应低于导线本身的绝缘等级。
5.1.2导线与设备或器具连接
1) 截面为10mm2及以下的单股铜芯线可直接与设备或器具的端子连接。
2) 截面为2.5mm2及以下的多股铜芯线芯应先拧紧搪锡或压接端子后再与设备或器具的端子连接。
3) 截面大于2.5mm2的多股铜芯线的终端,除设备自带插接式端子外,应焊接或压接端子后再与设备或器具的端子连接。
4) 接线端子压接导线不得多于两根。
5.2仪器检测
5.2.1导线接头、导线与设备或器具的接线端子测温,其最高允许温度应符合规定。
5.2.2探测导线接头,导线与设备或器具的接线端子打火放电现象。
5.2.3测量相线电流、中性线电流和PE线异常电流。
6.绝缘导体的绝缘强度
6.1直观检查
6.1.1绝缘体老化、腐蚀和机械损伤情况
1) 绝缘导线芯线连接后,绝缘带应均匀紧密包缠。
2) 在接线端子的根部与绝缘层间和空隙处,应采用绝缘带严密包缠。
3) 导体绝缘体不应有严重老化、腐蚀和机械损伤现象。
7.插座与开关
7.1插座
7.1.1直观检查
1)当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的插座安装在同一场所时,应有明显的区别,且必须选择不同结构,不同规格和不能互换的插座;其配套的插头,应按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区别使用。
2)落地插座应采用专用产品并具有牢固可靠的保护盖板。
3)在潮湿场所,应采用密封良好的防水、防溅插座。
4)插座靠近可燃物或安装在可燃结构上时,应采取隔热、散热等保护措施。暗装插座应采用专用盒。
5)导线与插座连接处应牢固可靠,螺丝应压紧无松动,插座应完好无损。
6)民用插座的保护接地线应选用与相线截面,绝缘等级相同的铜芯导线。
7)移动式插座应采用合格产品,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电源线采用铜芯电缆或护套线,其长度不宜超过2m;
b)具有保护地线(PE线);
c)严禁放置在可燃物上;
d)严禁串接使用;
e)严禁超载使用。
7.1.2仪器检测
1)插座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a)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与相线相接,左孔(或下孔)与中性线相接;单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相接,左孔与中性线相接。
b)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保护接地线(PE线)均应接在上孔,插座的保护接地端子不应与中性线端子直接连接。
2) 有插头的工作插座,其触头处应无过热和打火放电现象。
7.2开关
7.2.1开关靠近或安装在可燃结构上时,应采取隔热、散热措施。
7.2.2开关使用时不应有过热和打火放电现象。
8.低压断路器
8.1直观检查
8.1.1低压断路器
1)低压断路器与熔断器配合使用时,熔断器应安在电源测。
2)低压断路器的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a)裸露在箱体外部且易触及的导线端子,应有绝缘保护。
b) 低压断路器脱扣装置的动作应可靠,过载脱扣整定值应与导线载流量相匹配。
8.1.2配电箱(盘)和开关箱
1)配电箱(盘)和开关箱的近旁,不应堆放可燃物。
2)配电箱(盘)和开关箱内的导线应绝缘良好,排列整齐,固定牢固,导线端头应用螺栓压接,并应有防松装置。
8.2仪器检测
8.2.1检测低压断路器,低压隔离开关、刀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防火用漏电保护器等的各接线端子的最高允许温度应符合表4的规定。
8.2.2检测低压断路器、低压隔离开关、刀开关、熔断器组合电器、防火用漏电保护器等各接线端子,不应有打火放电现象。
8.2.3测量各接线端子连接线上的相线电流、中性线电流和PE线异常电流。
9.照明装置
9.1直观检查
9.1.1照明灯具上所装的灯泡,不应超过灯具的额定功率。
9.1.2灯具各部件应无松动、脱落和损坏。
9.1.3照明灯具与可燃物之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普通灯具不应小于0.3m;
2)高温灯具不应小于0.5m;
3)影剧院、礼堂用的面光灯、耳光灯泡表面不应小于0.5m;
4)当容量为100~500W的灯具不应小于0.5m;
5)当容量为500~2000W的灯具不应小于0.7m;
6)当容量为2000W以上的灯具不应小于1.2m。
当距离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散热措施。
9.2仪器检测
9.2.1日光灯镇流器线圈的最高允许温度不应超过给定tw值,如没有标注tw值时,其最高允许温度不应超过(内有衬纸)95℃和(内无衬纸)85℃。电容器外壳的最高允许温度不应超tc值,如没有标注tc值时,其最高允许温度不应超过50℃。
9.2.2检测带电体对地(外壳)火花放电现象。
9.2.3空调器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空调器应单独供电;空调电源线应设置短路、过载保护。
2)空调器不应安装在可燃结构上,其设备与周围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0.1m。
3)分体式空调穿墙管路应有套管保护,出口周边修饰规矩;室内机体接线端子板处接线牢固、整齐、正确。
9.2.4测量各连接点(含端子)温度。
9.2.5检测各种电气设备的火花放电现象。
10.接地和等电位联结
10.1系统接地电阻值
技术要求:1)接地电阻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若无明确要求,则按一组接地装置时应不大于4Ω;共用接地装置时应不大于1Ω。
检测方法:利用绝缘电阻测试仪及查阅施工验收资料。
10.2重复接地电阻
技术要求:低压供电系统总等电位联结的建筑物内的TN保护接地系统的PE线或PEN线应作重复接地,其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
检测方法:利用绝缘电阻测试仪及查阅施工验收资料。
10.3接地电阻测试点
技术要求:人工接地装置或利用建筑物基础钢筋的接地装置在地面以上应按设计要求位置设测试点。
检测方法:直观检查。
10.4接地线的保护
技术要求:1)有化学腐蚀的部位应采取防腐蚀措施。
2)在可能遭到机械损伤处,均应用管子或角钢加以保护。
检测方法:直观检查
10.5接地线的连接
技术要求:1)接地干线的连接应采用焊接,焊接必须牢固无虚焊。有色金属接地干线不能采用焊接时可采用螺栓连接
2)电气设备上的接地线应采用镀锌螺栓连接
3)每台电气设备均应以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干线相连接,不得在一个接地线中串接几台电气设备。
检测方法:直观检查。
10.6等电位联结中各联结点
技术要求:应牢固连接,可靠导电。
检测方法:直观检查或用专用工具。
10.7等电位联结的线路最小允许截面(mm2)
技术要求:1)材料为铜质时,干线为16;支线为6。
2)材料为钢质时,干线为50;支线为16
检测方法:利用游标卡尺及直观检查。
10.8等电位联接干线和支线要求
技术要求:1)建筑物等电位联结干线应从与接地装置有不少于2处直接连接的接地干线或总等电位箱引出,等电位联结干线或局部等电位箱间的连接形成环形网路,环形网路应就近与等电位联结干线或局部等电位箱连接
2)支线间不应串联连接
检测方法:查阅施工验收资料。
(四).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检测前与乙方协商检测的具体时间,提供相关检测资料。
2.甲乙双方相互告知检测时需注意的事项。
3.提供检测服务所必需的工作条件但不限于场地、电源及一些必要的工具,如梯子等。
4.指派熟悉系统设施、设备的技术人员,协助乙方进行检测,包括制定路线和设备位置。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确保乙方工作人员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
2.具备相应电气检测资质、资格,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进行检测服务活动,对检测质量和检测结果负责,不得转包、分包检测服务项目。
3.乙方出具的电气检测报告应符合消防机构的标准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的经营范围;
2.须符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必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承诺满足《从业条件》要求、进行登记;
3.须具有消防主管部门颁发的电气防火技术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本项目控制价格:7万元。
五、付款方式:
不付预付款。甲方收到检测报告,验收合格后付款100%。
六、报价递交时间及要求:
1.递交时间:请于2024年7月15日12:00前完成,逾期不予受理。
2.投标材料报送要求:投标文件需要密封,加盖骑缝章。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函
2)法人证明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6)廉政承诺书
7)报价表(加盖公章)
3.投递标书地点:山东大学(威海)南门保卫室。联系电话:5688528
山东大学(威海)保卫部(安全管理处)
 2024年7月11日
 
 
一、投标函
致:山东大学(威海)保卫部(安全管理处)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报价,供货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项目,修补项目中的任何缺陷,项目质量保修期年。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在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项目。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二、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经营形象。本单位郑重承诺:
一、我方在此声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而导致投标无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二、我方在本次投标活动中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若经贵方查出,立即取消我方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我方在以往的招标投标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或虽有不良记录,但已超过处理期限。
四、我方一旦中标,将按规定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项目经理等内容组织实施。
五、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依法接受有关行政机关的事中事后监管和执法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规定,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倡树以信笃行,以诚兴业的传统美德,争当信用市民,争创信用企业。
七、本《信用承诺书》同意向社会公开。
 
承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廉政承诺书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原则,共同维护采购市场秩序,本单位在参与采购过程中特作以下承诺:
1.严格遵守国家及山东大学(威海)采购管理规定,保证在采购活动中无任何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2.不以各种名目向采购单位、工作人员及其相关人员请客、送礼、赠送有价证券、提供回扣和行贿等。
3.不以不正当手段向采购人谋取资格审查及竞争的照顾。
4.不以提供不正当利益等方式向标底编制、审查人员打听标底编制情况。
5.在确定成交人前,不向评审专家打招呼谋求照顾,不与采购人就响应价格、响应方案等实质内容进行谈判。
6.成交后,不向采购单位及工作人员赠送感谢费、好处费等。
7.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以任何形式及手段进行违规、违纪、违法活动。
8.主动接受、配合山东大学(威海)招标办公室及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的监督检查。
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接受相应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盖章):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