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人民政府岭头集镇水厂水质提升处理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女士0591-8392178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岭头集镇水厂水质提升处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红光路1号A栋3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LZB-2023-028

项目名称:岭头集镇水厂水质提升处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项目名称

主要技术要求

数量

单价最高限价(含税)(元/吨)

磋商保证金

(人民币:元)

1

岭头集镇水厂水质提升处理项目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项

1.5

100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凡有能力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述标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不存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报价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2.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报价人,提供上一年度经第三方有资质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报价人,提供该半年度或其中任一季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报价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文件),或由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1.2.2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1.2.2.1报价人缴纳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自本项目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前六个月(不含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应纳税款的证明(银行缴税付款凭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1.2.2.2报价人缴纳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自本项目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前六个月(不含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社会保险费的证明【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或其他缴费系统中打印的有有盖章(含电子章)或有二维码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备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1.4报价人、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报价人代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精神,磋商小组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评审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查询、打印报价人的相应信用记录,若发现报价人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以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倒计时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2)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惩戒期限未满的;(3)存在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重大违法记录”情形的【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是指罚款金额达到《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权利的罚款额度)】。2.2报价人、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报价人代表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以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倒计时间)应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2.3报价人在投标(响应)时,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报价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成交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保留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的权利。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2日  至 2023年10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红光路1号A栋308室)

方式:1、现场获取:到采购公告列明的获取采购文件地点现场获取,填写《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并按采购公告要求(如有)提交相应文件后受理。 2、 邮件获取: ①.填写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 (下载网址:http://www.fjylzbdl.com/) ②.按采购公告规定的采购文件售价转账或电汇交纳费用(交纳账户见本章末《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表》) ,并将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采购公告要求提交的相应文件(如有)及汇款单据扫描后用邮件发送至我司指定邮箱fjylzbdl@163.com(购买时间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③.与我司项目联系人联系,确认款项是否到账,相关文件是否收悉; ④.我司按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上的信息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采购文件,如需邮寄发票,邮费自理。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红光路1号A栋3层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红光路1号A栋3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邮编:

350014

地        址:

福州市晋安区红光路1号A栋308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

高女士  0591-83921786

电 子 邮 箱:

fjylzbdl@163.com

   

采购文件购买、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   户   名: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泰禾支行

账        号:3505 0189 4800 0000 0160

磋商保证金缴交账户

开   户   名: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兴业银行福州湖东支行

账        号:1180 6010 0100 1885 3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岭头村岭头街38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 0591-879300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亿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红光路1号A栋308室            

联系方式:高女士、张工 0591-839217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张工

电 话:  0591-83921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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