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生产三区1#酿酒车间丢糟间臭气处理设备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64.87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4/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n2024-zj-1229
预算金额64.8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怀远0551-62220155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生产三区1#酿酒车间丢糟间臭气处理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N2024-ZJ-1229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采购发布时间:2024年3月26日 采购日期:2024年4月2日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新建生产三区1#酿酒车间丢糟间臭气处理设备采购成交结果公告如 下: 成交供应商:长沙市德邦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陆拾肆万捌仟柒佰壹拾陆元(小写:648716.00元) 公告期: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成交结果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提出异议,联系人:张怀远,联系电话:0551-62220155。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供应商应优先拨打联系人 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 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三、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林文定、陈伟 联系电话:15055147093、18755184265 四、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特此公示。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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