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城区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综合治理一期项目-川琴路甘溪
新村区域污水管网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新干县城区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综合治理一期项目-川琴路甘溪新村区域污水管网改造项目已经干发改招标核字[2024]69号核准,现将该工程有关招标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新干县城市管理局
二、工程名称:新干县城区污水管网及配套设施综合治理一期项目-川琴路甘溪新村区域污水管网改造项目
三、工程地点:新干县城区
四、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本工程位于新干县川琴路甘溪新村区域,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及改造雨污水管网。
五、资金来源:特别国债资金及地方配套
六、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七、本项目投资:约295万元
八、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九、对投标人资质要求(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无需现场提交原件只需将以下要求的原件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1、投标企业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建造师的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三大员”:施工员、质量员、需提供有效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专职安全员需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中施工员、质量员专业须为市政专业。
4、拟派建造师、委托代理人及“三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需提供系本单位职工的社保证明(个人社保缴费证书或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加盖社保局业务章的社保证明,含姓名、社保查询号或身份证号等),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5、委托代理人:本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如委托代理人为本项目拟派建造师或“三大员”其中一员,社保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如委托代理人非建造师或“三大员”其中一员,社保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委托代理人为拟派建造师或“三大员”的不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
6、外埠来赣投标单位应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 号)规定,在江西住建云网站登记,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拟派注册建造师和“三大员”应在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中可以查询,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根据吉市管办字〔2024〕7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内容包括:1、生成信用信息报告;2、生成截图:提供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非失信被执行人、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非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人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日期和查询结果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查询结果或经核查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人,将否决其投标,并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相应处理。
8、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实施方案》(吉办字〔2022〕24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应提供《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未按要求提交承诺书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根据江西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赣建字〔2020〕12号)文件精神,要求各投标企业提供《不参加围标串标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未按要求提交承诺书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根据《关于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二级执业资格注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赣建审批〔2023〕106号)要求,本项目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企业自行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统一更换成新版的电子证照,由此造成投标无效投标人自行负责。
11、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12、请各潜在投标人,错峰上传投标文件,避免集中开标当日上传投标文件,以免造成系统卡顿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1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本工程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一律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获得招标文件方式: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中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不见面电子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
十二、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并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系统评标。
十三、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5日09时00分前。
2、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5日09时00分。
3、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分中心新干县城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十四、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吉安市招标投标网等发布。
十五、其它说明事项:
1、投诉(异议)按照《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意见》(赣建招〔2017〕13号)文件执行。
异议受理单位:新干县城市管理局、联系电话:15070601121;
投诉举报受理单位:新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96-2601317 。
2、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买标、卖标及围标串标行为。行业主管部门、公安(经侦)及纪委监委等部门将对本项目全程监管,一经发现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从重顶格处罚。联系电话:新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796-2601317;新干县公安局(经侦):0796-2607779;新干县纪委县监委:0796-2160026 、0796-12388 。
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4、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里的附件“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
招标单位:新干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070601121
招标代理机构:新干县长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796-2604919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