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平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批)污水处理站工程施工一标段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18/0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i1300000001021646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正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左腾飞0310-3281421
标书截止时间2018/01/1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平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批)污水处理站工程施工一标段
招标公告名称: 广平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批)污水处理站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编号: I1300000001021646001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广平县发展改革局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广发改招标核字【2017】2号
所属行业: 建筑业/房屋建筑业
所属地区: 邯郸市-广平县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 广平县盛融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

广平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批)污水处理站工程

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平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一批)工程已由广平县发展改革局批准实施,批准文号为广发改【2016】86号,建设资金政府投资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平县盛融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污水处理站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广平县胜营镇甲士村、广平镇申立村、十里铺乡贾庄村、南阳堡镇东胡堡村、南韩村乡唐庄村、平固店镇丁村、东张孟乡南寺头村的污水处理站工程施工。

2.2 项目实施地点:广平县胜营镇甲士村、广平镇申立村、十里铺乡贾庄村、南阳堡镇东胡堡村、南韩村乡唐庄村、平固店镇丁村、东张孟乡南寺头村。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招标内容如下:

广平县胜营镇甲士村、广平镇申立村、十里铺乡贾庄村、平固店镇丁村、东张孟乡南寺头村的污水处理站工程施工,具 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条件;
3.2 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3.3 拟投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须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分包、转包。

3.6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3.7 开标时,投标人需持有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来自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期限为10年,如企业成立不足10年,查询年限为自企业注册成立至今,查询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否则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拟投入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承诺书(报名时所提供项目经理与投标时项目经理须一致,不许更换)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同时须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该复印件为A4纸装订并逐页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散页不予受理),到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西大厅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部分)。

6、开标时间:2018年2月6日9 时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广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平县盛融通投资有限公司

址: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广安路西段路北

联系人:张正

话:1583201366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鸿泰融新工程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址:邯郸市丛台区中道大厦26层

联系人:左腾飞

话:0310-328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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