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张店区军休附属部分功能用房装饰及弱电项目
金额
55.48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2/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gp370303000202202000190
预算金额55.51万元
招标公司淄博市张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招标联系人肖峰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坤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唐天宇0533-3177387
中标公司山东昕皓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山东美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山东金中瑞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55.4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
张店区军休附属部分功能用房装饰及弱电项目
)
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
张店区军休附属部分功能用房装饰及弱电项目
二、项目编号:
SDGP370303000202202000190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山东金中瑞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政通路145号新时代公寓3号楼1单元1501室
中标(成交)金额: 554850.00元
供应商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政通路145号新时代公寓3号楼1单元1501室
中标(成交)金额: 5548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
货物类
|
服务类
|
工程类
|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名称:张店区军休附属部分功能用房装饰及弱电项目
施工范围:本工程位于张店区,主要施工内容为顶棚、墙面精装修、柜台、办公桌椅、窗帘、弱电工程、综合布线、LED大屏、电视监控系统、会议扩声系统、无线覆盖、排队叫号等内容。
施工日期:1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
五、采购小组名单:
张店区军休附属部分功能用房装饰及弱电项目 : 宋东、肖峰(采购人代表)、刘恒军
六、采购小组成员评审结果:
张店区军休附属部分功能用房装饰及弱电项目 : 山东金中瑞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93.94、93.04、91.74),山东美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1.23、81.63、91.33),山东昕皓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91.2、82.2、91.3)
七、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
标包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未中标原因
|
张店区军休附属部分功能用房装饰及弱电项目
|
山东美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公园街道办事处共青团西路121甲1号蓝钻国际8号楼930室
|
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
张店区军休附属部分功能用房装饰及弱电项目
|
山东昕皓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果里镇东泰路99号伊家商务大厦5楼西
|
综合评审得分较低
|
八、资格审查未通过原因:
无
无
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定额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10000.00元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10000.00元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十二、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淄博市张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张店区人民西路165号光彩大厦4楼
联系方式:0533-21806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坤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176号晶城大厦4楼412室
联系方式:0533-31773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天宇
电话:0533-3177387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淄博市张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张店区人民西路165号光彩大厦4楼
联系方式:0533-21806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坤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176号晶城大厦4楼412室
联系方式:0533-31773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天宇
电话:0533-3177387
招标正文.doc
招标正文.doc
项目名称:张店区军休附属部分功能用房装饰及弱电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303000202202000190(工程类)竞争性磋商文件示范文本
竞争性碳商文件示范文本
(工程类)
项目编号:SDGP370303000202202000190
项目名称:张店区军休附属部分功能用房装饰及弱电
项目
项目包号:SDGP3703030002022020001901
采购人:淄博市张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坤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出日期:2022-12-01
目录发出日期:2022-12-01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坤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淄博市张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项目包号:SDGP3703030002022020001901
五、开启4四、响应文件提交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①已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zibo.gov.cn:8082)注册的供应商,需要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首页点击“供应商系统”(http://ggzyjy.zibo.gov.cn:9181/TPBidder)根据页面提示重新完善信息。完善后在登录新系统免费下载采购文件。②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8082)在网站首页点击“供应商系统”(http://ggzyjy.zibo.gov.cn:9181/TPBidder)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注册(注册类型:交易乙方)。咨询电话:0533-2270020、2270010、2270050,咨询时间:北京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③为满足信息公开和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需要,供应商还需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须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点击首页右侧“系统入口”模块的“供应商注册”进行注册。3三、获取采购文件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第一章采购邀请1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18一、总则18第二章供应商须知6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七、其他补充事宜4六、公告期限4
6.响应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25.采购文件构成20二、采购文件204.适用法律203.响应费用202.资金来源19
11.报价2610.响应文件构成249.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238.编制要求23三、响应文件的编制23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顺延22
16.响应文件的递交28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8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2714.响应有效期2713.磋商保证金2712.电子版响应文件27
21.磋商小组3120.资格审查3019.开启29五、开启及磋商2918.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2817.响应文件截止28
27.采购项目终止3926.比较和评价3625.磋商3524.无效响应3423.响应偏离3322.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32
32.发出成交通知书4031.采购任务取消3930.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3929.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39六、确定成交3928.保密要求39
38.人员回避4137.廉洁自律规定4136.预付款4135.政府采购融资担保4034.履约保证金4033.签订合同40
44.采购文件解释权4443.履约验收公示4442.验收4341.合同公示4340.项目其他相关费用4339.质疑与接收41
2.中、小微企业491.优采强采节能环保产品48一、支持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的鼓励优惠政策48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48一、项目概述45第三章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要求45
(二)详细评审63(一)初步评审51三、评标标准51二、评审办法5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503.监狱企业49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的有效证件72二、资格证明文件721.开标一览表71一、开标一览表71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71四、结果确认69
企业名称(盖章):76……766.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765.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754.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授权书743.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身份证明书73
10.节能产品明细表(样表)1049.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102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807.响应函78三、商务及技术文件78日期:76
16.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11115.总体进度计划11014.整体施工方案1091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10812.企业简介10711.业绩一览表106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11721.工期保证措施与施工网络计划图11620.针对本工程的服务承诺等11519.供应商对自身承建本工程的有利条件和优势说明11418.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11317.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112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134二、工程质量保修书134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130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26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121十二、争议解决120
四、质量保修责任134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134三、缺陷责任期1342.2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342.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134二、质量保修期134
窗体顶端张店区军休附属部分功能用房装饰及弱电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采购文件。采购邀请三、廉政合同格式136六、其他135五、质量保修金的支付135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要求:1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保修期2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采购需求:1、采购概况:本工程为张店区军休附属部分功能用房装饰及弱电项目,主要施工内容有:本工程位于张店区,主要施工内容为顶棚、墙面精装修、柜台、办公桌椅、窗帘、弱电工程、综合布线、LED大屏、电视监控系统、会议扩声系统、无线覆盖、排队叫号等内容。2、采购标的内容:采购文件及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3、实施地点:张店区,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4、工期要求:1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施工技术要求且通过采购人的验收;6、安全目标:无事故;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8、保修期:2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9、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工程竣工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0%,验收合格审计完成后支付至最终审定值的97%,余款1年后无息付清。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为555110.53元,共分1个包,张店区军休附属部分功能用房装饰及弱电项目:555110.53元。项目名称:张店区军休附属部分功能用房装饰及弱电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303000202202000190一、项目基本情况
三、获取采购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的有效证件;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本条所指的其他组织不包含法人的分支机构(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2)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的承诺函;(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文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括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如供应商为非小微企业,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方式: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完成。(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数字证书办理注意事项及相关资料下载》(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2)供应商可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数字证书,也可网上办理。数字证书办理电话:①山东CA:400-607-8966(山东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有限公司)②CFCA:0533-3590310(中金金融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淄博版)操作视频-采购类”(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采购文件获取方式:①已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zibo.gov.cn:8082)注册的供应商,需要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首页点击“供应商系统”(http://ggzyjy.zibo.gov.cn:9181/TPBidder)根据页面提示重新完善信息。完善后在登录新系统免费下载采购文件。②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到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8082)在网站首页点击“供应商系统”(http://ggzyjy.zibo.gov.cn:9181/TPBidder)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注册(注册类型:交易乙方)。咨询电话:0533-2270020、2270010、2270050,咨询时间:北京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③为满足信息公开和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需要,供应商还需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未注册的供应商须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点击首页右侧“系统入口”模块的“供应商注册”进行注册。地点: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七、其他补充事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网上开标大厅。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网上开标大厅(http://ggzyjy.zibo.gov.cn/9181/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时间:2022年12月12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
联系人:肖峰地址:张店区人民西路165号光彩大厦4楼名称:淄博市张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1.采购人信息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无
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533-3177387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176号晶城大厦4楼412室名称:山东坤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533-2180693
供应商须知电话:0533-3177387项目联系人:唐天宇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 |
条款号 | 内 容 |
1.1 | 采购人:淄博市张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地 址:张店区人民西路165号光彩大厦4楼电 话:0533-2180693 |
1.2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坤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176号晶城大厦412室业务联系人:唐天宇电话:0533-3177387传真:/ |
1.3.4 | 合格供应商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的有效证件;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本条所指的其他组织不包含法人的分支机构(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2)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的承诺函;(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1.3.5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 |
1.3.6 |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1.4 | 是否允许联合体响应:(是□否☑) |
1.4.7 |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
2.2 | 是否有分包:是□ 否☑本项目(本包)预算额55.511053万元本项目预算属于以下情形:(1)项目为非预采购项目☑ 预采购项目□(2)项目为跨年度预采购项目,概算总金额/万元,采购年限为/年,当年安排数/万元。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5﹞33号)文件规定,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 |
5.6 | 是否现场踏勘:(是□ 否☑ )现场踏勘描述:统一现场考察□ 自行踏勘☑现场踏勘时间:至踏勘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是否答疑会:(是□ 否☑)答疑会描述:/ |
8.6 | 不兼投☑;兼投不兼中□;兼投兼中□说明与要求:本项目共分为一个包。 |
11.1 | 报价要求:1、所有磋商均以人民币报价。 2、供应商要按磋商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价格及其他事项,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固定综合单价。4、本项目需由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58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50587-2013)、2016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版《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价目表》(2020)及省、市有关规范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结合本地人工费水平、材料设备价格及必要的材料设备检验检测试验费、机械台班价格、本项目的特点及风险,在充分考虑工程动态因素和企业自身实力、管理水平的基础上,自主报价。5、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磋商文件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缺陷修复、利润、税金、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保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招标代理费、符合验收标准等一切费用。6、供应商的综合单价应包括完成该分部分项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检验试验费、管理费、利润、其他费用、工程相关保险费、材料价格的涨价风险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不可抗力以外的一切风险。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结算时,以成交人投标时所报综合单价为结算单价(合同规定可调整的除外)。7、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和计价要求填报投标报价。供应商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采购人提供的一致。供应商应按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规定的内容进行编制、填写、签字、盖章,工程量清单及其报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修改。8、供应商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并且须对每项综合单价与合价进行计算与分析。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本次招标范围内相同的子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供应商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9、其他项目费中的暂列金额按采购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材料暂估价应按采购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特殊项目暂估价应按采购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采购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计日工不计取;总承包服务费不计取。10、规费和税金应按国家或山东省级、行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11、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各部分的合计金额应与其中的各分项之和一致。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单价和合价,供应商均应填报,未填写的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供应商不得进行投标总价优惠、让利,供应商对投标报价的任何优惠、让利均应体现在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中。12、本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为采购人估算的量,仅作为各供应商报价的依据。实际工程量如有增减,可按实调整,但单价不得调整(合同规定可调整的除外)。13、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采购文件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成交供应商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缺陷修复的责任。14、工程一切风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由供应商自行投保,保险费由供应商承担并支付,不单独报价。 15、供应商应根据项目所在地区市场价格、自身技术装备、管理水平及资金条件情况、预期利润等自行报价,由此进行的测算和报价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6、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每轮报价只允许提供一个报价和一个方案,任何有选择性地报价和方案将不予接受。 17、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供应商应根据编制响应文件可自行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地质地貌、气候与水文条件、交通状况、电力、上下水、排污、热力和天然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供应商忽视或误解施工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供应商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在踏勘现场获知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后所做出的任何判断、决定,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未踏勘现场或踏勘现场不仔细,考虑问题不周到等问题而出现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8、本次磋商采用二轮报价法,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供应商的第一轮、第二轮磋商报价均≤预算金额的为有效报价,如供应商的报价低于成本价或高于预算金额,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的二轮报价中暂列金额、暂估价不变,规费、税金的费率不变。 19、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20、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接到通知1小时内向磋商小组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说明和证明材料应包含:①成本构成。包含项目内容本身成本、人工费、管理费、拟配备设备及材料费、税收等说明;②较其他供应商且能支撑自己报更低价格的优势说明等。供应商可根据以上规定提前备好电子版说明和证明材料,以备及时上传提交磋商小组。 注:各供应商登录网上开标大厅参与磋商会议时,务必保证网上开标大厅开启状态,并随时关注公告栏、互动交流、私聊模块动态。 (二轮报价方式:使用IE浏览器→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新系统”→点击“网上报价”菜单→确认无误后点击“二轮报价”→进入盖章页面,盖章提交即可。) |
13 | 是否提交磋商保证金:(是□ 否☑) |
13 | 磋商保证金数额:/提交磋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磋商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电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注:1.供应商通过银行转账、电汇等形式缴纳保证金的,需登录“供应商系统”(http://ggzyjy.zibo.gov.cn:9181/TPBidder/memberLogin),在已报名的项目信息中点击“生成子账户”,供应商把约定金额转到子账户。2.供应商通过银行转账、电汇等形式缴纳保证金的,以“银行到账日期”为准。延时到账不予认可投标资格,请充分考虑缴纳过程中跨行、网银、节假日等延迟到账情况,提前足额缴纳并确保及时到账,否则后果自负。3.项目结束后,银行会在规定的时间内自动将收取的磋商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原路退还到原账户。4.供应商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其磋商保证金分标段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到账。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 |
14.1 | 响应有效期:60日历日 |
15.1 | 需自行上传的文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 |
17.1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12-12 14:00地点: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 |
19.1 | 开启时间:2022-12-12 14:00地点:网上开标大厅。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网上开标大厅(http://ggzyjy.zibo.gov.cn:9181/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
19.4 | 首次响应文件是否唱价:是□否☑ |
20.2 |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间:2022-12-12 14:00 |
30 | 采购人是否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 否□ |
30 | 推荐成交候选人的数量:/ |
34 | 是否提交履约保证:是□ 否☑ 履约保证的形式:履约保证金(非现金形式)、履约保函、履约担保函。提交履约保证的时间:/履约保证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
36 | 是否支付预付款:否□是☑,预付款比例为30% |
37.3 | 反腐倡廉监督电话/邮箱:0533-2180693 |
39.3 | 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联系部门:山东坤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淄博市张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电话:0533-3177387、0533-2180693通讯地址:张店区人民西路176号晶城大厦412室、张店区人民西路165号光彩大厦4楼;根据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管、监督、管理应由同级财政部门负责的原则,质疑投诉渠道有,一是邮寄方式: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淄博市张店区财政局;二是网上渠道: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我要投诉”和“我要投标”模块,具体操作参考“供应商投诉操作视频(政采类)”(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一服务指南)。 |
40.1 | 成交服务费:按定额向成交单位收取成交服务费(包含工程量清单编制费用):人民币壹万元整。支付形式:电汇开户名:山东坤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张店理工大学支行,账号:1603012709100010194支付时间:2022-12-16 |
44 | 采购文件解释权: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采购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采购邀请、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
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 |
1 | 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由公证机关或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 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本条所指的其他组织不包含法人的分支机构(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 2、如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参加会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签章件(格式见附件,按照规定格式提供);如被授权代表人参加会议,则被授权代表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签章件(格式见附件,按照规定格式提供); 3、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及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电子签章件。(格式见附件,按照规定格式提供),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做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1)供应商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为资格后审。①请各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在响应文件相应位置上传资格证明材料,相应位置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文件格式为.zbtf),不再需要现场递交。 ②本项目实行网上资格审查。磋商会议结束后,评审会议开始前,采购人按照全过程电子开评标流程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或提供资料不全者,则资格审查不合格,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不再参加项目评审; ③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应保持清晰有效,若因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无法清晰辨别是否有效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视其资格性审查不合格。 ④相关证件因年检或遗失等其他原因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或市级受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或公证件扫描件。 提示:请各供应商将资格审查资料按采购文件要求上传至资格审查资料章节。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上传,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间: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 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②查询的时间节点包含:开标会议结束后,评审会议开始前、确认成交前、签订合同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前述时间节点,分别查询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信息。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站截图)将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文件一并进行保存。注:开标会议结束后,评审会议开始前,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确认成交前,列入以上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投标无效;签订合同前,列入以上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成交无效。 |
2 | 是否允许供应商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是□ 否☑ |
1.网上开标具体操作请参考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网上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2.开评标全过程中,各供应商必须实时在线,参与远程交互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被视为本项目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3.本项目报名、下载、上传、开标均通过互联网操作,请各供应商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保证在开评标期间电脑、网络、预留电话等能够正常使用。在开标当天如有疑问,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33-3177387。4.各供应商在项目开标、评审期间应保持在线状态,代理机构会随时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发出的询标信息,各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通过“投标人系统”进行回复,未能按时答复的,评审委员会将视同其放弃澄清、说明、补正、二轮报价等。5.各供应商在解密开始时间后2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以网上开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无CA锁相关插件,无网络,网络故障、忘记CA锁密码、CA锁过期、上传响应文件后更新或续期CA锁等),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6.特别提醒:为保证磋商环节“有迹可循”,磋商小组现采用评标系统在线质询功能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活动、澄清答疑和验证加分确认等事项。具体操作如下:磋商小组通过询标系统发出询标、磋商信息后,供应商必须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ibo.gov.cn/)“投标人系统”,点击“在线质询”菜单,在现场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相应质询内容,确认无误后,务必点击签电子公章提交。供应商回复成功后,磋商小组可点击“查看”按钮查看供应商回复情况。未在现场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在线质询”菜单中进行答复的,磋商小组将视同其放弃澄清、说明、补正等。具体操作手册请查阅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务公开→通知公告→关于使用在线质询功能的通知。因系统原因无法实现网上答疑和验证加分确认的代理机构也可改其他方式进行。7.因以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 | |
其他 | |
1 | 付款途径:银行转账或由国库集中支付 |
2 |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工程竣工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0%,验收合格审计完成后支付至最终审定值的97%,余款1年后无息付清。 |
3 | 交付日期(工期):1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
4 | 交付地点:张店区,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
5 | 免费维护期、保修期:2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
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一、总则
1.3.4符合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1.3.3以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1.3供应商:是指参加响应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供应商:以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1.3.2规定。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响应。1.4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响应,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3.6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3.5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5工程:张店区军休附属部分功能用房装饰及弱电项目(自行编辑)1.4.7对联合体响应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4.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响应,否则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响应,共同响应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响应协议总金额的比例。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响应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响应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否则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适用法律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响应有关的费用。3.响应费用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预采购项目除外)。2.资金来源
第一章采购邀请5.1采购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5.采购文件构成二、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5.2采购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为准;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描述为准。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三章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要求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5.6.1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5.6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5.5除非有特殊要求,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施工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5.4采购文件以中文印制,且以中文为准。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会导致其响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该风险由供应商承担。注:如有最新的答疑后采购文件(文件格式为.zbcf,供应商必须下载并使用该文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上传、参与响应)。
6.响应文件的澄清与修改5.9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8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5.7除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外,采购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且所有时刻均为北京时间。5.6.3供应商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对施工现场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他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5.6.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顺延6.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供应商可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供应商系统”使用“网上提问”中的“新增提问”提出异议。如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的各项条款未提出异议,即认为同意和接受采购文件。供应商可登录系统查看澄清或修改内容。因潜在供应商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书面通知或法定公告等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6.1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采购文件,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可将澄清或修改内容以电子形式上传至系统中,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8.2供应商对多个分包进行响应的,应以分包为单位编制响应文件,每一包响应文件均需满足本采购文件对响应文件的签署要求。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若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实质性要求资料或对实质性要求未作响应,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该风险由供应商承担。8.编制要求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9.响应范围及响应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8.7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应当真实、完整、清晰,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8.6关于兼投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8.5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目录、内容。8.4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写其响应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响应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资料。8.3电子响应文件应该按照统一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以及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编制。
9.6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决定对其响应予以拒绝。9.5响应文件应以中文书写。如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9.4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无论采购文件第三章“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要求”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提供的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9.2供应商应当对所响应标包中“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要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9.1供应商可对采购文件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响应。除非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
10.5本项目采用电子响应,供应商须使用用于证明供应商身份的单位电子签名的实名认证证书和用于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软件。10.4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10.3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提供内容符合响应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10.2上述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签署。采用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附公章授权书(格式自定)。10.1供应商应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写响应文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经过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采购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10.响应文件构成
(3)开启时,实名认证证书过期失效、密码丢失,或者供应商实名认证证书在续期后未在开启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导致无法解密的。(2)对已生成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破解、修改、压缩等不当操作,或自备的解密电脑环境配置不当等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的;(1)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成功上传响应文件的;因供应商以下原因,响应将被拒绝:请确保在开启时实名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实名认证证书在续期后务必在开启前重新制作和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zbtf),否则将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进行解密(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申请办理实名认证证书的方式:详见《数字证书办理注意事项及相关资料下载》(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我要下载)。电子响应基本流程:详见“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淄博版)操作视频-采购类”(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撤回、修改并重新上传,但以响应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有效响应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将被拒绝。
10.6.2.2资格证明的字迹、印章必须完整、清晰,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10.6.2.1供应商须对提交的资格证明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10.6.2资格证明文件10.6.1报价一览表10.6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各个部分,具体组成内容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4)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在规定时长内未能成功解密的。
11.报价(1)整体施工方案(2)工期保证措施与施工网络计划图(3)总体进度计划(4)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5)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6)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7)供应商对自身承建本工程的有利条件和优势说明10.6.4技术部分(1)响应函(格式见附件)(2)开标一览表(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4)供应商近年来承接的相关项目业绩及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5)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清单(如果供应商提供节能环保产品,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企业简介(7)针对本工程的服务承诺等(8)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10.6.3商务部分10.6.2.3供应商当将其资格证明文件中的相关证书(证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对应章节中,并确保清晰可见,未按要求上传或扫描件不清晰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1.6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响应方案。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响应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响应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响应方案优于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响应方案。11.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11.4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1.3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11.2供应商应在报价明细表上标明响应工程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11.1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工程,以及伴随的货物和服务。报价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所有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3.磋商保证金12.3无论成交结果如何,在开启后,电子版响应文件均不退回。12.2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上传响应文件。12.1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为上述10.6.1、10.6.2、10.6.3、10.6.4条款要求内容,格式为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zbtf)。12.电子版响应文件11.7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有再次报价的机会,但每一次报价均应以书面形式确认。价格的评审以最后报价为准。
15.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文件格式为.zbtf),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上传。15.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原响应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1响应应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响应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文件无效。14.响应有效期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6.响应文件的递交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5.3电子响应文件须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签字或盖章),否则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15.2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7.3除供应商须知资料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7.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17.1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的方式递交。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7.响应文件截止16.2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无法导入淄博网上开评标系统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16.1本项目实行电子响应,供应商无须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文件编制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咨询电话请见磋商公告。
18.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8.3如果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需要对已经成功生成并上传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供应商应当先撤回原文件,使用自备计算机和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重新制作生成新的电子响应文件,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18.2递交响应文件以后,如果供应商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中进行撤回。18.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自动接收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18.响应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9.3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启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19.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请各供应商根据网上开启流程进行操作并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以及答疑、澄清等。开启时,由各供应商在解密开始时间后2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以网上开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响应文件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模式。各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在开启前登录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开标大厅http://ggzyjy.zibo.gov.cn:9181/BidOpeningHall。19.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组织开启。19.开启五、开启及磋商
因以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下载、上传、开启均通过互联网操作,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网络拥堵及平台操作所需时间等因素,保证在开评标期间电脑、网络、预留电话等能够正常使用。在项目开评标全过程中,供应商应保持实时在线状态,参与远程交互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个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答疑、传送文件等情况需要交互时,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被视为本项目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磋商小组会随时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发出询标信息,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通过供应商系统进行回复,未能按时答复的,磋商小组将视同其放弃澄清、说明、补正、最后报价等。供应商在开启前应根据“网上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具体操作请参考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网上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提前调试电脑,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对开启过程及结果有异议,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网上开标大厅中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9.4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通过网上开标大厅进行开启。
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20.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信用记录查询情况签字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以联合体形式进行响应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其响应将被拒绝。20.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其响应将被拒绝。20.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进入磋商;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磋商,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20.资格审查
(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21.3磋商小组的职责:21.2磋商小组具有依据采购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需对评审结果独立写出评审意见,并承担责任。磋商小组成员若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理由的,视为同意和接受。21.1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鲁财采〔2018〕66号)、《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规则》(鲁财采〔2017〕64号)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人和评审专家2人组成。21.磋商小组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1.4磋商小组的义务:(5)向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4)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比和打分;(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22.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6)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5)配合采购单位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3)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2.3.3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否则,磋商小组有权不予认可。22.3.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22.3.1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将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上开评标系统进行,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3响应文件的澄清22.2经磋商小组集体审核通过,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要说明其不符合要求的原因,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供应商代表拒不签章的,并不影响磋商小组所做出的结论。22.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2.2条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2.4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4.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4.无效响应磋商小组可以接受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23.响应偏离22.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违反磋商文件规定提供进口产品的;(4)未满足磋商文件中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的;(3)响应分项报价表未按要求填写;(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1)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4.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1)属于串通响应,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响应;(10)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9)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响应协议书的;(8)响应有效期不足的;(7)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拒绝报价、报价不确定、无报价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报价的;(6)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供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证明材料的;
(17)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及其他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公平、公正;(16)响应文件提供虚假材料;(15)响应文件未完全满足磋商文件中带有“★”号的条款或指标,或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允许出现偏差的最大范围、幅度和最高项数;(14)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13)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2)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但该供应商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23)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要求整体复制粘贴经磋商小组认定与所提供货物不符合的;(22)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IP地址相同,经磋商小组认定否决其投标的;(2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者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20)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存在非正常一致的;(19)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忘记CA锁密码、CA锁过期、上传响应文件后更新CA锁),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18)供应商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均无法满足正常开标、评标使用功能的;
25.3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25.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25.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请供应商在收到磋商信息30分钟内完成线上磋商,超时未完成磋商的,视同退出磋商环节。25.磋商(2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4)属于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6.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文件,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6.比较和评价25.7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该退出申请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确认。25.6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对最后报价签章确认。节能、环保产品、中小微企业产品价格认定均按照最后报价后的浮动比例同比例进行调整。25.5本项目共2轮报价。采购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下一轮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采购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收到报价信息后30分钟内提交下一轮报价,该报价为最后报价,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的,视同自动放弃报价。25.4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6.6公开发布的采购文件中的评分细则,在磋商期间,不允许做出更改。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或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节能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产品网站查询截图,否则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26.5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应当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或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节能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产品网站查询截图,在评标时给予认证产品一定的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认证产品。具体办法及比例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26.4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26.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报价扣除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报价扣除。具体办法及比例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26.2磋商小组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详细评审标准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6.11磋商过程要求:电子开标、磋商如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网上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审时,采取应急措施。26.10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磋商小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响应,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磋商小组可以允许供应商修改其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26.9供应商得分是由磋商小组打分的算术平均值。26.8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对供应商的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并签字确认。26.7磋商小组应独立对每个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系统将自动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
27.采购项目终止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开标、磋商的立即停止。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5)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网上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存在潜在的泄密危险;(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28.1磋商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8.保密要求(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除31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成交候选人。29.成交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六、确定成交28.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磋商工作纪律,不得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不得泄露采购文件、磋商情况和磋商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在响应有效期内,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应同时公告供应商未成交的原因,发布成交公告,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2.发出成交通知书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成交,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1.采购任务取消磋商小组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成交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0.确定成交候选人和成交供应商
34.履约保证金33.4当出现法规规定的成交无效或成交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依规可与排名下一位的成交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3.3如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3.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3.1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3.签订合同
37.廉洁自律规定预付款是指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履行前,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预先支付部分合同款项,具体执行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36.预付款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依据《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管理办法》(鲁财采〔2018〕17号)有关规定,通过全省统一的信息化平台自行选择符合自身需要的金融产品,提供金融机构要求的相关材料,发起融资申请,也可通过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进行融资贷款。35.政府采购融资担保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
39.质疑与接收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8.人员回避37.3为强化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供应商可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监督电话和邮箱,反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37.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接受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7.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与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39.5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39.4质疑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并办理签收手续,未以书面形式提交的视为无效质疑。39.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9.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39.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函应当据实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并签字或者盖章。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期限和事项。(5)提出质疑的日期。(4)法律依据、事实与理由。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提供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质疑将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将被予以驳回。(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以及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诉求;(2)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5)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4)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期限的;(3)所有质疑事项均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1)质疑人不是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对其已依法获取的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质疑除外);39.6质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予以书面回复并说明原因:
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0.1成交服务费40.项目其他相关费用39.8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39.7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受理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6)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42.验收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41.合同公示采购人承担,按照山东省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40.2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成交服务费。
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44.采购文件解释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验收报告予以公开发布。43.履约验收公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及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建设内容:本工程位于张店区,主要施工内容为顶棚、墙面精装修、柜台、办公桌椅、窗帘、弱电工程、综合布线、LED大屏、电视监控系统、会议扩声系统、无线覆盖、排队叫号等内容。地点:淄博市张店区,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项目名称:张店区军休附属部分功能用房装饰及弱电项目一、项目概述本次采购共1个包,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报价,对所报标的中的全部内容作出报价响应,否则作废标处理。第三章工程量清单及技术标准、要求
9、踏勘现场: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供应商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8、安全目标:无事故。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6、工期要求:1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5、质保期:2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4、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施工技术要求且通过采购人的验收。
三、技术标准及要求:4、其他项目费中的暂列金额按采购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材料暂估价应按采购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特殊项目暂估价应按采购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专业工程暂估价应按采购人在其他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计日工不计取;总承包服务费不计取。3、本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为采购人估算的量,仅作为各供应商报价的依据。实际工程量如有增减,可按实调整,但单价不得调整(合同规定可调整的除外)。2、报价说明: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1、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二、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说明
4、材料设备进场施工前,应提供完整的产品检测报告资料及产品合格证书,施工现场业主有权利对主要材料设备进行抽样检查,如供应商未能按时提供完整的产品检测报告资料和产品合格证书或采购人抽检不合格的,成交供应商无条件更换为合格产品,并承担相应的损失。3、本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均须为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质量标准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国家及地方现行其他可供参考的标准要求,如有新版,以最新版为准。2、供应商使用的材料设备技术性能必须符合或优于磋商文件的技术性能要求。供应商的投标一旦被接收,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要求进场施工,不得擅自更改材料设备的厂家或降低质量等级、标准等。1、本项目全部材料设备须选用优质合格产品。供应商须无条件按照要求进行供货施工,不得擅自变更采购人的要求,也不得因此而要求采购人增加费用或申请延长工期,否则采购人将有权终止合同并将视情况对成交供应商提出索赔。四、其他要求要遵循现行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及甲方提供的设计要求。
一、支持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的鼓励优惠政策本项目将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五、开启及磋商”、“六、确定成交”及本章的规定评审。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5、成交供应商须负责协调周边关系,并保证工程最终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使用,所产生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1.3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必须对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单独分项报价(格式见附件15、16)。在技术评审项中,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技术评标总分值×5%)。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价格评标总分值×5%);1.2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则该响应产品不享受优惠政策。供应商所报产品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并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或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节能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产品网站查询截图,且为政府非强制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在价格、技术评审中,给予一定比例的加分:1.1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或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节能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产品网站查询截图。1.优采强采节能环保产品
2.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响应,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0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报价×(1-价格扣除比例),按照最终价格进行价格评审。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0的扣除;计算方法是:2.1若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的规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2.中、小微企业1.4未按以上规定提供证书的不给予政策优惠,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响应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响应产品不享受优惠政策。
最终价格=报价×(1-价格扣除比例),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3.2给予监狱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0的扣除;计算方法是:3.1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3.监狱企业2.3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扫描件附于响应文件中。最终价格=报价×(1-价格扣除比例),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4.2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0的扣除;计算方法是:4.1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附于响应文件中,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最终价格=报价×(1-价格扣除比例),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3.3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与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响应,联合协议中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0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
二、评审办法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涉及到政策加分项目的相关资料须一次性上传提交出示,不接受二次提交材料验证,由磋商小组检查验证。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或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响应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处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4.3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扫描件附于响应文件中,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最终价格=报价×(1-价格扣除比例),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二)详细评审(一)初步评审三、评标标准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相同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评审方式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资格性评审 | 1 | 信用记录查询 |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间: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①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②查询的时间节点包含:开标会议结束后,评审会议开始前、确认成交前、签订合同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前述时间节点,分别查询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信息。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站截图)将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文件一并进行保存。注:开标会议结束后,评审会议开始前,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确认成交前,列入以上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投标无效;签订合同前,列入以上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成交无效。 |
资格性评审 | 2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的有效证件; | 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由公证机关或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本条所指的其他组织不包含法人的分支机构(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 |
资格性评审 | 3 | 如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被授权代表参加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 如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参加会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签章件(格式见附件,按照规定格式提供);如被授权代表人参加会议,则被授权代表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签章件(格式见附件,按照规定格式提供); |
资格性评审 | 4 |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签章件。(格式见附件,按照规定格式提供),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做出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资格性评审 | 5 | 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划型标准: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符合性评审 | 1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符合性评审 | 2 | 响应文件签署 | 按采购文件要求加盖公章或法人签字或签字有法人有效授权 |
符合性评审 | 3 | 报价方案 | 只有一个方案 |
符合性评审 | 4 | 磋商报价 | 只有一个有效报价 |
符合性评审 | 5 | 工程量清单 | 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 |
符合性评审 | 6 | 磋商有效期 | 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 |
符合性评审 | 7 | 工期、地点、质保期或付款方式 | 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 |
符合性评审 | 8 | 其他符合性审查 | 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 |
四、结果确认根据项目实际编制
评审因素 | 评分点名称 | 分值 | 评审标准 |
商务部分 | 投标价格算分 | 30.0 | 以满足磋商采购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为基准价(以二轮报价为准),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基准价/各供应商报价)×30%×100(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
技术部分 | 总体施工方案 | 11.0 | 主要施工设备情况、主要施工设备进场计划方案符合本工程实际需求、进场计划安排妥当、有序,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相呼应,得11分;每存在一处不合理或不完善的减0.1-1分,减完为止。 |
技术部分 | 工期保证措施与施工网络计划图 | 9.0 | 评委根据各供应商的工期保证措施与施工网络计划图进行分析、比较后打分;工期保证措施得力,网络计划安排、工序衔接科学合理的得9分;评委根据内容及重要程度独立评定,每有一条不足之处或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 |
技术部分 | 总体进度计划 | 9.0 | 施工总体进度计划安排紧凑、科学合理,符合本工程实际需求,得9分;每存在一处不合理或不完善的减0.1-1分,减完为止。 |
技术部分 |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 10.0 | 质量保证措施符合本工程实际,内容齐全、重点突出完善、有效并切实可行,质量保证计划体系健全、可靠,得10分;每存在一处不合理或不完善的减0.1-1分,减完为止。 |
技术部分 |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 9.0 | 工期目标明确,施工工序衔接科学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得力、有效,能最大程度满足工程实际需求,得9分;每存在一处不合理或不完善的减0.1-1分,减完为止。 |
技术部分 | 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 8.0 | 针对本工程特点和场地实际情况所采取的保证安全生产、强化文明施工的措施以及减少扰民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等环境保护措施,内容完善、保证措施得力、有效,能最大程度满足工程实际需求,得8分;每存在一处不合理或不完善的减0.1-1分,减完为止。 |
技术部分 | 供应商对自身承建本工程的有利条件和优势说明 | 7.0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对自身承建本工程的有利条件和优势进行比较、评分,条件和优势全面、合理、详实的得7分;每有一条不足之处或缺陷扣0.1-1分,减完为止。 |
其他部分 | 针对本工程的服务承诺等 | 7.0 | 供应商对本工程的维护、服务体系健全、服务制度完善,针对本工程的服务承诺合理切实可行、符合采购项目实际需要得7分;由评委综合评定,每有一处瑕疵或不足,扣0.1-1分,扣完为止。 |
□本项目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磋商小组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如采购人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本项目按照供应商须知资料表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开标一览表1.开标一览表一、开标一览表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标题 | 内容 |
报价 | |
交付日期(服务期限) | |
备注 |
说明:(1)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的有效证件二、资格证明文件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供应商名称(公章):
致:(采购人单位名称)【注:自然人响应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联合体响应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扫描件。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董事长、总经理等)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单位性质:供应商名称:
4.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授权书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公章)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身份证(正面、背面) |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供应商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供应商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合同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响应,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采购人单位名称):【注:自然人响应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授权书
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可另外单页提供(正面、背面) |
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授权代表:(姓名)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签章):供应商(公章):附: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5.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电话:传真:邮政编码:详细通讯地址: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若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承诺依法为被授权人缴纳社保。承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中小企业声明函6.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响应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说明:(1)供应商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承诺。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_______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供应商一旦提交该声明函,则必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声明函与企业实际情况存在不符的情况,则视为弄虚作假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2.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报价时必须提供此声明函;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
3)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供应商(公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工程施工全部由本单位提供。
致:(采购人)7.响应函三、商务及技术文件日期:2022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章):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
(4)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有)。(3)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力。(2)本响应有效期为自响应截止之日起个日历日。(1)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其中由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产品的价格为(用文字和数字表示),占报价%。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被授权代表人姓名)全权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采购项目名称)进行响应,提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份。
与本响应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9)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8)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7)我方保证所报货物均为原厂正品,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6)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或收到的任何响应。(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电话:电子函件:地址:传真:
年月日(单位盖章)投标人:投标总价工程一.投标总价封面:封-1
(大写):投标总价(小写):工程名称:招标人:投标总价投标总价扉页:扉-1
编制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人:法定代表人(单位盖章)投标人: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总说明二.投标总价总说明:表-01时间:年月日(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电子响应文件不需要)
四.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2注:本表适用于工程项目投标报价的汇总。工程名称:第页共页表-01
序号 | 单项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元) | ||
序号 | 单项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暂列金额及特殊项目暂估价(不含税工程造价) | 材料暂估价(除税单价) | 规费(除税) |
合计 |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五.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表-03注:本表适用于单项工程投标报价的汇总。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序号 | 单位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其中(元) | ||
序号 | 单位工程名称 | 金额(元) | 暂列金额及特殊项目暂估价(不含税工程造价) | 材料暂估价(除税单价) | 规费(除税) |
合计 |
序号 | 汇总内容 | 金额(元) | 其中:材料暂估价(元)(除税单价) |
1 | 分部分项工程 | ||
0101 | |||
0102 | |||
0103 | |||
0104 | |||
… | |||
2 | 措施项目 | ||
S.1 | |||
S.2 | |||
S.3 | |||
S.4 | |||
S.5 | |||
S.6 | |||
S.7 | 其他措施项目、总价措施项目 | ||
3.1 | 暂列金额 | ||
3.2 | 特殊项目费 | ||
3.3 | 计日工 | ||
3.4 | 总承包服务费 | ||
4 | 规费 | ||
5 | 税金 | ||
投标总价合计=1+2+3+4+5 |
表-05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六.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04注:本表适用于单位工程投标报价的汇总。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计量单位 | 工程数量 | 金额(元)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 | 计量单位 | 工程数量 | 综合单价(除税单价) | 合价(除税单价) | 其中:暂估价(除税单价) | |
本页小计 | |||||||||
合计 |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八.材料暂估价一览表表-06工程名称:第页共页七.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 | 综合单价组成(元) | 综合单价(元)(除税单价) | ||||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工程量 | 人工费 | 材料费(除税单价) | 机械费(除税单价) | 计算基础 | 管理费(除税)和利润 | 综合单价(元)(除税单价) |
序号 | 工料机编码 |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除税单价) | 备注 |
注:1.暂估价的材料,在备注栏内标注“暂估价”。工程名称:第页共页九.工料机汇总表表-07注:1、投标报价时,供应商按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材料暂估单价计入到相应项目综合单价中,并注明甲方供材、甲控乙供材料、发包人限定品牌材料。
序号 | 工料机编码 | 名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除税单价) | 合价(除税单价) | 备注 |
注:1.表中各项费率,供应商可自主填报,也可参照省发布的营改增后的费率填报。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十.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082.除暂估价材料的单价外,本表中各项内容均应根据供应商的自主报价汇总而成。
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调整费率(%) | 调整后金额(元) | 备注 |
1 | 夜间施工增加费 | |||||||
2 | 二次搬运费 | |||||||
3 |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 |||||||
4 |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 |||||||
表-10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十一.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09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只填“金额”数值,在备注栏内注明施工方案出处。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金额(元) | 备注 |
1 | 暂列金额(除税工程造价) | 项 | 明细详见表—12 | |
2 | 特殊项目费用 | 项 | 明细详见表—13 | |
3 | 计日工 | 明细详见表—14 | ||
4 | 总承包服务费 | 明细详见表—15 | ||
合计 | — |
十三.特殊项目暂估价表表-11注:响应文件中该表应同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该表内容完全一致。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十二.暂列金额明细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暂定金额(元)(除税工程造价) | 备注 |
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偏差和设计变更 | 项 | |||
其他 | 项 | |||
合计 | — |
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十四.计日工表表-12注:响应文件中该表应同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该表内容完全一致。工程名称:第页共页
序号 | 特殊项目名称 | 内容、范围 | 计算单位 | 计算方法 | 金额(元)(除税工程造价) | 备注 |
合计 | — |
编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实际数量 | 综合单价(元) | 合价(元) | |||||
编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实际数量 | 综合单价(元) | 暂定 | 实际 | ||||
一 | 人工 | ||||||||||
1 | |||||||||||
2 | |||||||||||
3 | |||||||||||
4 | |||||||||||
人工小计 | |||||||||||
二 | 材料 | ||||||||||
1 | |||||||||||
2 | |||||||||||
3 | |||||||||||
4 | |||||||||||
材料小计 | |||||||||||
三 | 施工机械 | ||||||||||
1 | |||||||||||
2 | |||||||||||
3 | |||||||||||
4 | |||||||||||
施工机械小计 | |||||||||||
总计 |
表-14注:投标报价时,表中费率由供应商自主填报。工程名称:第页共页总承包服务费清单与计价表注:投标报价时,上述各项单价均由供应商自主填报。表-13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价值(元) | 服务内容 | 计算基础 | 费率(%) | 金额(元) |
1 | ||||||
2 | ||||||
合计 |
9.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表-15注:表中费率应按照国家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计算,不可竞争。工程名称:第页共页十六.规费、税金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按营改增后的费率) | 金额(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算基础 | 费率(%)(按营改增后的费率) | 金额(元) |
1 | 规费 | |||
1.1 | 安全文明施工费 | |||
1.1.1 | 环境保护费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 | ||
1.1.2 | 文明施工费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 | ||
1.1.3 | 临时设施费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 | ||
1.1.4 | 安全施工费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 | ||
1.2 | 工程排污费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 | ||
1.3 | 社会保障费 |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 | ||
1.4 | 住房公积金 | 按工程所在地相关规定计算 | ||
1.5 |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 | 按工程所在地相关规定计算 | ||
2 | 税金 | 按营改增后的规定执行 | ||
合计 |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所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且为政府非强制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对该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在总报价表中,必须同时包括相关产品的报价),并在“单独分项报价表”后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品牌、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合价(元) | 生产厂家 |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 |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品目清单内的环境标志产品 | 大写: 小写: |
供应商(公章):价格单位:元供应商所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且为政府非强制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对该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在总报价表中,必须同时包括相关产品的报价),并在“单独分项报价表”后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节能产品明细表10.节能产品明细表(样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品牌、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合价(元) | 生产厂家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品目清单内的节能产品 | 大写: 小写: |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业绩一览表11.业绩一览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单位 | 时间 | 中标金额 | 备注 |
1 | |||||
2 | |||||
3 | |||||
13.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12.企业简介日期:年月日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单位全称)(公章)注:本表可自行修改,并附相关业绩材料。
19.供应商对自身承建本工程的有利条件和优势说明18.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17.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16.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15.总体进度计划14.整体施工方案
供应商(全称):采购人(全称):淄博市张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21.工期保证措施与施工网络计划图20.针对本工程的服务承诺等
(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二)成交人响应文件(一)本项目采购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一、合同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项目名称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三、合同总价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合同文件中规定内容一致。二、合同范围(六)本合同附件(五)成交通知书(四)成交人在评审过程中作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五、工期要求3.免费维护期、保修期:。2.施工过程中发生技术质量问题,乙方应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乙方在完成本项目施工等过程中必须按照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1.质量保证:合格且通过采购人的验收。四、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
七、甲方责任和义务承包人不能以发包人资金不到位为由,拒绝施工或延误工期,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工程竣工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0%,验收合格审计完成后支付至最终审定值的97%,余款1年后无息付清。六、付款方式质量要求:合格且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项目工期:2022年月日前竣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1)按照甲方要求的标准,完成本项目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八、乙方的责任和义务(4)按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费用。(3)负责督促检查乙方的项目落实情况(2)对乙方交付的工程进行验收。(1)及时为乙方提供其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
乙方完工后,甲方对其施工情况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如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拒收。九、验收5)由于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慎给甲方设施及甲方机械、设备造成的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所派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承担。乙方须加强劳动保护,如因乙方保护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意外人身伤亡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用工应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各种用工手续及劳动保险,如因用工不当,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其中包括交通事故、安全事故、溺亡事故、意外事故、不可抗拒等因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2)乙方要听取甲方提出的意见,并认真改正。
十二、争议解决乙方按照相关规定需要办理相关施工备案手续的,乙方自行办理,费用自负。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十一、其他约定(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交工,每拖延一天,按总价款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20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于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造成工期延误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因素使双方不能完全执行合同条款时,在提供证明文件经甲方、监督方认可后,可免除损失的责任。修复费用(只计成本)由甲方承担。(1)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赔偿本次和再次招标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十、违约责任
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签订合同后,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各项约定。合同执行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备案部门一份,代理机构一份。十三、合同的生效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账号:开户银行:电话:0533-2180693电话:
二、合同工期3.工程内容:2.工程地点:。1.工程名称:。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人民币(大写)(¥:元)。1.签约合同价为: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三、质量标准工期:。
(1)成交通知书;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六、合同文件构成承包人项目经理:。五、项目经理2.合同价格形式:。
(7)其他合同文件。(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5)技术标准和要求;(4)通用合同条款;(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磋商函及其附录;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七、承诺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承包人不能以发包人资金不到位为由,拒绝施工或延误工期,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工程竣工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0%,验收合格审计完成后支付至最终审定值的97%,余款1年后无息付清。十、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九、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八、词语含义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备案部门一份,代理机构一份。合同订立地点:合同订立时间:2022年月日十一、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中“合同通用条款”,采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版本。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账号:开户银行:电话:0533-2180693电话:地址:地址: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可进行调整。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可调。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1一般约定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二)本合同中“合同通用条款”详细内容此处略。
3.5.2分包的确定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工程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其他禁止分包的专业工程。3.5.1分包的一般约定3.5分包3承包人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3.7履约担保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总承包人和分包人结算。3.5.4分包合同价款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1、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的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2、由总承包人和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3、其他约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非主体结构、非关键性工作;双方约定的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本工程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
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乙方进场前所提供材料需经发包人或监理人认可,方可使用。5.1质量要求5.工程质量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无。
7工期和进度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发包人按照省发布费率的标准足额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发包人按形象进度拨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给承包人,承包人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费专款专用。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确保达到安全文明施工。6.1.5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第6.1条内容及省市有关规定,承包人应当加强安全管理,严禁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全部由承包人负责。6.1安全文明施工
8.材料与设备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因设计变更造成的工期顺延,应由承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的书面申请,由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申请顺延工期的,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签证,未签证的,工期不予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不超过总造价的3%。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工期每延误一天,按工程总造价额的万分之三向发包人承担违约金。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5工期延误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经发包人确认的有效资料所涉及的内容。10.1变更的范围10.变更8.4.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承包人妥善保管,保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法律规定材料和工程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或试验的,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或监理人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发包人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时,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检验费由承包人承担,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已经列支的或另有约定的除外(即包含其中,不再计取)。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但当工程变更导致该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发生变化,且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可进行调整。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1、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0.4.1变更估价原则10.4变更估价
(2)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但应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即调整金额按照实际调整金额乘以承包人报价浮动率计算。(1)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按第1条的规定确定单价。2、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和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承包人报价浮动率L=(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种方式确定。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10.7暂估价工程变更需要重新确定综合单价时按以下原则确定:依据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执行2016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版《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价目表》(2020)和配套的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规范、技术资料,人工工资单价、材料设备价格执行承包人响应文件中的相应价格,承包人响应文件中缺项的材料设备价格执行施工同期《淄博工程造价指南》中的相应材料设备价格(注:与市场价有明显差距的材料设备除外),《淄博工程造价指南》中也缺项的、与市场价有明显差距的材料设备,由发包人、承包人等单位共同考察确认价格。机械台班价格执行上述价目表中的相应机械台班价格。3、当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因非承包人原因删减了合同中的某项原定工作或工程,致使承包人发生的费用或(和)得到的收益不能被包括在其他已支付或应支付的项目中,也未被包含在任何替代的工作或工程中时,承包人有权提出并应得到合理的费用及利润补偿。如果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
(2)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确定的投标人、分包人无法满足工程质量或合同要求的,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重新确定暂估价项目的投标人、分包人;(1)承包人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签订暂估价项目的采购合同、分包合同前28天向监理人提出书面申请。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3天内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14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逾期未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该书面申请已获得同意;第1种方式: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按本项约定确认和批准: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第2种方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招标确定暂估价供应商或分包人的,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14天通知发包人,并提交暂估价招标方案和工作分工。发包人应在收到后7天内确认。确定中标人后,由发包人、承包人与中标人共同签订暂估价合同。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基准价格是指招标控制价中的材料价格。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超过约定的范围可调。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价格调整(3)承包人应当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后7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
1、单价合同。12.1合同价格形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工程量清单缺项:①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10.4.1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综合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款;②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后,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应按专用合同条款10.4.1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在承包人提交的实施方案被发包人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③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措施项目缺项,承包人应将新增措施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发包人批准后,按专用合同条款10.4.1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调整合同价款。项目特征不符: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实施合同工程,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任一项目的特征描述不符,且该变化引起该项目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应按照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按专用合同条款10.4.1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款。2.工程变更:执行专用合同条款10.4。1.法律法规的变化: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为基准日,其后因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引起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发承包双方应按照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据此发布的规定调整合同价款。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主要材料单价±5%以内(含)、机械台班单价±10%以内(含)以及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5%以内(含)的风险。
12.3.1计量原则12.3计量8.不可抗力: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7.3。7.暂估价:①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发承包双方以招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确定价格,并应以此为依据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②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材料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采购,经发包人确认单价后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③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10.4.1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确定专业工程价款,并应以此为依据取代专业工程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④发包人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依法必须招标的,应当由发承包双方依法组织招标选择专业分包人,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监督,并应以专业工程发包中标价为依据取代专业工程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6.物价变化:当主要材料单价超±5%(不含),机械台班单价超±10%(不含)时,其超过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可通过工料机费用调整表进行调整。工程量偏差:①当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可按专用合同条款10.4.1变更估价的约定进行调整;②当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引起相关措施项目相应发生变化时,按系数或单一总价方式计价的,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项目费调增,工程量减少的措施项目费调减。
12.4工程进度款支付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根据工程进度,按照发包人要求报送工程量报告,并附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工程形象进度。12.3.2计量周期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7-2013)。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不能以发包人资金不到位为由,拒绝施工或延误工期,否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工程竣工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0%,验收合格审计完成后支付至最终审定值的97%,余款1年后无息付清。12.4.1付款周期
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无。(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根据资金计划拨付。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根据发包方具体要求。(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否。15.3质量保证金(签订施工合同时,发包人、承包人协商确定质量保证金的方式,不排斥、限制或拒绝银行保函、保险保单等担保方式;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比例为审定结算总额的3%。)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内。15.2缺陷责任期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执行通用条款。
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3)其他方式:/。(2)/%的工程款(审定工程价款结算总额);(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二、工程质量保修书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质量保证金不计息。(3)其他扣留方式:/。(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
缺陷责任期2.2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其他项目质保期限约定如下:执行国家有关规定。2.1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二、质量保修期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施工的所有工程内容。
4.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4.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四、质量保修责任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6.2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质保期满。6.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暂无,如有另行协商。六、其他5.1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的有关规定。1、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关于工程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以下简称“甲方”)与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三、廉政合同格式年月日全权代表(签字):全权代表(签字):
2、甲方的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2)严格执行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6)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安排个人施工队伍。(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4)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有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4、违约责任(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乙方义务
7、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工程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6、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截止。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邀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5、双方约定(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日期:日期:电话:电话:地址:地址:全权代表:(签字)全权代表:(签字)甲方:(单位全称)(盖章)乙方:(单位全称)(盖章)8、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备案部门一份,代理机构一份。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服务协议
版权所有©上海优司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2009382号 沪ICP备2022009382号-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