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滨河新城科技文化中心工程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涟水县滨河新城科技文化中心项目已由关于涟水县古盐河历史博物馆(含美术馆及工人文化宫)项目建议书批复的通知、涟水县档案馆新馆项目建议书批复的通知、关于涟水县广电报社网络创意文化中心(涟水县广播电视台和涟水新闻信息中心部分)项目建议书批复的通知、关于涟水县广电报社网络创意文化中心(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涟水分公司部分)项目建议书批复的通知、关于涟水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工程项目建议书批复的通知 以涟发改投[2016]43号、涟发改投[2015]221号、涟发改投[2016]38号、涟发改投[2016]37号、涟发改投[2015]1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涟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涟水县滨河新城科技文化中心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涟水县滨河新城规划区内(涟水路西侧、龙腾路南侧及红枫路东侧、龙腾路南侧)。
2.1.2建设规模:新建房屋61548㎡(其中地下室部分约2万㎡)。包括不限于:涟水档案馆新馆地下1层,地上4层;涟水县美术馆地下1层,地上2层;涟水县古盐河历史博物馆地下1层,地上3层;涟水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地下一层,地上5层;江苏有线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涟水分公司地下1层,地上5层;涟水县广播电视台和涟水信息新闻中心、地下车库、幕墙、钢结构及附属设施等。框架结构,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2.14亿;
2.1.4工期要求: 6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2月01日,竣工日期:2020年08月21日;
2.1.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1.6质量目标:本项目要确保扬子杯,力争鲁班奖。详见招标文件。
2.1.7文明工地:实行标化工地管理,争创省级文明工地;
2.1.8环保: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关于环保的要求;
2.2招标范围:涟水县滨河新城科技文化中心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有效期内;
3.5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6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在投标单位完成的单项合同额16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4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商住楼、厂房)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施工合同和经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的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
3.6.2.? 自 2016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6.3.?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6.4.? 自 2018 年 6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6.5.?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6.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7拟派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要求:
3.7.1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报名企业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 2018 年 1月 1 日以来连续6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7.2 企业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2018 年 1 月 1日以来连续6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8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9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说明:1、项目负责人在本次招标工程中不得兼任其他岗位;以其他身份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的,同样视为有在建工程。“在建工程” 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1、3.2、3.3.1、3.4、3.6.1项,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以获取诚信库中的信息资料为准(投标文件必须提供查看诚信库的链接);
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5、3.6.2、3.6.3、3.6.4、3.6.5、3.6.6、3.8项,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上述条款规定的承诺书(格式自拟),直接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其它材料”中;承诺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签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电子章)。
3、养老保险证明需加盖养老保险部门章或养老保险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章;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资格审查方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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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 |
9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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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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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初步审查标准 |
申请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申请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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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详细审查标准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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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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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质类别和等级 |
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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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5、3.6.2、3.6.3、3.6.4、3.6.5、3.6.6、3.8项。 |
电子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按“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要求的 承诺书的原件扫描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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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报名企业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 2018 年 1月 1 日以来连续6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7.2 企业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2018 年 1 月 1日以来连续6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
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养老金保险缴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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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在投标单位完成的单项合同额16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48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商住楼、厂房)业绩。 |
【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施工合同和经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的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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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不是联合体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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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评分标准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1.财务状况 (满分35分) |
1.净资产:0.6亿元及以下不得分;0.6亿元<净资产≤3.6亿元得1分;3.6亿元<净资产≤10亿元得4分;10亿元<净资产≤20亿元得6分;20亿元<净资产≤30亿元得10分;30亿元以上的得15分。(满分15分) 注:净资产以企业2015年、2016 年、2017年连续三年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同时还需提供以上三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申请人认为必要的额外财务资料。 2.资金实力:投标申请人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申请人账户上资金余额(人民币)。0.5亿元以下不得分;0.5亿元≤资金余额<1亿元的得1分;1亿元≤资金余额<2亿元的得 2分;2亿元≤资金余额<3亿元的得 3分;3亿元≤资金余额<4亿元的得 5分;4亿元≤资金余额<5亿元的得 10分;5亿元≤资金余额<10亿元的得 15分;资金余额≥10亿元的得 20 分。(满分20分) 注:要同时出具银行的资金余额流水和银行出具的余额证明,开具时间须在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公布之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日期间内,只认可一家银行帐户的资金余额流水和资金余额证明,招标人将向银行核实资金余额流水及资金余额证明的真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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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业绩 (满分20分) |
企业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在投标单位完成的单项合同额16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48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含住宅、商住楼、厂房)业绩。限评2个,每个10分(满分20分) 注: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或直接发包登记表)、施工合同和经设 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盖章的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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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企业信誉(满分15分) |
1.企业获得国家级“重合同、守信用”称号的得 5分;获得省级“重合同、守信用”称号的得 2 分,其余的不得分。国家级有效期 3 年,省级有效期 2 年。(满分5分) 2.银行评定的企业资信等级为 AAA 级的得5 分;AA 级的得 2 分;AA级以下的不得分。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满分5分)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评定的企业资信等级为 AAA 级的得 5分; AA 级的得 2分;企业资信等级为 AA级以下的不得分。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满分5分) 以上三项评分分别以最高得分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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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程奖项 (满分30分) |
企业承建过的工程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一个得10分;获得“省级优质工程”的一个得3分;获得省辖市市优质工程奖的一个得1分。其中国家级的奖项有效期为3年,省级的奖项有效期为2年,市级的奖项有效期为1年。奖项限评3个,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本项最高得30分。 |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6.确定投标人的方法
本工程采用“有限数量制”的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投标人。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时,将采用“评分排名法”的方式从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中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9家单位参加本工程投标。“评分排名计分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评分标准 。
申请人最终得分相同情况下,按以下标准进行排序:首先按企业资质高低确定;如资质也相同,则按照投标申请人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申请人账户上资金余额多少(人民币)确定。
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如果资格预审入围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投标。具体参照苏建规字【 2017 】1 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时间: 2018年10月19日08时30分至2018年 11月08日17时30分;
7.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预审文件费用为人民币100元/份,预审现场支付。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aztb.gov.cn/epointweb);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申请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下载,对于后期的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的发布,招标人原则上不再通知各申请人,申请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看、下载相关文件。资格预审要求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除承诺书外,申请人须在开标前将所涉材料录入到诚信库中,否则不予认可,申请人在网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录入诚信库的上述材料的链接;承诺书在投标截止日前由申请人自行上传(支持格式的原件扫描件)到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资格预审现场无需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备注:网上资格审查,若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证件不再有效或上传图文无法识别的均不予认可)
8.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1月09日09时00分。
8.2资格预审文件也在网上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8.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4预审地址: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涟水分中心开标二室【涟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东三楼(涟水县政府北侧,泰山路南侧)】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aztb.gov.cn/epointweb)及涟水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lszbb.com)上发布。
10.注意事项
10.1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地址为:http://www.haztb.gov.cn:9000/haztbhy。
10.2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电子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办理,联系人:张忠宝,联系电话:1386165089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陈超(电话:13770370470)、王虎(电话:13852330837)联系。
10.3请投标人及时更新诚信库资料,评标现场不再审查有关原件;
10.4各投标单位在资格预审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准时参加会议。
10.5 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不得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将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10.6 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得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投标人的合法利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0.7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完成引进外资 1000 万美元任务,并确保在中标公示结束后30日历天内实际到账500万美元,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与其签订施工合同并取消其中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其余500万美元在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到帐。
10.8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以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网站公布内容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10.9按(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 2 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涟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润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涟州路西侧、县政府东后侧 地 址:涟水县淮浦北路2号润通花园15号楼301室
邮 编:223400 邮 编:223400
联 系 人:吴老师 联 系 人:薛工
电 话:15250881077 电 话:15896155012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公告来源:http://jsggzy.jszwfw.gov.cn/jyxx/003001/003001001/20181019/GG_c79c9228-d197-4f4d-9a88-e0aa4b031f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