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桂平市木乐镇四合村等4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编号:E4508002851003158001001)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5/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080028510031580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桂平市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曹工0775-339800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臻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惠敏0775-455341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自治区、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就桂平市木乐镇四合村等4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桂平市木乐镇四合村等4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二、项目编号:E4508002851003158001001 三、招标内容及简要说明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审查要点>的通知》(桂国土资发 [2011]2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 >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号)要求,桂平市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桂平市人民政府同意,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的总承包方。确定的实施单位在桂平市木乐镇四合村、大良村、罗贤村、新连村辖区范围内开展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并以总承包方式完成项目建设,总承包方式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项目测量、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工程施工、群众协调补偿和施工资料编制,项目后期3年管护并协助招标人进行竣工验收、复核(工程质量、数量、旱地等级评定)、验收报备、新增旱地、水田指标确认以及管护期结束后各农户地块界线划分等。 2、招标人负责提供桂平市的合法、合规、符合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开垦)项目的土地资源供投标人实施项目;投标人以项目总承包方式负责桂平市木乐镇四合村、大良村、罗贤村、新连村辖区范围内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招标人按照中标人最终建成的新增耕地土地指标面积根据桂平市现行相关标准对中标人进行奖励,奖励资金来源为通过平台交易指标获得的收益资金进行奖励或桂平市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筹措资金进行奖励;招标人对所有对外招标已立项的土地综合整治地块,如牵涉到林地指标核减,均由招标人协调给予保障。 3、目标任务:通过公开招投标选取项目总承包方完成本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项目位于桂平市木乐镇四合村、大良村、罗贤村、新连村范围,项目总实施规模214.6417公顷,预计垦造新增耕地面积175.4551公顷(其中水田面积0.2489公顷,旱地面积175.2062公顷),预计提质改造新增水田面积38.3088公顷。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等(以上为立项批复面积,最终以实际实施面积为准)。计划总投资:5489.46万元。对取得农民意愿并符合土地综合整治相关标准的土地,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不低于政府部门小组流转成功的土地面积的80%并提供项目验收相关材料。 4、质量要求: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 >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号)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形成土地综合整治占补指标。 四、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和银行融资。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和测绘(工程测量)乙级(含乙级) 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质,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4.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测量或规划设计或土地管理或水利水电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5.项目专职安全员: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进行项目施工管理,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和测绘(工程测量)乙级(含乙级) 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管护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的单位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 3 家。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7.诚信要求: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广西)》(http://www.gxcredit.gov.cn)列为受惩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2)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8.财务要求:2020、2021、2022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的财务报表。)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2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由潜在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应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提交, 2023-06-14 09:00 7.2本次招标不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平台系统成功上传,并将与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同一时间生成的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文本刻录光盘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①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生成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企业 CA 锁提交到桂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桂平市桂江西路政务服务中心新大楼五楼),现场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携带完整材料或未按时到会的,招标人可将其视为未参加现场开标。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不能解密评审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3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八、投标保证金:无。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桂平市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桂平市西山镇县府街289号(机关招待所内) 联系人:曹工 电话:0775-3398006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臻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贵城街道荷城路1108号(中强荷城世家)77幢12号二楼 联系人:罗惠敏 电话:0775-4553412 3.交易服务单位:桂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监督部门:桂平市自然资源局 电话:0775-6768999 2023年5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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