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xy2023-108
预算金额298.39万元
招标联系人-0898-65819609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0898-6532822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海南省农业科学院-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HXY2023-108
原公告项目名称 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3-09-05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更正日期 2023-09-08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及采购公告其余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名称 海南省农业科学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98-65819609
采购单位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14号
代理机构名称 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98-65328224
代理机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1101-1102室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 0898-65328224

详细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HXY2023-1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9月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R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四)采购项目内容
 

标包

项目

最高限价(万元)

1

儋州市、东方市、昌江黎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指导及成果集成

131.76

2

乐东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三亚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指导及成果集成

175.68

3

琼海市、文昌市、万宁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指导及成果集成

131.76

4

五指山市、屯昌县、白沙黎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指导及成果集成

175.68

5

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点校核

261.8

6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制备A

121.69

7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制备B

125.4

8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海市、陵水黎族自治县、文昌市、万宁市、乐东黎族自治县、海口市、三沙市、屯昌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剖面整段标本制作

499.5

9

儋州市、东方市、三亚市、临高县、昌江黎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剖面整段标本制作

343.5

10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省级技术支撑及数据库建设

298.39

合计

2265.16

 
 
现更改为:
 

标包

项目

最高限价(万元)

1

儋州市、东方市、昌江黎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指导及成果集成

131.76

2

乐东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三亚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指导及成果集成

175.68

3

琼海市、文昌市、万宁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指导及成果集成

131.76

4

五指山市、屯昌县、白沙黎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指导及成果集成

175.68

5

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点校核

261.8

6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制备A

121.69

7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制备B

125.4

8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琼海市、陵水黎族自治县、文昌市、万宁市、乐东黎族自治县、海口市、三沙市、屯昌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剖面整段标本制作

499.5

9

儋州市、东方市、三亚市、临高县、昌江黎族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剖面整段标本制作

343.5

10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省级技术支撑及数据库成果服务

298.39

合计

2265.16

 
 
 
2、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六、标包10技术商务要求:
 

标包

项目

最高限价(万元)

10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省级技术支撑及数据库建设

298.39

 
(一)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1)省级土壤普查工作平台技术支持:组织专家及技术骨干,开展覆盖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流程的技术咨询,范围含普查筹备、样点校核、外业调查和采样、内业样品制备、样品检测和数据审核等各环节。具体包括:各类方案、手册协助编制;支持海南省土壤普查办技术培训;普查实施过程技术咨询与指导;协助开展项目推进及考核验收;承担处理海南省土壤三普技术路线图所涉及技术指导及操作等问题;承担“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平台”、“调查采样APP”、“质量控制APP”、“样品流转APP”所涉及各级普查工作人员的功能指导与答疑;承担普查工作平台各项日常工作。
(2)数据库建设:收集与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相关的数据(基础数据、过程数据、成果数据),并按照国家数据库建设要求完成海南省土壤普查数据库建设。
2、服务标准
数据库建设标准涉及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土壤制图单元、矢量数据、栅格数据、元数据、数据字典、缩略语、数据组织管理、数据结构定义、数据质量检查、数据交换内容与格式及矢量数据元数据与属性值字典表均以《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库规范》(修订版)要求执行。按照国家土壤普查办下发的最新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中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3、工作步骤
1.基础数据
基础数据指用于支撑土壤三普工作开展所需要的各类数据,主要包括行政区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壤图、地形图、遥感影像等,通过相关部门积累、协调等方式获取。属土壤三普规定成果,各县均应形成基础数据。工作组织,县级、省级土壤普查办分级分类统筹组织,分别与本级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等协商获取相关数据,按县级行政区组织形成基础数据。
2.过程数据
过程数据指在土壤三普工作开展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数据,包括样点数据、调查采样数据、样品流转数据、检测分析数据等,通过土壤三普工作平台云端同步等方式获取。属土壤三普规定成果,各县均应形成过程数据。结构化数据采用.mdb或.gdb格式;非结构数据以文件形式进行组织,照片采用.JPG格式、视频采用.mp4格式。工作组织,过全国土壤普查办统一开发的土壤三普信息化工作平台采集和管理的表层、剖面等数据,包括调查采样、样品制备、检测分析、样品流转、质量控制等各环节的数据;以及有土壤生物调查等调查任务所在县的相关专题数据。数据采集通过土壤三普信息化工作平台(包括桌面端管理与调度系统、调查采样APP、样品流转APP、质量控制APP)采集的各类文字型、图片型及数值型数据。
3.成果数据
成果数据指基于基础数据和过程数据,按照相关方法形成的各类图件和报告等数据,包括土壤类型图、专题图、专题数据集、成果报告等,通过各级成果编制形成。属土壤三普规定成果,各县均应形成成果数据。工作组织。由县级土壤普查办组织收集形成数字化图件、文字报告等过程中产生的中间数据,以及最终的数字化图件成果和文字报告成果。
4.数据库
依据《土壤普查数据库规范(试行)》,根据本省数据存储和数据应用的实际需求构建数据库,用于统一管理基础数据、过程数据和成果数据,便于数据浏览、数据查询和数据管理。在全面取得本省三普各类数据(基础数据、过程数据、成果数据)的基础上,从数据组织管理、数据结构定义等方面构建数据库。做好数据清洗入库、数据库管理、数据库应用。
4、团队配置
省级土壤普查工作平台技术支持服务应配备土壤学、地理学、地质学、统计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生态学、农学等相关专业背景专家及业务骨干。数据库建设人员应具备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背景。
 
现更改为:
 

标包

项目

最高限价(万元)

10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省级技术支撑及数据库成果服务

298.39

 
(一)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
(1)省级土壤普查工作平台技术支持:组织专家及技术骨干,开展覆盖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流程的技术咨询,范围含普查筹备、样点校核、外业调查和采样、内业样品制备、样品检测和数据审核等各环节。具体包括:各类方案、手册协助编制;支持海南省土壤普查办技术培训;普查实施过程技术咨询与指导;协助开展项目推进及考核验收;承担处理海南省土壤三普技术路线图所涉及技术指导及操作等问题;承担“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平台”、“调查采样APP”、“质量控制APP”、“样品流转APP”所涉及各级普查工作人员的功能指导与答疑;承担普查工作平台各项日常工作。
(2)数据库成果服务: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规范 》相关要求,收集与整理海南省18个市县(除澄迈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相关的数据(基础数据、过程数据、成果数据),汇总形成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数据成果库,协助海南省土壤三普办完成全省普查数据成果汇交。
2、服务标准
按照国家土壤普查办下发的最新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中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3、工作步骤
1.基础数据
基础数据指用于支撑土壤三普工作开展所需要的各类数据,主要包括行政区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壤图、地形图、遥感影像等,通过相关部门积累、协调等方式获取。属土壤三普规定成果,各县均应形成基础数据。工作组织,县级、省级土壤普查办分级分类统筹组织,分别与本级农业农村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等协商获取相关数据,按县级行政区组织形成基础数据。
2.过程数据
过程数据指在土壤三普工作开展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数据,包括样点数据、调查采样数据、样品流转数据、检测分析数据等,通过土壤三普工作平台云端同步等方式获取。属土壤三普规定成果,各县均应形成过程数据。结构化数据采用.mdb或.gdb格式;非结构数据以文件形式进行组织,照片采用.JPG格式、视频采用.mp4格式。工作组织,通过全国土壤普查办统一开发的土壤三普信息化工作平台采集和管理的表层、剖面等数据,包括调查采样、样品制备、检测分析、样品流转、质量控制等各环节的数据;以及有土壤生物调查等调查任务所在县的相关专题数据。数据采集通过土壤三普信息化工作平台(包括桌面端管理与调度系统、调查采样APP、样品流转APP、质量控制APP)采集的各类文字型、图片型及数值型数据。
3.成果数据
成果数据指基于基础数据和过程数据,按照相关方法形成的各类图件和报告等数据,包括土壤类型图、专题图、专题数据集、成果报告等,通过各级成果编制形成。属土壤三普规定成果,各县均应形成成果数据。工作组织,由县级土壤普查办组织收集形成数字化图件、文字报告等过程中产生的中间数据,以及最终的数字化图件成果和文字报告成果。
4、团队配置
省级土壤普查工作平台技术支持服务应配备土壤学、地理学、地质学、统计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生态学、农学等相关专业背景专家及业务骨干。数据库成果服务人员应具备土壤学、统计学、计算机等相关专业技术背景。
 
 
3、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10包
数据库建设方案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1

数据库建设方案
投标人根据项目采购需求提供的数据库建设方案应包含:①需求分析②建设内容③后期应用等必备要素,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及符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1、根据数据库建设方案的完整性进行评分,每具备一项要素得4分,最多12分。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技术方案进行综合赋分 2.1 充分掌握本项目需求的必要性、重要性,数据库建设方案中的各项要素内容完整,详细全面、完整、安排周密、针对性强的得3分; 2.2 基本了解数据库建设方案的工作要点,数据库建设方案中的各项要素安排较为合理、具有一定针对性的得 2 分; 2.3 项目的数据库建设方案工作要点分析不到位、数据库建设方案中的各项要素描述不详细,出现文字描述含糊不清、内容空洞、分析内容不全面等情况的得1分;
3、不提供方案得0分。

15

 
现更改为:
 
数据库成果服务方案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1

数据库成果服务方案

投标人根据项目采购需求提供的数据库成果服务方案应包含:①需求分析②工作方案③保障措施,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及符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1、根据方案的完整性进行评分,每具备一项要素得4分,最多12分。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综合赋分 2.1 充分掌握本项目需求的必要性、重要性,方案中的各项要素内容完整,详细全面、完整、安排周密、针对性强的得3分; 2.2 基本了解数据库成果服务的工作要点,方案中的各项要素安排较为合理、具有一定针对性的得 2 分; 2.3 方案工作要点分析不到位、数据库建设方案中的各项要素描述不详细,出现文字描述含糊不清、内容空洞、分析内容不全面等情况的得1分;
3、不提供方案得0分。

15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及采购公告其余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海南省农业科学院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14号
联系方式: 0898-658196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海南和信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蓝天路12-1号国机中洋公馆2号楼1101室
联系方式:0898-653282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898-65328224 
 
附件:
海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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