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秀屿区非遗文化教育展览基地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9/09
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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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秀屿区非遗文化教育展览基地项目地块位于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珠坑村,地块东侧为华峰湖,南侧为华峰湖、清塘大道,西侧为船渡路、土海湿地公园,北侧为华峰湖、莆田工业职业技术学校。地块中心位置坐标为119°5'58.002"E,25°19'48.877"N,总用地面积3424.47m2。该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根据《莆田市秀屿区土海湿地分区单元(350305-02)船渡路东侧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本地块规划用地类型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文化设施用地(A2)。

根据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九条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莆田市秀屿区毓秀文旅有限公司委托福建南风润土环境有限公司对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技术要求,对该地块开展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通过对该地块及相邻地块利用历史及现状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现场快速测定,对该地块相关人员及单位进行了访谈调查,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调查的主要成果如下:

(1)地块历史上没有工矿企业及规模化养殖运营,地块内无工业化水电气供应及排水管网,无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设施;

(2)地块历史上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现场没有观察到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残留化学品等迹象;

(3)地块历史上没有使用污灌,没有工业废水污染的现象;

(4)地块历史上没有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地块内没有发现异常气味、异常植物、表面析出以及其他污染迹象;

(5)地块相邻地块历史为农用地、道路、华峰湖,无工业企业存在。

(6)为排除不确定因素,对地块内表层土壤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进行了现场快速检测,检测数据值均小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限值,其中总铬、锌均小于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 4403/T67-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各快检样品PID峰值均小于lppm。


作者(灰灰迪,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4-09-09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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