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昆明市区划地名信息中心财务咨询服务项目合同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
目
合
同
书
甲方:昆明市区划地名信息中心
乙方:昆明含曦财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日期:2024年10月15日
委托方(甲方):昆明市区划地名信息中心
受托方(乙方):昆明含曦财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双方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财务咨询服务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会计法》、《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为甲方提供财务咨询服务,项目开展以辅助为主,具体辅助业务如下:
1. 2024年度全年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
2. 2024年度每月固定资产月报数据填报;
3. 2024年度单位决算数据填报及决算报告;
4. 2025年度单位预算编制;
5. 编制2024年度政府财务工作报告;
6. 2024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跟踪及数据填报;
7. 财务凭证规范整理及装订,符合审计要求;
8. 2024年度固定资产年报填报;
9. 其他会计核算相关业务。
二、具体业务期限
具体业务期限从 2024 年 15 月起至 2025 年 9 月止。
三、委托费用及付款方式
通过询价方式,经双方协商,乙方提供财务咨询服务收费标准为人民币14800.00元,(大写:壹万肆仟捌佰元整)。服务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
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乙方应于收款前一周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交付甲方,以便甲方办理审批手续。开具发票产生的税收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延迟交付发票导致甲方延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 整理保管好所有往来单据,做好会计凭证传递业务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3. 按要求整理及移交会计核算资料,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4. 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支持乙方派出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期限内完成相应工作。
2. 乙方需根据《会计法》、《预算法》和行政单位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开展财务咨询业务,做好约定业务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3.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不是财务数据,经甲方确认后,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修正。
4. 乙方应按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协助甲方做好年度财务凭证及会计档案整理工作。
五、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对工作过程中知悉的财务信息及涉密信息保密。
(一)本协议所称的涉密信息包括:财务信息、涉密的财务资料和可能涉及到的甲方列为绝密、机密级、秘密级的各项文件及信息。
(二)乙方的保密义务
1. 乙方对其因执业而知悉的财务信息及涉密信息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
2. 如果发现财务信息及涉密信息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涉密信息,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3. 服务关系结束后,乙方应将与工作有关的资料信息交还甲方。
4. 乙方还在服务期或是服务已经履行完毕,均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
(三)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中已包含保密费,不需重复支付。
(四)乙方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如将涉密信息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涉密信息使甲方及个人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六、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协议规定支付费用的,乙方有权终止财务咨询服务工作。乙方未按协议规定进行服务事项的,甲方可视具体情况按比例扣除应付乙方的项目服务费尾款。
七、其他事项
若有其他未定或特殊事项,可事先在合同中明确,事先在合同中未能明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作为合同的补充条款增订。与合同相关的所有附件、文件以及执行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项目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存在争议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履行完毕本约定的所有事项后终止。
甲方(签章):昆明市区划地名信息中心 乙方(签章):昆明含曦财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桂明 法定代表人(签章):邹伟
2024年10月15日 2024 年10月15日
目
合
同
书
甲方:昆明市区划地名信息中心
乙方:昆明含曦财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日期:2024年10月15日
委托方(甲方):昆明市区划地名信息中心
受托方(乙方):昆明含曦财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合同双方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财务咨询服务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会计法》、《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为甲方提供财务咨询服务,项目开展以辅助为主,具体辅助业务如下:
1. 2024年度全年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
2. 2024年度每月固定资产月报数据填报;
3. 2024年度单位决算数据填报及决算报告;
4. 2025年度单位预算编制;
5. 编制2024年度政府财务工作报告;
6. 2024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跟踪及数据填报;
7. 财务凭证规范整理及装订,符合审计要求;
8. 2024年度固定资产年报填报;
9. 其他会计核算相关业务。
二、具体业务期限
具体业务期限从 2024 年 15 月起至 2025 年 9 月止。
三、委托费用及付款方式
通过询价方式,经双方协商,乙方提供财务咨询服务收费标准为人民币14800.00元,(大写:壹万肆仟捌佰元整)。服务费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
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 昆明含曦财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开户银行 | 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行政中心支行 |
开户银行账号 | 120871952040000000458 |
乙方应于收款前一周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交付甲方,以便甲方办理审批手续。开具发票产生的税收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延迟交付发票导致甲方延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四、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 整理保管好所有往来单据,做好会计凭证传递业务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3. 按要求整理及移交会计核算资料,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4. 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支持乙方派出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期限内完成相应工作。
2. 乙方需根据《会计法》、《预算法》和行政单位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开展财务咨询业务,做好约定业务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3.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不是财务数据,经甲方确认后,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修正。
4. 乙方应按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协助甲方做好年度财务凭证及会计档案整理工作。
五、乙方应承担保密义务,对工作过程中知悉的财务信息及涉密信息保密。
(一)本协议所称的涉密信息包括:财务信息、涉密的财务资料和可能涉及到的甲方列为绝密、机密级、秘密级的各项文件及信息。
(二)乙方的保密义务
1. 乙方对其因执业而知悉的财务信息及涉密信息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
2. 如果发现财务信息及涉密信息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涉密信息,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3. 服务关系结束后,乙方应将与工作有关的资料信息交还甲方。
4. 乙方还在服务期或是服务已经履行完毕,均不影响其保密义务的承担。
(三)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中已包含保密费,不需重复支付。
(四)乙方违反协议中的保密义务,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如将涉密信息泄露给第三人或使用涉密信息使甲方及个人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进行赔偿,其赔偿数额不少于由于其违反义务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六、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协议规定支付费用的,乙方有权终止财务咨询服务工作。乙方未按协议规定进行服务事项的,甲方可视具体情况按比例扣除应付乙方的项目服务费尾款。
七、其他事项
若有其他未定或特殊事项,可事先在合同中明确,事先在合同中未能明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作为合同的补充条款增订。与合同相关的所有附件、文件以及执行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项目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存在争议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履行完毕本约定的所有事项后终止。
甲方(签章):昆明市区划地名信息中心 乙方(签章):昆明含曦财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桂明 法定代表人(签章):邹伟
2024年10月15日 2024 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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