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2022年“民生微实事”项目圳美社区学院——家门口的社区学校的中标公示(实施购买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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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工作站 填报日期:2022 年 7 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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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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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圳美社区学院——家门口的社区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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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经过征集及筛选共有3家公司入选,分别是1.深圳市铭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深圳市光明区启晨公益组织评估和发展中心;3.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此项目共有3家公司参与报名,三家公司提供的服务内容均符合招标要求,深圳市铭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84205元)、深圳市光明区启晨公益组织评估和发展中心(78925元)、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74332元)。按低价中标方式,确定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为中标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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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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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成交金额:7433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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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和承诺: 按项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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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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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工作站 地址:光明区新湖街道圳美社区旧围1号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755-- 81767305 公告日期: 2022 年7月 13日 |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