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定位系统配件(一季度材料计划)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1/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采购标题:定位系统配件(一季度材料计划)【中标公告】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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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晨信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询比价
询价单号:RA24010400197
采购方式:公开
公示/报价开始时间/报名截止时间:2024-01-07 12:00:00
报价截至时间:2024-01-09 12:00:00
物料代码 | 航线名称/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指数名称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计划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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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位卡 | KJ602-K3 |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0 | 个 | 2024-01-31T00:00:00.000+08:00 | |
矿用本安型读卡分站 | KJ602-F2 |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 | 个 | 2024-01-31T00:00:00.000+08:00 | |
矿用本安型读卡器 | KJ1626-D1 |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0 | 个 | 2024-01-31T00:00:00.000+08:00 | |
矿用胶封兼本安型直流稳压电源 | KDW660/12B(C) |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 | 个 | 2024-01-31T00:00:00.000+08:00 |
一、交货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万利镇盛鑫煤业
二、保证金额度:0.0元
三、商务条款:第一条 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并满足甲方使用要求。 第二条 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自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使用期限内除人为因素外,材料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包退、包换。如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条 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标的物所有权自货到甲方仓库经验收合格后转移至甲方,甲方按合同约定履行支付价款。 第四条 交(提)货方法、地点:乙方负责送至鄂尔多斯市盛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院内。 第五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运,运费、卸车费由乙方承担已含在合同总金额内,甲方在正式验收标的物之前产生的安全责任、损失等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验收标准、方式:按本合同第二条执行,甲乙双方在交货地点共同验收(验收期限:1个工作日)。乙方未按时到达现场,按甲方验收的质量及数量为准,标的物经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及时给与调换,在此期间造成甲方损失及仓储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结算方法: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货到验收合格并开具增值税发票,办理完入库手续后第二个月付合同金额的30%,第三个月起至第七个月末付清合同金额的70%。 第八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九条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例执行。 第十条 异议处理条款: 1、数量异议:甲方须在收到物品的1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信息通报乙方。 2、质量异议:甲方自发现异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报乙方,同时保存所发现异议的物品,待乙方前往判定。 3、乙方接到甲方异议通报的2个工作日内对甲方作出答复,并安排专人与甲方人员共同确认异议情况。超过2日或未安排专人,视为甲方异议成立。 4、异议成立或经双方共同确认后,退回全部或部分物品并要求乙方补齐,异议处理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签字盖章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在有效期限内,合同双方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四、技术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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