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区人民医院办公及存储设备采购项目代理机构遴选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广安市前锋区人民医院(采购人)采购工作的管理,提高采购质量,规范采购程序,提高采购工作效率,经采购人研究决定,采用公开遴选的方式确定1家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办公及存储设备采购项目相关采购代理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业主:广安市前锋区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办公及存储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算资金:22.45万元
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取
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收取。采购代理费用包括采购代理工作所需所有的内容产生的费用,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三、遴选办法:综合评分法。
四、参与本次遴选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要求
具备政府采购代理资格(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四川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
(三)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遴选: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
五、报名、遴选文件获取
(一)报名、遴选文件获取时间:遴选文件自2024年8月21日至08月23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
(二)报名、遴选文件获取方式、地点及费用
1.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2.地点:广安市前锋区人民医院信息科(医技楼3楼);
3.费用:免费。
(三)报名、遴选文件获取时需提交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前往报名的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自拟)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代表前往报名的需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纸质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缺少以上材料不予受理;未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视为无效报名。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一)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08月26日09:00-09:30(北京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6日09:30(北京时间)。
(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安市前锋区人民医院医技楼四楼会议室。
注: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遴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8月26日 09:30(北京时间)在递交地点开启。
八、邀请及中选公告
(一)本次遴选邀请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asggzy.cn)以公告形式发布;
(二)采购人确定中选代理机构后2个工作日内,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遴选结果。
九、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广安市前锋区人民医院
通讯地址:广安市前锋区永前大道中段317号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0826-6971216
(采购人对本公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医院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