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防火封堵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4/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ZGJJTJDT11-FA-202... | 项目名称: 天津地铁11号线13标防火封堵材料采购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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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防火封堵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防火封堵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招标人为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项目总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防火封堵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西起南开区复康路与水上公园西路交口的水上公园西路站,东至东丽区津塘二线与六经路交口的东丽六经路站。工程范围主要包括22.6km区间,地下车站21座,驯海路主变电所1座,共享六里台主所1座(由7号线建设,11号线部分供电由此所引入),共享控制中心1座(通过既有线接入),七经路定修段一座(含备用控制中心1座),23列车载设备。本工程全线开工日期2019年11月1日,全线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31日。 2.2. 招标范围: 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防火封堵材料产品供货、服务范围为产品的设计、设计联络、BIM模型、检验、制造、出厂检验、包装发货、运输、保险、交货、安装、测试、试验、完工测试、调试检验、安全评估、开通、试运行、产品性能确认、人员培训、质量保证期内的系统缺陷的纠正和维护以及《用户需求书》中所描述的其它义务及工作。 2.3. 其他具体招标内容详见第五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须符合以下条件要求: 3.1.1.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按投标截止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3.1.3.投标人应提供2019年至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 3.1.4.投标人应提供近5年(自2018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少一个防火封堵材料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出示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含供货合同扫描件); 3.1.5.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拟投标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3.1.6.拟投标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的部门颁发的检验报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除应满足3.1外还应须符合以下条件要求: 3.3.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营业执照齐全并经政府主管部门审验合格; (代理商需要提供自身及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 3.3.2.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按投标截止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 3.3.3.代理销售的产品,必须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 3.3.4.代理商应提供代理此产品的相应业绩; 3.4.不接受被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公布的限制期内禁止参选的供应商。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母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控股关系公司,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3.6.投标企业所投产品不能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3.7.中标候选人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现场考核工作予以积极配合(以了解中标候选人的生产能力、质量控制及技术服务水平等综合实力) ;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投标人提供资料不真实有效的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由中标人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参加投标者,须注册成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的在册供方并选择参与本次招标。(供应商所属单位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交建轨道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分公司),可直接选择参与;新注册时,请投标人参照供应商登录界面下方操作手册中相关说明,推荐单位“轨道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分公司)”;如已注册且所属单位为其他子、分公司请选择增加合作意向单位“轨道交通事业部(轨道交通分公司)”。 5.2. 供应商完成注册后申请参与投标并缴纳标书费,经招标人确认后投标人登录供应链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版本。 5.3.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04月08日15时00分至2023年04月13日15时00分,在上述时间内将标书费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银行账户名称:中交机电局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13标项目经理部,账号:01-10-001731-01,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电汇备注:招标编号、标书费),汇款后请联系招标人潘飞,电话18502656861,并将回执发送到电子邮箱316545895@qq.com,经招标人确定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 5.4.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以其他方式提供。 5.5.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发票,提供收款收据(开具收据请联系:潘飞,电话:18502656861)。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线上投标,投标人应通过供应链平台上传。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05月04日15时00分。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04日15时00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交建供应链平台(http://ec.ccccltd.cn/PMS/);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项目总经理部 报名联系人:刘先生,杨先生,负责受理报名、招标文件上传及咨询等工作。 电话:022-28159738,18330107650 联系人:杨力伟,负责澄清、答疑等工作。 电 话:1830107650 电子邮箱:1357878724@qq.com 技术咨询联系人:闫宇浩、肖乾兴,负责解释招标文件的技术性问题。 电 话:18330141068、15927555096 电子邮箱:343142683@qq.com 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一期工程项目总经理部 2023年04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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