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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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鸿发万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的委托,对“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校园周边安装违法停车自动抓拍系统项目”以单一来源形式进行采购。该项目于2024年08月12日在甘肃省经济信息网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公示,公示期间无任何人提出质疑,故以单一来源形式进行采购。
1、采购文件编号:HFWJ(ZC)2024-12
2、采购内容: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校园周边安装违法停车自动抓拍系统项目(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采购预算:31.27万元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有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公告开始至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或信用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简要理由:
北京文安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违法停车抓拍系统主要设备的制造商,2014年榆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建设的非现场执法管理平台系统及榆中县城的前端违法停车抓拍系统、闯红灯抓拍系统等均采用的北京文安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2015年学校为了治理学校门口路段机动车违法停车的行为,投资建设了4套违法停车前端抓拍系统,采用的也是北京文安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违法停车抓拍系统产品,实现了前端违法停车行为的抓拍并完成了与榆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非现场执法管理平台的数据对接。
榆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违法停车抓拍系统模块目前使用的还是北京文安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学校为了确保此次采购的违法停车抓拍系统的主要设备能满足违法停车行为抓拍要求,并且抓拍的数据能通过榆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违法停车抓拍系统模块上传到集成指挥平台,故违法停车抓拍系统的主设备需要采购北京文安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兰州智博佳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北京文安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唯一授权代理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中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
根据以上特点,我单位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兰州智博佳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相应的产品。
供应商名称:兰州智博佳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7、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2024年08月20日—2024年08月22日每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甘肃鸿发万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三号楼2114室)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应出具的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时提供),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报名时提供)等(并逐页加盖公章)二份,装订成单面活页册。(以上资料全部加盖公章)。
8、投标文件费: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9、报名资料: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公司简介;
注:以上资料壹式贰份,装订成册。
10、递交采购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24年08月23日14时30分之前递交至甘肃鸿发万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三号楼2114室),逾期不予受理。
11、采购时间及地点:2024年08月23日14时30分之前递交至甘肃鸿发万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三号楼2114室),逾期不予受理。
12、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
联系人: 杜老师
联系电话:15809313716
代理机构:甘肃鸿发万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三号楼
联系人:杜经理
联系电话:13893375507
2024年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