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北邢台新能源商用车改造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4/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河北邢台新能源商用车改造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占地815亩,总建筑面积13744613平方米,建设冲压、焊接、涂装、总装四大车间、车架及综合车间、整车调试和检测车间、仓库、试验楼等生产及辅助设施。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总装车间、车架及综合车间、整车调试和检测车间、仓库、试验楼等生产及辅助设施,购置总装配线、检测线、机加工设备、车架线及相关设备;二期建设冲压、焊接、涂装车间、试车场等生产及辅助设施,购置冲压相关设备、焊装生产线和调整线、涂装生产线及相关设备。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标段一:河北长征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三大工艺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聘请专家、评审、办理审批及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标段二:河北长征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总装、车架车间及其附属设施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聘请专家、评审、办理审批及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三、技术要求
1.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应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分析规划或者建设项目与环境保护政策、资源能源利用政策、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等有关政策及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并关注国家或地方在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划及相关主体功能区划等方面的新动向。
2.环境影响评价应尽早介入规划编制初期或者工程前期工作中,力使对环境的考虑充分融入到规划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须重点关注选址(或选线)、工艺路线(或施工方案)的环境可行性。
3.具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当把与该规划相关的政策、规划、计划以及相应的项目联系起来,做整体性考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须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征,对工程全部内容、全部影响时段、全部影响因素和全部作用因子进行分析、评价,突出评价重点。
4.环境影响评价应广泛征求和听取吸收相关学科和行业的专家、有关单位和个人及当地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意见。
5.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以及政府审批部门的具体要求和甲方提供的工程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对报告书中所提评价结论的正确性和对策建议的实用性负责。
6.根据报告书的审批意见,负责修改和完善报告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及审批工作。
7.乙方保证工作质量,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出符合质量要求报告书;
8.为甲方项目报告编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配合,对甲方提供的资料保密;不得遗失甲方认为必须返还的资料。
9.投标人具有本项目所需技术咨询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
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五、业绩要求(报名业绩作为报名审核,投标书中应包含且不限于报名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承担过5项类似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的业绩。
六、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
①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至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注册报名:地址为:http://eps.gwm.cn/gwm_epbp/portalWeb/,《供应商注册指南》可在平台网站首页“用户登录选择”栏附近查看,并根据手册要求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可根据项目名称,按报名要求进行报名,未按照此方式报名的,视作无效报名;
②如无法在招标平台完成注册的,请及时联系报名联系人。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1日 23:00
七、联系方式
1.项目所在地:河北邢台
2.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许冰倩:18633299669/0312-2198849
3.如对本项目有技术疑问或想了解更多详细信息,可将问题分条描述清晰,发送至(zbgys@gwm.cn)。邮件中请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邮件主题须注明项目名称、报名联系人,如XX项目疑问XX收,将统一进行答疑回复。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投标意向金为:1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元整)。
投标意向金缴纳后不予退还;若项目在招标过程中任意环节因招标方原因取消的,可办理投标意向金退款(若供应商已办理开票将不予退款);
2.报名时需同步上传交款凭证,若为免费标书则上传空白页即可。
3. ①缴费时请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 ,如为个人代缴,请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参标公司简称” (注:项目简称填写标的物名称即可)
②开票要求:在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首页(不用登录)(http://eps.gwm.cn/gwm_epbp/portalWeb/)左下方查找开票信息模板,按照要求填写后将EXCEL版发至gfzbb@gwm.cn,开具后“51发票”直接将发票链接回复至邮箱中,若有疑问,请电话联系王薇,电话0312-2197731
注:a. 个人缴纳投标意向金如需开具发票抬头为公司的发票,需出具加盖该企业公章的委托个人代付的说明文件,否则无法开具发票;b.发票开具完成后,意向金不再退还。c.贵司提供发票信息后,大约25个工作日左右开具电子发票并发至邮箱,请耐心等待,若超过25个工作日未收到发票,请及时联系王薇,电话0312-2197731,逾期未查收导致发票无法报销的,不再重开。
九、交款账户信息(请避开月底最后两天打款)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行号:302134024517)
开户户名: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 8111 8010 1230 0947 716
注意:①原则上以公司交款为准,即公对公账户;注册成功后汇款至以上账户;
②交款行为仅在此账户有效力,我司不存在其他任何代收账户;
③请不要相信任何个人或公司的交款要求,以防上当受骗!
十、发布的媒介
本次信息发布只在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网页、长城汽车官网-商务合作-招标公告及微信公众号“长城控股招标中心”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如遇信息调整最终以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公示报名内容为准。
十一、争议解决
投标方和招标人在采购过程中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采购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无论报名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名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集团举报渠道:
邮箱:gwlianjie@163.com(集团纪检组) gwco@163.com(董事长办)
QQ:1545941100(集团纪检组) 微信:gwlianjie(集团纪检组)
手机/短信:13731210088(秘密特工组)
电话:0312-2197836(集团纪检组) 0312-2192999(董事长办)
通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南大街2266号董事长办公室/监察审计部
邮编:071000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占地815亩,总建筑面积13744613平方米,建设冲压、焊接、涂装、总装四大车间、车架及综合车间、整车调试和检测车间、仓库、试验楼等生产及辅助设施。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总装车间、车架及综合车间、整车调试和检测车间、仓库、试验楼等生产及辅助设施,购置总装配线、检测线、机加工设备、车架线及相关设备;二期建设冲压、焊接、涂装车间、试车场等生产及辅助设施,购置冲压相关设备、焊装生产线和调整线、涂装生产线及相关设备。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标段一:河北长征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三大工艺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聘请专家、评审、办理审批及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标段二:河北长征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总装、车架车间及其附属设施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聘请专家、评审、办理审批及提供相关后续服务。
三、技术要求
1.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应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分析规划或者建设项目与环境保护政策、资源能源利用政策、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等有关政策及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并关注国家或地方在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划及相关主体功能区划等方面的新动向。
2.环境影响评价应尽早介入规划编制初期或者工程前期工作中,力使对环境的考虑充分融入到规划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须重点关注选址(或选线)、工艺路线(或施工方案)的环境可行性。
3.具体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当把与该规划相关的政策、规划、计划以及相应的项目联系起来,做整体性考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须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征,对工程全部内容、全部影响时段、全部影响因素和全部作用因子进行分析、评价,突出评价重点。
4.环境影响评价应广泛征求和听取吸收相关学科和行业的专家、有关单位和个人及当地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意见。
5.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以及政府审批部门的具体要求和甲方提供的工程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对报告书中所提评价结论的正确性和对策建议的实用性负责。
6.根据报告书的审批意见,负责修改和完善报告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及审批工作。
7.乙方保证工作质量,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出符合质量要求报告书;
8.为甲方项目报告编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配合,对甲方提供的资料保密;不得遗失甲方认为必须返还的资料。
9.投标人具有本项目所需技术咨询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
2.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五、业绩要求(报名业绩作为报名审核,投标书中应包含且不限于报名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承担过5项类似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的业绩。
六、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
①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至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注册报名:地址为:http://eps.gwm.cn/gwm_epbp/portalWeb/,《供应商注册指南》可在平台网站首页“用户登录选择”栏附近查看,并根据手册要求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可根据项目名称,按报名要求进行报名,未按照此方式报名的,视作无效报名;
②如无法在招标平台完成注册的,请及时联系报名联系人。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1日 23:00
七、联系方式
1.项目所在地:河北邢台
2.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许冰倩:18633299669/0312-2198849
3.如对本项目有技术疑问或想了解更多详细信息,可将问题分条描述清晰,发送至(zbgys@gwm.cn)。邮件中请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邮件主题须注明项目名称、报名联系人,如XX项目疑问XX收,将统一进行答疑回复。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投标意向金为:1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元整)。
投标意向金缴纳后不予退还;若项目在招标过程中任意环节因招标方原因取消的,可办理投标意向金退款(若供应商已办理开票将不予退款);
2.报名时需同步上传交款凭证,若为免费标书则上传空白页即可。
3. ①缴费时请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 ,如为个人代缴,请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参标公司简称” (注:项目简称填写标的物名称即可)
②开票要求:在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首页(不用登录)(http://eps.gwm.cn/gwm_epbp/portalWeb/)左下方查找开票信息模板,按照要求填写后将EXCEL版发至gfzbb@gwm.cn,开具后“51发票”直接将发票链接回复至邮箱中,若有疑问,请电话联系王薇,电话0312-2197731
注:a. 个人缴纳投标意向金如需开具发票抬头为公司的发票,需出具加盖该企业公章的委托个人代付的说明文件,否则无法开具发票;b.发票开具完成后,意向金不再退还。c.贵司提供发票信息后,大约25个工作日左右开具电子发票并发至邮箱,请耐心等待,若超过25个工作日未收到发票,请及时联系王薇,电话0312-2197731,逾期未查收导致发票无法报销的,不再重开。
九、交款账户信息(请避开月底最后两天打款)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行号:302134024517)
开户户名: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 8111 8010 1230 0947 716
注意:①原则上以公司交款为准,即公对公账户;注册成功后汇款至以上账户;
②交款行为仅在此账户有效力,我司不存在其他任何代收账户;
③请不要相信任何个人或公司的交款要求,以防上当受骗!
十、发布的媒介
本次信息发布只在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网页、长城汽车官网-商务合作-招标公告及微信公众号“长城控股招标中心”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如遇信息调整最终以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公示报名内容为准。
十一、争议解决
投标方和招标人在采购过程中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采购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无论报名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名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集团举报渠道:
邮箱:gwlianjie@163.com(集团纪检组) gwco@163.com(董事长办)
QQ:1545941100(集团纪检组) 微信:gwlianjie(集团纪检组)
手机/短信:13731210088(秘密特工组)
电话:0312-2197836(集团纪检组) 0312-2192999(董事长办)
通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南大街2266号董事长办公室/监察审计部
邮编:0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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