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综合保障园首期住宅一批项目北方融城南门通道和西门改造提升工程(XJ022090500559)
北方融城南门通道和西门改造提升工程固定资产投资接水接电施工道路地材工程建设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施工进度计划材料投入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情况表施工蓝图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超重件的运输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施工条件基础资料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设备监督检查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已完工程量报告竣工结算报告中间交工工程验收信息处理水电接驳点处接引计量装置地下工程给排水管道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消防检测消防验收环卫环保施工噪音夜间施工临建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地下管网施工许可证专项验收工程备案成本资源风险处理往来文件工程信息成品保护照管半成品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监理造价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结构配件照明护栏铁艺围墙警告标志守卫设施测量放线测量基准点基准线水准点地下文物冰雹材料设备试验设备试验与检验修建临时设施施工设备现场工艺试验模板措施费钢筋混凝土矩形井暂估价试车程序投料试车通讯线路脚手架施工用设施方案设计效果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勘察设计土方装修工程屋面防水工程电气管线设备安装供冷系统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西大门的拆除及恢复南大门内除共享区域外道路拆除及恢复新建景观绿化室外给水雨水管道改线南大门车行道可开启汽车门禁给水管网改线J3给水管网转角雨水管网改线塑料检查井新建绿化国槐桂花红枫银杏大叶黄杨石楠女贞黄杨草皮喷泉水景观室外景观绿化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9/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基本信息
发布单位:北方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最终单位:北方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参与方式:公开询价
出价方式:一次性出价
付款方式:按进度付款,详见合同附件
保证金:500.0元
联系人:刘治权
联系方式:15202905616
询价文件(北方融城南门通道和西门改造提升工程).zip 询价文件(北方融城南门通道和西门改造提升工程).zip
采购明细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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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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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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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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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少响应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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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北方融城南门通道和西门改造提升工程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工程类 | 1.0批 | 1.0批 |
可报价时间
开始时间 2022-09-07 16:00:00
结束时间 2022-09-09 14:30:00
报价地址:
https://newtd.norincogroup-ebuy.com/inquiryweb/index
件文价询综合保障园首期住宅一批项目北方融城南门通道和西门改造提升工程西安兵器科技产业基地
2.项目描述11.询价条件1第一章询价公告1目录二〇二二年八月北方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定义51.适用范围5第二章报价单位须知55.联系方式44.报价及报价文件编制要求23.资格要求1
8.报价有效期67.评审方法66.评审委员会65.报价货币64.询价费用53.报价保证金5
三、定选原则11二、询价评审程序10一、评选办法:9第四章评选办法9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89.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6
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56附件48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7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6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13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12
五、施工组织设计63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2三、授权委托书61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0一、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58目录57
项目描述本项目综合保障园首期住宅一批项目北方融城南门通道和西门改造提升工程,采购人为北方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供应商公开询价。询价条件第一章询价公告七、资格审查资料66六、项目管理机构64
6.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5.上限控制价:2149015.79元。4.委托范围:包括拆除现有混凝土车行通道、车行道中间绿化带、水景池等,新建边界景观及水景小品、边界围墙、人行通道、室外消防环管、车行道闸系统等,新建西北大门结构形式为砖混结构,外立面为真石漆和装饰铝板。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共一个标的。3.项目概况:北方融城南门通道保留现有南大门和铺砖人行通道,从泾环北路边界往北65米现状范围内南通道与吾樾台小区共用,在共用南通道西侧修建边界围墙,改迁室外消防环管至人行通道地下,改造共用南通道,新建边界景观及水景小品,新增车行道闸系统;西门改造拆除现有西北门,与现有商铺齐平新建西北门和透视围墙,新建大门结构形式为砖混结构,外立面为真石漆和装饰铝板。2.项目地点:西安兵器产业基地1.项目名称:综合保障园首期住宅一批项目北方融城南门通道和西门改造提升工程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报价单位具备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含叁级),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报价单位必须是从事该行业工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合法经营、诚实守信的法人,没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1.报价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与询价文件相适应的经营范围。资格要求7.合同工期:45日历天。
(2)报价文件PDF格式上传至兵器电子采购商务平台,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日14时30分,报价人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按兵器电子采购商务平台及本询价文件要求递交电子报价文件,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报价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报价文件的纸质文件不予受理,纸质版正本壹份,副本壹份,电子文档壹份(光盘提交)。(1)询价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报价人可自行考察现场,询价人给予专人配合。1.基本要求:报价及报价文件编制要求6.报价人必须是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5.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
2.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2.1.1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1工程量清单说明2.工程量清单(4)询价文件的澄清与修改:询价交易截止时间前24小时。(3)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报价文件的递交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含曲江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三路融城云谷B座902A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2.2.3工程量清单中报价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2.2.2工程量清单中选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其他(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等。2.2.1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2.2投标报价说明2.1.4补充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及子目工作内容说明:无。2.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
2.2.7报价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充分考虑合同条款中影响工程价款的各项内容。2.2.6询价人有保留清单中某些项目自主分包或材料甲供的权利,报价人不得就分包项目或材料甲供进行任何有关费用方面的索赔,分包项目产生的措施项目费用相应扣减。2.2.5报价人应通过对施工现场的踏勘,充分了解现场情况,估算接水、接电、修筑施工道路等工程的工作量及工作难度,与当地村民及地方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中可能发生的费用,地材采购条件,以及验收相关的检验检测费,报价人应自行考虑,计入报价。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采用广联达GCCP6.0(6.3000.23.110)编制。响应人应提交广联达*.TBS电子报价书的电子版(光盘与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同递交)。2.2.4报价参照2004《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及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勘误及补充定额》、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2009《陕西省建筑装饰安装工程价目表》。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形式,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提前公布的最高限价。报价时土方工程清单量为按垫层面积乘深度计算的,报价时请按照设计图纸要求考虑外放及放坡,综合考虑报价。
(3)法定代表人有效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1)报价人一般情况(包括资格审查及业绩证明资料)3.报价内容及格式要求,具体见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2.3.1劳保统筹基金计入报价,不再代扣代缴。2.3其他说明
2.联系电话(手机):152029056161.联系人:刘治权联系方式(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组成。(5)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程量清单报价;(4)报价函;
2.1询价人:指依法提出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采购人及联系方式见前附表。定义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公告中所述项目。适用范围第二章报价单位须知3.电子邮箱:liuzhi-quan@163.com
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3交纳方式:按照中国兵器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要求方式交纳。3.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1交纳金额:1000元。报价保证金2.2报价人:指响应询价采购,参与询价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2.1计算方法:执行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关于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行发〔2012〕72号文,以中选价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取;4.2造价咨询费:4.1报价人应承担与其参加询价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询价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询价有关的费用,询价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询价费用(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采购人将按照中国兵器工业集团采购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采用人民币报价及签约。报价货币4.2.3支付时间:发出询价结果公告后5日内。4.2.2支付方式:由中选人支付;
8.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询价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报价人延长报价有效期。报价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报价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报价文件;报价人拒绝延长的,其报价失效,但报价人有权收回其报价保证金。8.2在报价有效期内,报价人撤销或修改其报价文件的,应承担报价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8.1本项目报价有效期为60日历天。报价有效期评审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评审方法
2.在工程发包活动中采取指使、操纵、贿赂评标委员会成员等违规手段谋取中选的;1.在工程发包工程中组织或者参与围标串标的;一、坚决禁止发生工程建设项目廉洁从业行为负面清单所列事项和行为为保障我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健康有序推进,按照《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廉洁从业行为负面清单》通知要求,规范双方工程建设行为,划出红线底线,切实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营造工程建设领域风清气正氛围,特将工程建设有关要求函告贵单位,请严格遵守,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廉洁、合规。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工程建设项目廉洁从业行为负面清单告知书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8.向建设单位相关人员行贿,或者向利益相关方行贿索贿的;7.在工程发包活动中诬告乱告、恶意申诉,扰乱工程正常发包秩序的;6.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违法分包的;5.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肢解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包的;4.转入、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3.挂靠借用其他单位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承揽工程的;
14.擅自更换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或者主要管理人员未经批准擅离职守,情节严重的;13.由于参建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工程建设项目严重超期、拖期,对建设单位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12.发生较大以上(含)质量事故、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11.擅自降低设备指标、材料标准的,或使用假冒伪劣产品、设备材料,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10.擅自或与建设单位、招标代理、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总承包、工程施工、工程造价、工程审计等单位串通,采取弄虚作假的方式,降低工程质量或者提高工程成本,对建设单位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9.未按工程质量管理要求进行检验检测,或者在检验检测中弄虚作假,指使或者直接伪造鉴定结论,出具虚假检测数据、报告或者证明材料的;
1.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的现行有关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验收统一标准。本工程所列规范和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要求:第三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三、对于处罚暂停或退出(含终身退出)的参建企业,我公司将在本单位内部通报,并报送至我公司上级单位(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便于上级单位及时调整合格供应商名录,同时向相关供应商及相关用户通报情况。自通报之日起,我公司将停止与被通报企业合作。受通报企业待消除不良影响、赔偿相应经济损失、整改完毕,且影响期满后书面提出准入申请并附整改方案及实施效果,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履行准入程序。二、如发现涉及负面清单所列问题情形的,将由我公司交由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或纪检部门调查核实,一经查实,对涉事的参建企业及其相关负责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警示、暂停资格(影响期一年)、退出(影响期两年)、列入黑名单(影响期三年)直至终身禁止参加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采购活动等处罚。16.违反保密规定,对建设单位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失泄密问题的。15.因参建企业违规违法,导致劳资纠纷、商务纠纷、节能环保行政处罚等法律诉讼或者群体性事件等,对建设单位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
2.质量标准:达到上述现行及其他与本工程有关的现行相关规范、规程、标准规范“合格”标准。其它相关资料。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常规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执行《关于全省统一停止收缴建筑业劳保费用的通知》陕建发【2021】1021号文件;《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2009)及其配套文件中工程量计算办法;《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
本次询价采取公开唱标方式进行(所有报价均不得超出最高限价)询价评审程序评选办法:第四章评选办法3.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国家规范、图集等编制合理的施工方案,经发包人认可后组织施工。
1.5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唱标结果做书面记录,并在唱标结束后要求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授权代表在书面记录上签字确认。1.4公开唱标将当众宣读报价人名称、报价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报价的通知以及采购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1.3公开唱标前,由已经签到的报价人推荐两名代表查验所有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众报告查验结果,确认无误并签字后由主持人拆封,进行第一次公开报价。1.2报价人参加询价的代表必须在报价人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1.1采购代理机构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询价工作,采购人代表、报价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1.公开唱标
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法,评审委员会对满足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竞价文件以及各单位的最终报价,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但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报价低的优先。评审工作开始后,评审小组须对各报价文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询价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核。3.资格性审查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询价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评审小组,对报价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审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2.组建评审小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合同编号: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汇总上述报价人各项综合有效得分,按由高到低排序,前三名为中选候选人。排名第一的报价人确定为中选人,中选人的最终总报价为中选价,合同价格即中选价。定选原则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制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综合保障园首期住宅一批项目北方融城南门通道和西门改造提升工程
2.工程地点:西安市经开区泾渭新城泾环北路与渭原北路东北角。1.工程名称:综合保障园首期住宅一批项目北方融城南门通道和西门改造提升工程。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综合保障园首期住宅一批项目北方融城南门通道和西门改造提升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北方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二、合同工期6.工程承包范围:包括拆除现有混凝土车行通道、车行道中间绿化带、水景池等,新建边界景观及水景小品、边界围墙、人行通道、室外消防环管、车行道闸系统等,新建西北大门结构形式为砖混结构,外立面为真石漆和装饰铝板。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5.工程内容:北方融城南门通道保留现有南大门和铺砖人行通道,从泾环北路边界往北65米现状范围内南通道与吾樾台小区共用,在共用南通道西侧修建边界围墙,改迁室外消防环管至人行通道地下,改造共用南通道,新建边界景观及水景小品,新增车行道闸系统;西门改造拆除现有西北门,与现有商铺齐平新建西北门和透视围墙,新建大门结构形式为砖混结构,外立面为真石漆和装饰铝板。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西经开发[2010]384号文。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三、质量标准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45日历天。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月日。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月日。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签约合同价为: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2)报价函及其附录(如果有);(1)中选通知书(如果有);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六、合同文件构成承包人项目经理:。五、项目经理
(8)其他合同文件。(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6)图纸;(5)技术标准和要求;(4)通用合同条款;(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报价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七、承诺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本合同在西安市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九、签订时间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八、词语含义
本合同一式拾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柒份,承包人执伍份。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二、合同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补充协议
1.1.1合同1.1词语定义1.一般约定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总局(GF—2017—0201)通用合同条款(略)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联系电话:0351-5289165;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名称:山西协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1.2.4监理人: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报价文件、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变更通知、技术标准和要求、双方补充协议、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图纸等。
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5设计人:通信地址:太原三墙路东大盛世华庭A2座21层。电子信箱:xcjsjl@163.com;
1.1.3.10临时占地包括:依据审批后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中确定的临建平面图确定,其它临时占地另行通知。1.1.3.9永久占地包括:委托标段范围内场地,具体见委托图纸范围。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工程和设备通信地址:。电子信箱:;
1.4.1.2工程招报价及施工期间,如果有新版的规范和标准颁布,原则上应执行新版的规范和标准,本合同价款被视为已包括执行较高标准所需的全部费用。如仍需执行非最新版本规范和标准的,需征得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同意。1.4.1.1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建设部等有关施工技术标准、规程、规范以及本工程设计要求,陕西省和西安市有关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竣工验收等规定。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4标准和规范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报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报价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条文》、《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陕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财政部建设部财建[2004]369号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陕建发[2005]102号《关于实施〈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意见》、CECA/GC3-2007《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陕西省及西安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基本建设的相关规定等。1.3法律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1.5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具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技术鉴定。1.4.1.4如遇设计与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时,原则上以设计单位提交的书面解释为准,同时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并提出解决办法,征得发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后实施。1.4.1.3对不在规范验评范围内项目,执行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议定的补充技术标准、本招标文件、设计单位、制造厂家的施工技术要求,如有冲突,按上述排序解释。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伍套完整施工蓝图,承包人如需增加套数,发包人负责联系解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支付;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7日内;1.6.1图纸的提供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为:按通用条款执行。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凡涉及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规程的,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代表及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拟采用相应标准(如企业标准、国外标准等)、规范或经验做法、需要的理由和时间等建议,由发包人、监理人、设计人确认并加盖公章方可执行。
监理人审核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壹式肆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进场后14天内,实际开工日期7天前;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1.6.4承包人文件
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环北路9号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按专用条款21.14要求的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联络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6.5现场图纸准备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经监理人审核确认后7天内审查完毕。
承包人邮政编码: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吴建文。发包人传真:029-86096300发包人电话:029-86045339发包人邮政编码:710201
1.10交通运输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王树栋。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太原三墙路东大盛世华庭A2座21层;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传真:承包人电话: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承包人自行解决。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项目建设用地规划红线。1.10.3场内交通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妥善处理好现场及周边乡村出入的协调工作,使之不影响工程的正常施工,如发生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限本项目使用,如承包人未经发包人许可,私自将本项目技术性资料用于与本工程无关的其他相关工程,则承包方将负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赔偿。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所有。1.11知识产权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2发包人代表2.发包人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若差异超过±5%,则±5%以内部分不予调整清单工程量,超过±5%部分按合同专用条款12.1条第4款执行;若整个清单中差异在±5%以上的项目占到整个清单项目数量50%以上则全部按实结算。暂定工程量清单项目按三方现场签认量结算,不考虑±5%差异。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差异超过±5%的工程量清单错误,调整。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等合同外事项不属于工程量清单错误内容。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
电子信箱:/;联系电话:029-86096290;职务:规划建设部副部长;身份证号:/;姓名:吴建文;发包人代表:
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2.4.1提供施工现场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是发包人派驻现场代表发包人管理施工现场的工程师,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事宜,对本工程质量、工期、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材料和设备进场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及工期延长、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已完工程量报告、竣工结算报告等影响工程造价和工期的相关事宜作出处理;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手续;负责信息处理,协调施工现场及外部有关事宜。发包人代表无权减除或减轻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责任或义务,涉及调整质量、工期、造价等事项须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方可有效。通信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泾环北路9号。
3.承包人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承包人自发包人指定水电接驳点处接引,计量装置由承包人自行安装,费用由承包人自理(价格按接驳点处市场确定);承包人在进行地下工程施工时应再次向专业管线管理单位(包括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单位)复核确认;发包人将水准点与坐标点移交给指定承包人,承包人接收后应对交验的坐标控制点与水准点进行复核并报监理人审核。承包人对水准点及坐标点承担保护责任。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发包人竣工验收批准后30天内。当出现因承包人资源投入不足或借故拖延,不办理竣工图、竣工资料时,发包人有权按合同总价的0.5%金额扣罚承包人违约金,并安排人员整理竣工图、竣工资料,为完成该竣工图、竣工资料所增加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图纸肆套,竣工图电子文档壹套。(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完整的竣工图纸及竣工图电子文档。竣工图纸必须将所有的变更标注到图纸上,竣工图纸上的变更和变更资料反映的内容应一致,竣工图纸变更反映不全面或不真实的,发包人不予受理。其它内容不清晰的,按不利于承包人的情况进行结算。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负责合同范围内全系统消防检测,办理消防验收手续,承担相应费用并保证通过验收。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环保、施工噪音、夜间施工等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提供临建办公用房和生活用房1间。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根据实际设计任务情况,另行约定。(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按西安市相关规定执行。
工程资料需移交政府档案管理机构归档的,承包人应配合建设单位整理移交,标准为取得档案管理机构所发回执,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妥善处理好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社会关系(包括与工地周边乡村组织及村民的协调,并按地方规定缴纳农村帮扶基金等),应协调处理周边村民建筑用料供应、参与施工等事宜,使之不影响工程的正常施工,如发生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因承包人资源投入不足,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且无视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的警告而不做改进,引起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问题时,发包人有权采取相关措施进行补救,相关措施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发包人对合同的管理及付款、结算管理方式进行合理调整,承包人应予以接受。发包人提供的道路、地下管网等配套设施,承包人进场后应妥善予以保护,因承包人保护不善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协助发包人办理施工许可证、各类专项验收、工程备案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其它工作。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身份证号:;姓名:;3.2.1项目经理:3.2项目经理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每发现一次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25万元违约金(从支付的进度款中扣减),并且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承包人还需承担因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新换项目经理签发的工程资料和指令,发包人均不予确认。履行项目经理职责的人与报价项目经理不一致时视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如发现项目经理缺位视为违约,每发现一次须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违约金(从支付的进度款中扣减),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25万元违约金(从支付的进度款中扣减),并上报至住建部门信息管理系统,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天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每月带班时间不少于80%;项目经理要外出一天以上的(含一天)须事先取得发包人的许可。2、参加监理例会,以及其他由监理人或发包人组织的有关工程施工的会议。1、全面负责项目的进度、成本、质量、安全、资源、风险、相关方等管理,组织工程现场施工,处理往来文件及工程信息,及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时任施工管理人员所签发的工程资料和指令,发包人均不予确认,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1万元违约金(从支付的进度款中扣减),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同施工组织设计一并提交。3.3承包人人员发包人有权随时检查项目经理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资质证书等,如不符合要求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25万元违约金(从支付的进度款中扣减),并且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承包人还需承担因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15日内计算方法:合同总价0.1‰/日;15日(含)以上计算方法:合同总价0.2‰/日。延误超过30日,则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剩余工程款项将不予支付,另需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在任项目经理签发的工程资料和指令,发包人均不予确认。违约金按照以下计算方法对逾期不换的行为进行扣罚,并且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承包人还需承担因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3.5.1分包的一般约定3.5分包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发现一次须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违约金(从支付的进度款中扣减),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每发现一次须向发包人支付500元违约金(从支付的进度款中扣减),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新任施工管理人员所签发的的工程资料和指令,发包人均不予确认,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1万元违约金(从支付的进度款中扣减),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履行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职责的人与审核确定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一致时视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提前告知监理或发包人代表并经相关方确认后方可离开。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3.5.4分包合同价款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本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如需分包必须经发包人书面认可同意,必须由有专业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并报发包人同意后方可实施,若未经发包人同意分包的,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并解除合同,出现任何问题与发包人无关,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3.5.2分包的确定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3.7履约担保(3)发包人提前使用后发生的损坏:由承包人负责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拖延工期的除外)。(2)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将成品移交给运营单位,交付前承包人负责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执行通用条款。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1)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实用功能要求,向发包人的建议权。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的工程监理服务,对本工程进行全过程的造价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监理人无权减除或减轻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责任或义务,涉及调整质量、工期、造价等事项须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方可有效。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4.监理人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7)对工程施工进度有检查权和监督权,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后,对提前或顺延竣工期限有签认权。(6)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结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5)事先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后,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实现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发包人作出书面报告。(4)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发包人报告。(3)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报告。(2)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发包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对造价、工期进行评估,呈报书面材料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涉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发包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职务: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王树栋;总监理工程师: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提供办公场所、生活场所,满足发包人及监理人的要求,并承担相应费用以及水电费。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①设计变更;②工期延误索赔或签证,工程量及费用增减的索赔或签证;③工程款支付;④分包商的确定;⑤主要材料的确定;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审定;⑦其他重要突发事件处理决定见本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约定权限以及发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的其他权限;⑧停工、复工通知;⑨发包人认为须取得批准方可实施的其它重要事项。(8)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发包人不支付工程款。
4.4商定或确定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其他约定不明确的,参照执行本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通信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裕德东里10号(东大盛世华庭)1幢A2座21层;电子信箱:;联系电话:;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5.1质量要求5.工程质量(3)/。(2)/;(1)/;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执行通用条款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执行通用条款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5.3隐蔽工程检查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随施工组织计划提交场地治安管理计划。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对所有现场施工安全负全部责任,并且应对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应保持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井然有序,避免发生人身事故。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在监理工程师和有关主管单位提出要求时,承包人应以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的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若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及伤残等事故,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与发包人无关。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发出的中选通知书后,须与发包人安监部门联系,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规定报备和履行程序。承包人如果在工程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进行考核和扣罚。6.1安全文明施工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隐蔽工程验收须经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共同验收,未经验收或未验收合格前不得覆盖,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认可此项工程量。关于隐蔽工程验收,施工规范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7.1施工组织设计7.工期和进度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认为承包人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不到位,可责令其整改直至达到相关规范要求为止。若承包人在规定期限内不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则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按每次5000元的标准收取违约金。因承包人违反西安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城市管理的规定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一次性足额支付(已包含在预付款中),此款项由承包人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通用条款规定及西安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城市管理的规定执行,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排除雨水和污水,避免污染、噪音、排放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竣工验收前需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垃圾。6.1.5文明施工
7.2.1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7.2施工进度计划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14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异议,承包人应在3日内重新调整计划并提交。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十日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壹式肆份。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资金投入(需求)计划;材料采购供应计划(包括甲供材料供应需求计划);施工总进度计划应包括年度计划、季度计划及月度分解计划;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7.3.1开工准备7.3开工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日内。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每周工作例会时提交本周计划完成情况及下周的周进度计划。按照12.4.1确定的工程进度款或过程结算支付节点,经监理人审核后,在当月25日前向发包人报送后续两个工程进度节点的施工进度计划表(形象进度)及依该计划进行调整的资金投入(需求)计划、材料采购供应计划(包括甲供材供应需求计划),数量为壹式两份。
7.4测量放线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批准的书面开工令为准。7.3.2开工通知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日。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7日。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7日。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发包人提出的委托范围调整、方案调整、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发包人指令等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及时确认。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5工期延误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施工合同签订后5日内,发包人将水准点与坐标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双方进行现场交验,承包人接收后应对交验的坐标控制点与水准点进行复核并报监理审核,同时进行有效保护。施工期间由承包人负责保护,造成破坏的,分清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地下文物。7.6不利物质条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总价的20%。30日内计算方法:合同总价0.1‰/日;30日(含)以上60日(含)以内计算方法:合同总价0.2‰/日。经催告仍未完工且工期延误超过60日,则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剩余工程款项将不予支付,另需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
(6)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以气象台发布的公告为准)。(5)48小时降雪量超过50mm(以气象台发布的公告为准)。(4)72小时日气温超过38℃(以气象台发布的公告为准)。(3)48小时连续雨量达100mm以上的暴雨(以气象台发布的公告为准)。(2)5级以上大风持续12小时(以气象台提供的资料为准);(1)七级及以上地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2合同中约定了材料、设备推荐品牌和规格要求的,承包人在采购前,须向监理人和发包人申报,经发包人和监理人确认后方可采购,否则按不合格品处理,并拒绝支付该项费用。8.材料与设备7.9.2提前竣工的奖励:/。7.9提前竣工的奖励出现以上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时工期顺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8.6样品8.5.2若发现承包人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首次发现将被列入不诚信合作单位,承包人需支付材料设备价款2倍的违约金并整改到位;再次发现则须赔偿发包人全部损失并整改到位,且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整改工作每推迟一天,承包人还应按专用条款7.5.2的计算方法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8.5.1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签署意见的材料、设备,并不等同于最终的质量合格。8.5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现场交接确认后,由承包人负责保管,毁损灭失的全部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试验与检验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有关规范要求和发包人需求确定。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承包人应按有关本技术规范条款中的规定和发包人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并应在每项现场工艺试验开始前3天,将现场工艺试验的工艺设计和试验计划报送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应在收到该项工艺设计和试验计划后5天内批复承包人。9.4现场工艺试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承包人按照行业规范自行配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承包人按照行业规范自行配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承包人按照行业规范自行配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9.1.2试验设备
10.3.1确认程序:承包人应在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内容提出后7日内提出预算,书面确认文件须在14日内由发包人代表、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履行完各自管理审批程序(各方各自的审批时间不得超过5日),且共同签字并盖公司章(其它印章须有相应授权)后方可生效。变更内容施工完成后须在7日内由监理人、发包人、承包人现场核实签认。10.3变更程序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工程)变更、洽商文件、现场签证;三方(发包人、承包人及监理人)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或发包人审核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漏项;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暂估价和暂列金额;施工图纸与招标图纸对比变化的部分。10.1变更的范围10.变更承包人通过现场工艺试验选定的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施工和质量控制标准等,均应编制现场工艺试验报告,报送发包人审批,并经发包人批准后才能用于施工,凡涉及施工质量、安全时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政策性调价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暂定项、清单漏项、经发包人确认的变更、签证、工程量偏差,属于风险范围外合同价款,计算费用时按下列方法进行:(1)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0.4.1变更估价原则:10.4变更估价10.3.3变更执行:发包人决定的变更,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如果出现拒绝执行,发包人有权委托其它单位执行,发包人有权按审定的预(结)算从进度款中加倍扣除。变更签证发生的工程量计量经发包人审定后计入当期形象进度节点,所涉及的价款在工程过程结算审核时确认,其中单项变更签证金额超过合同额的10%时,需由发、承包双方签订补充合同。
(3)措施项目费调整: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工程量调整引起工程量变化,引起措施项目费用增加时予以增加,减少时予以减少。措施费中的承包人原中选价以综合单价计算的,按变更估价约定的综合单价原则确定措施费项目综合单价,模板措施费项目工程量按承包人报价措施费项目与混凝土清单项目工程量比例计算;承包人原中选价以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按原中选系数计算。合同内工程按报价时措施费项目进行结算,合同外工程按实际新增且考虑原措施项目工程量比例结算据实结算新增措施费。如出现漏报的措施费项目,在结算时合同内工程不增加,合同外工程也不予以计算。(2)人工费用因政策性调整产生的差价、合同约定的可调价材料因市场价格变动产生的差价、暂估价材料与暂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等因发包人认质认价产生的差价,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后,按其所属单位工程类型,选择相应综合系数折算税前工程造价后,按相应增值税及附加税率计算税后工程造价。原中选清单综合单价不变。优惠比例=[(招标控制价上限-中选价)/招标控制价上限]×100%)。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时,按招标期控制价的编制原则和签订合同时的陕西省当期信息价格编制其综合单价并优惠,优惠比例计算公式如下:合同中只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综合单价进行结算。合同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已有的综合单价结算。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或获得的工程经济效益)×奖励金额的比率;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合理化建议在保证质量和工期的前提下,经发包人和设计人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奖励金额按以下公式计算: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4)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定)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通用条款第1种方式确定。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暂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暂估价材料明细详见附件:见附件1和附件2。10.7暂估价奖励金额的比率:2%。
暂列金额的所有权人是发包人,不是承包人应得款项,暂列金额是否使用、如何使用均由发包人自由决定,承包人无权申请发包人支付暂列金额,暂列金额不计入工程款付款的基数。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0.8暂列金额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参照本合同专用条款10.7.2条款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需经发包人认质认价后再行实施和采购,结算时按发包人认质认价据实调整,发包人认定价格与暂估价的价差按差价处理。具体见专用条款10.4.1变更估价原则第(4)条。
(2)除第(1)中调价材料外,其它材料不调整。(1)调价材料:钢材、水泥、商品砼、商品砂浆;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材料价格调整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9.1.2条规定,出现合同价款调增事项(不含工程量偏差、计日工、现场签证、索赔)后的14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调增报告并附上相关资料;承包人在14天内未提交合同价款调增报告的,应视为承包人对该事项不存在调整价款请求。11.价格调整暂列金额与工程价款结算无关,无论施工合同是否约定了暂列金额及数额的多少,也不论是否使用了暂列金额,均对工程价款结算没有影响。
②若报价报价>基准价时:B、施工同期信息价跌幅超过报价报价的10%(不含10%)以上时,材料差价=施工同期信息价-基准价×0.9;A、施工同期信息价涨幅超过基准价的10%(不含10%)以上时,材料差价=施工同期信息价-基准价×1.1;①若报价报价<基准价时:(4)材料价格调整方法:(3)基准价:报价当期政府指导价(即“2022年3月信息价”)。
④施工同期信息价=按照12.4.1(1)确定的工程形象进度款支付节点,在该进度节点施工期间内政府公布的每月信息价的平均值。如施工期间为非整月的,按实际天数加权计算信息价平均值。B、施工同期信息价跌幅超过基准价的10%(不含10%)以上时,材料差价=施工同期信息价-报价报价(基准价)×0.9;A、施工同期信息价涨幅超过报价报价的10%(不含10%)以上时,材料差价=施工同期信息价-报价报价(基准价)×1.1;③若报价报价=基准价时:B、施工同期信息价跌幅超过基准价的10%(不含10%)以上时,材料差价=施工同期信息价-报价报价×0.9;A、施工同期信息价涨幅超过报价报价的10%(不含10%)以上时,材料差价=施工同期信息价-报价报价×1.1;
11.2人工价格调整(7)以上超出±10%以外部分按差价处理,具体见专用条款10.4.1变更估价原则第(4)条。(6)可调价格材料数量以结算文件人材机汇总表数量为基础,报价文件中对定额材料含量调整增加的,以标准定额含量调整可调价格材料数量;报价文件中对定额材料含量调整减少的,视同承包人采用企业定额控制优化减少材料用量,以承包人报价时采用的企业定额计算可调价格材料数量。(5)调整频次:同12.4.1(1)确定的工程形象进度款支付节点。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遇材料价格上涨的,按原计划施工期计算施工同期信息价;遇材料价格下降的,按实际施工期计算施工同期信息价。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遇材料价格上涨的,按实际施工期计算施工同期信息价;遇材料价格下降的,按原计划施工期计算施工同期信息价。
12.1合同价格形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无人工价格调整时,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按调整实际施工期确定调整人工价格的工作内容;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按原计划施工期确定调整人工价格的工作内容。如报价文件中的人工单价低于《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人工单价的通知》(陕建发[2021]1097号文)人工单价的,则人工费差价=人工费调整文件中规定的人工单价-陕建发[2021]1097号文中的人工单价。如报价文件中的人工单价高于《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人工单价的通知》(陕建发[2021]1097号文)人工单价的,则人工费差价=人工费调整文件中规定的人工单价-报价文件中的人工单价;
(3)本合同7.6条不利物质条件,7.7条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和第17条不可抗力规定以外发生的自然灾害、雨季施工的防御措施费,停水、停电及停窝工在连续48小时以内的费用,金融汇率变化,银行存贷款利率调整,承包人在报价前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除“11.价格调整”以外的其余风险、责任和义务等。(2)合同执行期间报价文件除“11.价格调整”以外自主报价内容的市场价格变化,其中水、电价格按接驳点处市场确定。(1)本协议书中规定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单价合同。本合同价款采用1方式确定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2、总价合同。(6)报价人所报清单中的相同清单项综合单价应保持一致,若出现不同综合单价时,结算时按不利于承包人的原则进行结算。承包人报价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明显低于或高于正常组价(或工程招标最高限价中的组价)所能得到的综合单价,工程量发生大幅增减时,结算时按不利于承包人的原则进行结算,具体见专用条款“12.1合同价格形式”条款第4项。相同清单项指项目名称、特征相同或相近且实际含义一致的清单项目,而不仅指清单名称等内容文字表述完全一致的清单项目。(5)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应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费用已由承包人根据自身经验作了充分估计并已计入合同协议确定的合同价款中,风险费用未单独计列的,应认为已经包含在合同价款中。(4)招标工程量清单包含的由于承包人漏报、未报、少报的项目,招标人视同报价人优惠,不予调整,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综合单价和合价中,并在结算中按相同原则调整合同价格。
②原合同清单工程量及施工图工程量差变动在±5%以上,不超过±15%的,按原合同清单工程量,加减5%以上工程量差,选择该相同清单项中“最低综合单价或价格”作为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该清单项综合合价;①原合同清单工程量及施工图工程量差变动在±5%以内的,按原合同清单工程量,选择该相同清单项中“最低综合单价或价格”作为清单综合单价,计算该清单项综合合价;(1)包含施工图工程量差(包括±5%以内部分)、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结算工程量变动在±15%以内的,分别以下情况考虑:4、包含施工图工程量差(包括±5%以内部分)、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结算工程量变动时,按以下方式调整合同价款:3、其他价格方式:/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当P0>P2×(1-报价报价下浮率)×(1-15%),则P1=P2×(1-报价报价下浮率)×(1-15%),否则P1=P0;此处P0为原相同清单项中“最低综合单价或价格”。①清单工程量增加,超过原合同清单工程量15%的,即当Q1>1.15Q0时,则超过部分工程量清单综合合价=(Q1-1.15Q0)×P1(2)包含施工图工程量差(包括±5%以内部分)、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结算工程量变动在±15%以上的,分别以下情况考虑:上述情况中,选择作为清单综合单价的“最低(高)综合单价或价格”的,无论此价格是否为清单项目所属单位工程中原报价清单报价,均按合同全部单位工程中相同清单项中“最低(高)综合单价或价格”计算。④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引起的清单工程量减少,不超过原合同清单工程量15%的,选择该相同清单项中“最高综合单价或价格”作为清单综合单价,计算减少的清单综合合价。③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引起的清单工程量增加,不超过原合同清单工程量15%的,选择该相同清单项中“最低综合单价或价格”作为清单综合单价,计算增加的清单综合合价;
(3)若整个清单中差异在±5%以上的项目占到整个清单项目数量50%以上,则全部清单工程量按实结算,选择相同清单项中“最低综合单价或价格”作为清单综合单价进行工程造价结算。其中Q1为结算工程量,Q0为原合同清单工程量;P0为原相同清单项中“最低(高)综合单价或价格”,P1为按最终完成工程量重新调整确认的清单综合单价,P2为招标控制价中相应项目的清单综合单价。当P0>P2×(1+15%),则P1=P0,否则P1=P2×(1+15%),此处P0为原相同清单项中“最高综合单价或价格”。③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引起的清单工程量减少,超过原合同清单工程量15%的,则减少部分的清单综合合价=(减少工程量-0.85Q0)×P1+0.85Q0×P0当P0>P2×(1+15%),则P1=P2×(1+15%),否则P1=P0,此处P0为原相同清单项中“最低综合单价或价格”。②清单工程量减少(不包括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含甩项以及发包人要求承包范围变化减少的工程量),超过原合同清单工程量15%的,即Q1<0.85Q0时,则结算工程量清单综合合价=Q1×P1
12.2.2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进度款时全额冲抵;其余预付款在第一次进度款支付时全额冲抵。预付款支付期限:在合同签订并进场后30天内。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扣除暂列金额合同金额的10%(预付款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12.2.1预付款的支付12.2预付款
(2)《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陕西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年)、《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定额》(2004)及其他相关文件;(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12.3.1计量原则12.3计量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无。
12.3.2计量周期(7)实际已完的合格工程,并经发包人、监理人、承包人三方共同确认。(6)关于全省统一停止收缴建筑业劳保费用的通知(陕建发[2021]1021号);(5)关于增加建设工程扬尘治理专项措施费的通知(陕建发[2017]270号),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人工单价的通知(陕建发【2021】1097号文);(4)执行陕建发[2016]100号文《关于调整陕西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3)《陕西省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勘误及补充定额》(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2009)及其他相关文件;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每月25日报上月工作量。
承包人按月形象进度申报工程款,发包人支付该月形象进度合同内价款(不含变更签证、价差调整、工程量差等合同外项目,扣除甲供材价料款)的70%。(1)工程款(进度款)支付:12.4.1本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时间及比例12.4工程进度款支付: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3)报送阶段进度款时,应附本阶段验收合格相关资料和已完工程价款资料。(2)承包人在每次领取工程形象进度款前,按审定工程造价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竣工结算审定后应提供含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内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款支付方式为转账付款或承兑付款。工程质量保证金比例为最终结算金额的3%,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返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承包人及时结清施工水、电费用,并向发包人移交工程,承包人编制工程结算书,上报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过程验收资料、现场签证、设计变更、价格调整资料等),报发包人进行最终结算审核,结算报告经发包人、承包人及中介机构签字确认后生效,承包人须按审定造价开齐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包人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项目完工后配合建设单位向物业管理公司移交,最终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后付至完工造价的85%。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单价合同工程进度或施工过程结算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符合12.4.1(1)程序中工程进度或施工过程结算款申请条件后,承包人填制工程进度或施工过程结算款申请单,经监理审核后,在每月的10日-20日向发包人报送工程进度或施工过程结算款申请单。12.4.3工程进度或施工过程结算付款申请单的提交关于进度或过程结算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参照通用条款以及行业规范编制。12.4.2工程进度或施工过程结算付款申请单的编制承包人应如实上报每个进度实际完成工程量,所报已完工程必须经发包人及监理验收合格,规定材料必须完成封样工作,工程量必须与现场实际进度相符,严禁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如发包人在进度款审核中发现实际完成工程量不合格或与现场实际进度不符,规定材料未完成封样工作,发包人有权暂缓支付承包人当期进度款,直至承包人按合同要求完成实际工程。
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进度或施工过程结算款,按每日万分之一向承包人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如遇特殊情况,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协调确定工程款支付时间,并从协商一致45天后计算逾期时间。发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或施工过程结算款的期限: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后45天。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工程进度或施工过程结算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2.4.4工程进度或结算款审核和支付(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执行通用条款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验收和工程试车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由承包人按照现行相关行业规范编制,上报监理人,经监理人审批确认后上报发包人审核,给出意见后实施。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当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出现因承包人资源投入不足或借故拖延,不办理竣工图、竣工资料时,发包人有权按合同总价的0.3‰金额扣罚承包人违约金,并安排人员整理竣工图、竣工资料,为完成该竣工图、竣工资料所增加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发包人应充分考虑到承包人的实际困难,应对承包人的已完工工程及时验收,但如果遇到如下不确定市场因素:如不可抗力、建审手续的延误、政府的强制性文件或规定等原因导致无法对该项目进行验收的,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协商解决。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具备验收条件后,承包人需负责联系工程建设主管单位、地勘单位、施工图设计单位、监理人等相关部门人员共同对已完工工程进行竣工质量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13.2竣工验收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执行通用条款小时。监理人逾期不验,需及时通知发包人现场代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未验收合格前不得进行可能影响到本分部分项工程的下一步工作。
13.3.1试车程序13.3工程试车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在未移交工程前,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工程竣工结算款,每延期1日承包人按合同总价的0.1‰支付发包人违约金。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的工程接收告知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13.6竣工退场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3.3投料试车(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试车内容:\。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项目通过正式竣工验收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已通过验收并经相关部门确认;且全部竣工技术资料已按要求办理了相关备案,移交手续后28天内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叁套。14.1竣工结算申请14.竣工结算因施工造成已完工程的损害,由承包人负责维修并恢复原状。如损害的已完工程在公共区域,除承包人明确提出对损害无责的证据外,承包人对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发包人接收后15日内退场。13.6.1竣工退场
(5)是否全部完成合同内容,如有甩项(或增加范围)请如实说明。(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1)竣工结算合同价格;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窝工费用:人员窝工费用按50元/工日计算,机械窝工台班费用按《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价目表(2009)》中台班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三项之和计算,根据经监理方、发包人、承包方三方确认的窝工汇总表计算窝工的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数量,窝工费用按全部费用计取税金后列入工程总价。承包人报送过程结算及竣工结算书,应分别按合同工程量、施工图量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甩项、价差等分别列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引起的原合同内工程量减少及新增工程量,在设计变更中按增减分别列项,不得并入合同工程量及施工图量差中)。结算金额按《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9)》计价,以及《关于全省统一停止收缴建筑业劳保费用的通知》(陕建发[2021]1021号)规定,结算价款中包含劳保统筹基金。承包人后期结算价款中重复报送已完成结算审核的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多报价款的审核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报送施工过程及竣工结算价款不得高估冒报,如经审核后,确定的核减率超过5%(审减额/送审工程造价*100%),则超出部分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从当期结算价款中代扣相应审核费用,代付给结算审核单位,由结算审核单位向承包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4.2竣工结算审核
电费按当地建筑施工供电价执行,如遇调价不予以调整。供电系统损耗(供电局收费)余额单据与各分表电费差额部分,由各用电单位按分表读数与总表读数比例进行分摊。水费按定按当地建筑施工供水价执行,如遇调价不予以调整。生活用水费、电费、通讯线路和设备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其费用。遇增值税等税收政策变化,过程结算和最终结算时,广联达软件中计算增值税及合同价款的方法如下:在单位工程中费用汇总表中,增值税销项税额行,按调整后的税率计算税后工程造价,对建筑、安装中各相关专业综合系数不予调整。遇增值税等税收政策变化,应对税率变动日前现场已完工程量进行三方确认,确认依据为已实施完成的工程内容,正在实施及未通过验收的不予确认。完成确认后,在过程结算或最终结算前,由承包人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增值税及相关附加税,如未申报,则由此产生的税务风险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同时在后续结算中按未申报的税款双倍扣减结算金额。遇政策性调整人工单价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应对调整日前现场已完工程量进行三方确认,确认依据为已实施完成的工程内容。人员、机械窝工,承包人应提供窝工人员及施工机械明细,窝工现场的考勤记录等,监理人对其进行监督。窝工的时间认定,由承包人在发生窝工事项后,向发包人提出窝工申请,发包人对窝工开始时间进行确认,窝工事项终止后,对窝工终止时间进行确认。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若承包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结算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提出异议后10日内自行选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与发包人进行核对。承包人在规定时间内未选聘出有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与甲方核对,即视为认可发包人作出的审核结果。双方按规定时间进行造价核对的,最终结算价款以双方核对结果为依据,由发包方出具审核报告。承包人必须对审核结果予以认可,不得拖延结算时间,否则应当自双方审核结果做出之日起每日按照合同价款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竣工结算经审核确认且完成工程资料移交政府城建档案馆后,在60日内一次付清(除预留质量保证金外)的全部工程款。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收到施工过程及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结算审核执行发包人与审查单位签定的工程结算审核合同约定的审查时间。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审核结果后10天内未提出异议,即视为认可发包人的审核结果,双方同意以审核结果作为结算依据。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完成后,最终竣工结算应根据已完成的施工过程结算以及未结算工程内容进行汇总,并考虑合同专用条款12.1第4款关于工程量增减变动时调整合同价款的规定,整体调整包括已完施工过程结算在内的全部结算价款,承包人应予以配合。以台、套、个等为计量单位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结算清单工程量据实考虑,不考虑招标清单工程量±5以内不调整的数量差异。水费、电费等施工现场费用由承包人向相关管理单位或机构缴纳,承包人不得向发包人索要水、电费差额。
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依据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根据实际需要由发包方确定。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14.4最终结清14.3甩项竣工协议:依据通用条款执行。
15.3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15.2缺陷责任期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完成审批后60日内。(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依据通用条款执行。
(3)其他方式:/。(2)3%的工程款;(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3)其他扣留方式:/。(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16.违约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承包人接到报修通知后,应当在24小时内到现场核查情况,并予以现场抢修。15.4.3修复通知工程保修期为:执行工程质量保修书。15.4.1保修责任15.4保修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相应顺延。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16.1发包人违约
(7)其他:双方协商解决。(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相应顺延。(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相应顺延。(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工期相应顺延。(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双方协商解决。
(1)因承包人原因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和扰乱施工现场的事件,承包人不积极解决,给发包人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的,承包人按人民币20000元/天(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发包人从应付工程款中核减不予支付,并在结算中直接扣除),且发包人有权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16.2承包人违约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6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有权解除合同。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①专用条款未作专门约定的执行通用条款;②专用条款有专门约定的执行专用条款;③合同条款中未阐明处理办法的承担实际造成的损失,承包人按人民币1000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发包人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减)。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5)发包人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形:承包人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的;承包人在约定期限内未完工,经催告仍未完工的;已完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承包人转包、违法分包的。(4)承包人未能按约定时间及时上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计划、预算、工作联系单以及其它工程文件,承包人应承担人民币1000元/次的违约金(发包人从应付工程款中直接扣减)。(3)在施工期间如因承包人原因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和安全事故,承包人按人民币20000元/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发包人从应付工程款中核减不予支付,并在结算中直接扣除),发包人有权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并据实向承包人索赔损失。(2)承包人应及时支付分包单位及材料、设备供应商等相关方款项,因承包人未及时支付对发包人造成影响的,承包人按本合同金额的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发包人从应付工程款中核减不予支付,并在结算中直接扣除),且发包人有权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执行相关法规和政策关于不可抗力的认定。17.1不可抗力的确认17.不可抗力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合同中有相应报价综合单价的,按照承包人报价综合单价计算。无相关报价的,承包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发包人对费用进行确认。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如由于承包人违约导致本合同解除,对于本合同条款中已有约定的,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合同中未约定的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第三方权威机构对本工程定损,制定违约金数量,且违约金金额不设上限,承包人应据实交纳,且委托定损费用也应由承包人承担。其中工程提前结算审核,则按照合同专用条款14.2执行。因承包人违约导致的工程提前结算审核,不考虑实际完成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偏差程度大小,均按内容相同但报价不同清单项中“最低综合单价或价格”结算相应清单已完工程价款。其中单位工程中应在整个施工期间使用的措施项目(如脚手架)等,按已完工程比例计算。单位工程已完工程比例=已完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合计÷报价文件分部分项工程费合计。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18.3其他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按政府现行规定执行。18.1工程保险18.保险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45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20.3争议评审20.争议解决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8.7通知义务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承包人自行确定。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其他事项的约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执行通用条款。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执行通用条款。
(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向西安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20.4仲裁或诉讼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21.5承包人应与所有参加现场施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自行负责处理施工人员所提起的劳动争议或纠纷,并承担一切责任。21.4工程资料中如使用其它印章(非承包人公章的),承包人必须对所使用的其它印章进行授权,并报备给发包人;如未经授权或未向发包人报备的工程资料,发包人有权不予承认,对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各种工作联系单、变更文件、签证文件及施工方案,必须经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同时签字并盖公司章(其它印章须有相应授权)后方能生效。21.3现场用电必须按照有关安全用电规范要求执行,采用三相五线制,一机一闸必须带漏电保护,不许用电炉等带明火的用电设备;用水、电必须安装水、电计量表,按量按时足额缴费。如因承包人原因现场出现漏电或短路跳闸,造成周围办公或生活、生产区停电,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并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21.2承包人负责办理承包人在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财产,现场各种施工用设施、设备、材料的保险,并支付相应费用,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因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消防条例等原因导致发生的任何事故(包含第三者人员在内)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补偿费用等责任由承包方承担。承包人必须使用具有资质的施工人员,并且负责安全培训。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负责检查现场和施工人员安全情况,如监理和发包人管理人员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存在,经指出后仍不改正的,每次罚款1000元人民币。21.1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发包人接收,承包人清理退场提交竣工资料,发包人核实无误后应办理工程结算,同时要求承包人应将建筑物和施工单位生活区范围内施工现场清除干净;无建筑材料、无建筑设备、无临时垃圾、无坑池渠沟、无掩埋的硬化道路和垃圾,场地整洁。否则发包人不予支付工程款。21、补充条款
(3)分包单位施工使用的水、电等费用,由总承包人向分包人收取。(2)提供分包专业工程承包人的配合服务内容:现场办公室、材料和设备堆放场所、新建区域时的临时住房、水电、施工脚手架、施工过程中的前期留洞及后期补洞、施工垃圾清理及外运、竣工资料的汇总编制等。(1)进行总承包的管理和协调,对工程总体工期的保证负有完全责任。总承包服务费是指总承包人为配合、协调发包人进行的专业工程发包,对分包人提供配合服务、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服务所需的费用。按发包人直接分包的专业工程总造价的2%计取,费用由分包人支付给总承包人。承包人的总包服务费承担以下工作:21.7总包服务费:21.6承包人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承包人不仅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且不能免除承包人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
(5)采取措施防治施工期间扬尘、噪声污染,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施工扬尘应符合《施工场界扬尘排放限值》(DB61/1078-2017)要求。(4)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和处理危险物和其他固体废物。(3)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落实风险防范要满足相关规范,要制定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2)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设备基础的隔振、减振,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敏感点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要求。(1)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标准。21.8生态环境管理:
(1)以专人递送的,接收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21.11双方将按如下规定确定通知被视为正式送达的日期:21.10项目前期方案设计、效果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图纸等勘察设计资料均由中凡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提供设计服务,合计设计费20万元(贰拾万元)。承包人报价时须考虑此项费用,签约合同价款包含此项费用,此项费用应在第一次工程进度款支付后15日内一次性支付至中凡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账户。21.9承包人在施工期间,余量土方由发包人一体协调管理,不得随意外运至项目地块外,否则发包人有权按外运土方价值的双倍从承包人结算进度款中扣除。(7)合同价格中包含生态环境管理相关费用,因承包人违反相关管理规定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6)配备生态环境管理人员及制度,明确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1.12承包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工期顺延申请视为工期不顺延。(4)本合同项下的通知自送达之日发生效力。(3)以挂号方式发出的,发往本市的,邮寄后第三日视为送达。发往内地区的,发出后第四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地区的,发出后第五日视为送达。发往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七日视为送达。(2)以特快专递形式发出的,发往本市市内的,发出后第二日视为送达。发往内地其他地区的,发出后第三日视为送达。发往港、澳、台地区的,发出后第四日视为送达。发往境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发出后第六日视为送达。
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1:附件5:工程项目总造价表(商务标)附件4:技术标准和要求附件3: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附件2: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1、承包人承包范围内工程所有质量缺陷与隐患,影响正常使用安全的,承包人予以保修;2、发包人分包工程及项目除外。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为保证_综合保障园首期住宅一批项目北方融城南门通道和西门改造提升工程_(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建设单位、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各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承包人(全称):__发包人(全称):_北方发展投资有限公司_
(3)装修工程为3年;(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面的防渗漏,节能保温工程为5年;(1)基础设施工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二、质量保修期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电力故障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48小时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建设单位、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三、质量保修责任(6)其他遵循《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5)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4)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满24个月缺陷责任期并经发包人验收无质量问题后,退还全部(不计利息)的质量保证金。五、质量保证金的返还质量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本工程约定的质量保证金为竣工结算金额的3%(不计利息)。四、质量保证金的支付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发包人组织验收。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北方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6.1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六、其他如果质量保修服务不到位,发包人有权扣罚,并推迟质量保证金的支付时间。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2年月日维修电话/传真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第一条承发包双方的责任为了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发包单位:北方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附件3
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第二条发包人的责任(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报价、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第三条承包人的责任(五)不准向承包人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承包人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二)不准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一)不准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第四条违约责任(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北方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一)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第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六章报价文件格式附件5:技术标准和要求附件4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