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南长株潭烟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配送车和可交换集装箱单元采购招标公告
金额
1183.3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83.32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株潭烟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配送车和可交换集装箱单元采购招标人为长株潭烟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株潭烟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配送车和可交换集装箱单元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满足日常卷烟配送的业务需求,结合招标人配送的实际需求,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11台平板新能源黄绿牌车,8台平板新能源绿牌车,15台平板燃油黄牌车,以及119个可交换集装箱单元,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章节。
2.2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2个月内送达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
2.3交货地点:长株潭烟草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2.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最高限价:1183.32万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时间前3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由中国
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或《企业信用报告》无不良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设备集成和招标人选择经销商的项目除外)。
3.4其他要求:3.4.1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投标人营业执照有效。
3.4.2其他要求: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②投标人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编号。投标人不以基本账户为一般业务结算账户的,还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户名称及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
③如投标人投标前发生名称变更,而其他相关资料正在办理变更手续时,投标人应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有效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相关资质及业绩等有效。
其他部分详见行业外网站:《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招标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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