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江县伍市镇人民政府平江县伍市镇普庆村桥湾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65.14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2/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平财采计[2023]000412号
预算金额65.14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玲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8
公告正文

平江县伍市镇人民政府平江县伍市镇普庆村桥湾河道治理工程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3年12月07日
平江县伍市镇人民政府 的平江县伍市镇普庆村桥湾河道治理工程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平江县伍市镇普庆村桥湾河道治理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平财采计[2023]000412号
3、委托代理编号:18823-20231206-309
4、采购项目预算:651,436.73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90天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651,436.73 江河湖泊治理工程施工 详见磋商文件 1 651,436.73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1)供应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供应商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及配备数量应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湘建建(2020208号文,本项目最低配备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安全员须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4)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省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证书与供应商名称必须一致。

5)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如持有外省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水利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6)省内企业项目负责人和省外企业上述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开标当日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查询为准。同时,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上述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7)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

8)备注:领取文件时:持个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资质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如未按其要求领取磋商文件,其投标恕不接受。)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12月07日 至2023年12月14日, 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 在平江县育才路阳光华景502室(平江法院对面汇丰村镇银行五楼)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平江县育才路阳光华景502室(平江法院对面汇丰村镇银行五楼)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平江县育才路阳光华景502室(平江法院对面汇丰村镇银行五楼)
3、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8日 09:30
4、开标地点:平江县育才路阳光华景502室(平江法院对面汇丰村镇银行五楼)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平江县伍市镇人民政府
2、电话:0730-6801005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平江县伍市镇人民政府
(2)地 址:平江县伍市镇
(3)联系人:平江县伍市镇人民政府
(4)邮 编:410400
(5)电 话:0730-6801005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中采联合招标有限公司
(2)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新河街道芙蓉中路一段88号天健芙蓉盛世花园二期H栋2411、2412号
(3)联系人:陈玲
(4)邮 编:410005
(5)电 话:15573012995
(6)电子邮箱:32889283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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