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湘西支队支队机关基地维修改造经费(包1)合同公告
金额
131.12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1/11/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湘财采计[2021]002812号
预算金额69.72万元
中标联系人罗舟18670012706
公告正文

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湘西支队支队机关基地维修改造经费(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11月11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1]002812号-1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湘西支队(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新城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湘西支队支队机关基地维修改造经费(包1)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支队机关基地维修改造经费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1]002812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支队机关基地维修改造经费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曾超。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2008559.23
大写: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1 B010402-业务用房施工 湖南新城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物施工 1 697298.24
1 B010402-业务用房施工 湖南新城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支队机关基地维修改造经费 1 1311260.99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1年11月11日,履行期限:50天。
地点:湖南吉首市
方式:按合同履行
四、付款
1、按进度付款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09-30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09月30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龙翔健 法定代表人:曾超
委托代理人:于志雄 委托代理人:罗舟
电 话:13707443222 电 话:18670012706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府路支行
帐 号:431625000018010056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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