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年度建设零星小型工程施工企业库(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ZB2022-G0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2-2023年度建设零星小型工程施工企业库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凤凰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2-2023年度建设零星小型工程施工企业库(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凤凰镇
2.1.2建设规模:针对单项合同估算额在60万元以内(含60万元)的项目。
2.1.3招标金额:折扣率招标。
2.1.4计划开工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按实施细则抽签确定)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 针对单项合同估算额在镇政府采购目录限额内的项目,建立小型项目施工企业库,负责园林绿化工程(园林景观类的维修种植、修补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3人及以上,按照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实施细则》(苏园规字〔2012〕2号)执行(1)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2、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2)业绩要求:近四年( 2018年1月1日以来)参与过2个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上的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该业绩必须是投标企业的类似业绩,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2021年7月—2021年12月),如社保为代收代缴形式,须进一步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员工的材料供评标委员会评审:1.投标人或代收代缴单位对此情况的证明性材料;2.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3.相关费用由投标人划转至代收代缴单位的银行转账明细(含2021年7月—2021年12月)。
以上材料须提供相应原件核查。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省外投标企业需提供《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园林工程不适用)。
3.7本工程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精神,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若企业资质核查为不合格,资格审查将不通过(园林工程不适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 1月 12 日8 时30分至 2022 年 1月 25 日 9时 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张家港市人民政府http://www.zjg.gov.cn/”中下载获取。
在相关管理部门处罚期间内的施工单位,开标时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开标前直接支付招标代理公司。
5. 投标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 1 月 25 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张家港市凤凰镇行政审批局215室(凤凰镇中山路36号,西张派出所北侧)
在截标时间前递交完成的书面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折扣率报价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企业信用评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http://www.zjg.gov.cn/上发布。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2年1月 12日至 2022 年 1 月 17 日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港市凤凰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港市凤凰镇 地 址:苏州市宝带西路1566号新锐科创中心
2 幢 13 楼
邮 编: 215600 邮 编: 215600
联 系 人:徐弘沛 联 系 人:季文洁
电 话:0512-58427839 电 话:15366266461
传 真:0512-58427839 传 真:0512-58690008
电子邮箱:599211787@qq.com 电子邮箱:741298521@qq.com
1.11改 招标文件 企业库绿化后审1.11改 招标文件 企业库绿化后审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张家港市凤凰镇人民政府 地址:张家港市凤凰镇 联系人:徐弘沛 电话:0512-58427839 电子邮箱:599211787@qq.com 传真:/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宝带西路 1566 号新锐科创中心 2 幢 13 楼 联系人:季文洁 电话:0512-58690008/15366266461 电子邮箱:741298521@qq.com 传真:0512-58690008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2022-2023年度建设零星小型工程施工企业库(园林绿化工程) |
1.1.5 | 建设规模 | 针对单项合同估算额在60万元以内(含60万元)的项目。 |
1.1.6 | 建设地点 | 凤凰镇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 |
1.2.2 | 出资比例 | 政府投资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2.4 | 工程款支付方式 | 详见合同条款 |
1.3.1 | 招标范围 | 针对单项合同估算额在镇政府采购目录限额内的项目,建立小型项目施工企业库,负责园林绿化工程(园林景观类的维修种植、修补等); |
1.3.2 | 要求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按实施细则抽签确定)。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
1.3.3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3.4 | 安全目标 | 无安全生产事故 |
1.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见招标公告 |
1.4.3 | 信用评价分筛选 | □采用 1.筛选条件 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 2.经筛选满足条件的投标人少于15人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不采用 |
1.9.1 | 踏勘现场 | 投标人自行踏勘。 |
1.10 | 分 包 | R不允许 □允许,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内容: |
1.11 | 偏 离 | 不允许 |
2.1.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如有)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截止时间:2022年1月19日 10:00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布 | 截止时间:2022年1月20日 16:00 |
2.4 | 上限折扣率 | 按照标准标底价的80%,超过上限折扣率的为无效标; |
2.5.1 | 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 | 截止时间: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 | 投标文件格式: ☑ 封面; ☑ 投标函;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授权委托书; □ 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 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 施工组织设计; □ 拟分包计划表(如有);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R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 □ 需提供原件待核查材料: R 企业营业执照; £ 企业资质证书; □ 企业开户许可证;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册建造师证书; £ 安全生产考核B证; R 职称证书、学历证明(拟投入的所有项目负责人); R 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证明(详见招标公告); R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含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 省外投标企业需提供《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后45日历天 |
3.2.3 | 合同价格形式 | 按照标准标底价*折扣率 |
3.4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提交 □否 ☑是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本票、银行汇票。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万元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账户名称:张家港市凤凰镇财政所非税收入户 开户银行: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西张支行 银行账号:801000003578088 其他要求:/ |
3.4.3 | 投标保证金退还 | 详见投标人须知3.4.3 |
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3.7.3 |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 | ☑否 □是 暗标格式见投标人须知3.7.3 |
3.7.4 | 暗标编制的特殊要求 | ☑无 □有 |
3.7.7 | 投标文件编制的其他要求 |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1月25日 9:00 |
4.2.3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的份数 | 凤凰镇行政审批局215室(凤凰镇中山路36号,西张派出所北侧) 投标备份文件递交地点:/。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投标文件正副本分开装订,密封于同一个档案袋内。 |
5.1.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如采用二阶段评审的,二阶段开标时间于一阶段开标时公布) 开标地点:凤凰镇行政审批局215室(凤凰镇中山路36号,西张派出所北侧)。 |
5.1.2 |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 | 投标人代表指: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时法定代表人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2021年07月-2021年12月)或其委托代理人(联合体投标时委托代理人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2021年07月-2021年12月) |
5.1.3 | 是否要求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到场开标 | □是 R否 |
5.2.1 | 开标程序 | 1、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主持,宣布收到的投标文件,检查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递交等情况,当众启封投标文件。 2、开标时,如投标人提交虚假证明材料的,该投标人的投标书无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并记入企业、项目负责人信用档案。 3、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并检查有关证件材料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 (3)宣布开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经确认无误后,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有效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宣读。 (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 |
5.2.2 | 启封时间 | 2022年1月25日 9:00 |
7.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3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3人。 |
7.4 | 评标方法 | 折扣率报价,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7.4.4 | 是否采用二阶段评审 | □是 ☑否 |
7.4.4 | 综合评估法二阶段评审 | 评审合格分 分 一阶段合格进入二阶段评审数量 家 |
8.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4人 |
8.1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 □是 ☑否 定标方法(采用“评定分离”即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的): |
8.3.1 | 是否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 是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0%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30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 否 |
是否要求提交差额履约担保 | □ 是 差额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 差额履约担保的金额:(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时,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保函形式差额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招标控制价和中标价的差值,但不超过中标价的10%)。 ☑ 否 | |
工程款支付担保 | ☑ 否 □ 是 建设单位要求承包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必须同时向承包商提供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方式、额度与承包商履约保证金对等。详见苏住建规(2017)4号文。 | |
10.5.1 | 异议提出的时间 | 有关异议投诉的要求按照江苏省住建厅苏建规字(2016)4 号文执行 |
10.5.2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 张家港市凤凰镇行政审批局招投标管理条线 |
12.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资格审查和业绩认定等以投标企业提供的原件为准,且在有效期内。 2、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密封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签到,当场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拒绝接受标书,不进入评审。 3、根据张住建工【2020】10 号文,每个季度考评扣分将直接运用于下个季度全市招投标活动,在评标环节扣除。具体扣分分值详见苏州相关文件。 4、招标文件中“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 5、疫情防控期间,尽可能减少进入开评标现场人数,每家投标单位只允许1人参与现场开标,与开标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为更好开展开评标活动,请各投标代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在指定开评标时间提前半小时到达。 6、所有进入开评标现场人员应遵守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开评标工作纪律》,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确保交易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7、入库保证金:10万元;入库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缴纳保证金的,取消入库资格。 |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2.2.2 2.2.3 | 评审标准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 (3)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2.1 2.2.2 2.2.3 | 评审标准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无要求); 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本项目无要求); 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业绩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8)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2.2.1 2.2.2 2.2.3 | 评审标准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工期: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工程质量: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6)其他要求:无评标办法第 3.3.6 条所列情形 |
2.2.4 | 无效标判定 | 详见本章附件二“无效标条款”内容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
2.1.3 | 资格评审标准 (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项目) | 详见本章附件一: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形 |
2.2.2 | 无效标判定 | 详见本章附件二:无效标条款 |
2.2.3 | 入围筛选方法和数量 | 初步评审合格的全部入围。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9家时,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6%、97%、98%。 |
分类 | 取值范围 | |
下浮系数K | 95%、95.5%、96%、96.5%、97%、97.5%、98% | |
下浮率Δ | 房屋建筑工程 | 6%、7%、8%、9%、10%、11%、12% |
下浮率Δ | 装饰装修、建筑幕墙及钢结构工程 | 8%、9%、10%、11%、12%、13%、14%、15% |
下浮率Δ | 机电安装工程 | 9%、10%、11%、12%、13%、14%、15%、16% |
下浮率Δ | 市政工程 | 12%、13%、14%、15%、16%、17%、18%、19%、20% |
下浮率Δ | 绿化工程 | 17%、18%、19%、20%、21%、22%、23%、24%、25% |
单位工程名称 | 建设规模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结构形式 | 层数 | 生产能力 | 设备安装内容 | 合同价格(元)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序号 | 材料、 设备品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质量等级 | 供应时间 | 送达地点 | 备注 |
文件名称 | 套数 | 费用(元) | 质量 | 移交时间 | 责任人 |
序号 | 机械或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备注 |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二、现场人员 | ||||
项目经理 | ||||
项目副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造价管理 | ||||
质量管理 | ||||
材料管理 | ||||
计划管理 | ||||
安全管理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二、现场人员 | ||||
项目经理 | ||||
项目副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造价管理 | ||||
质量管理 | ||||
材料管理 | ||||
计划管理 | ||||
安全管理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序号 | 专业工程名称 | 工程内容 | 金额 |
小计: |
绿化景观工程档案资料归档移交目录 | |||||
建设单位文件 | |||||
序号 | 类别编号 | 工程文件资料名称 | 自检情况 | 验收情况 | 备注 |
1 | A1.5 | 关于立项的会议记要、领导批示 | |||
2 | A2.1 | 设计中标通知书 | |||
3 | A2.2 | 施工中标通知书 | |||
4 | A2.3 | 监理中标通知书 | |||
5 | A2.4 | 设计合同 | |||
6 | A2.5 | 施工合同(含分包合同) | |||
7 | A2.6 | 监理合同 | |||
8 | A3.1 |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 |||
9 | A4.1 | 工程结、决算 | |||
10 | A5.1 | 建设工程概况 | |||
11 | A5.2 | 工程竣工总结 | |||
12 | A5.3 |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 |||
13 | A5.4 | 《工程质量保修书》 | |||
14 | A5.5 |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
15 | A6.1 | 工程未开工前的原貌、竣工新貌照片 | |||
16 | A6.2 | 工程开工、施工、竣工的录音录像资料 | |||
张家港市城建档案馆 |
绿化景观工程档案资料归档移交目录 | |||||
景观绿化工程 | |||||
序号 | 类别编号 | 工程文件资料名称 | 自检情况 | 验收情况 | 备注 |
1 | LH1.1 | 工程概况 | |||
2 | LH1.2 | 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名单 | |||
3 | LH1.3 | 开工报告 | |||
4 | LH1.4 | 竣工报告 | |||
5 | LH2.1 |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汇总表 | |||
6 | LH2.1.1 |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 |||
7 | LH2.1.2 | 水准点、工程定位测量等记录 | |||
8 | LH2.1.3 | 原材料进场复验报告汇总表 | |||
9 | LH2.1.4 | 相关材料进场复验报告 | |||
10 | LH2.1.5 | 相关合格证书 | |||
11 | LH2.1.6 | 其他 | |||
12 | LH3.1 |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
13 | LH4.1 | 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记录 | |||
14 | LH5.1 | 工程施工总结 | |||
15 | LH6.1 | 工程竣工报告 | |||
16 | LH6.2 |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 |||
17 | LH6.3 | 工程质量保修书 | |||
18 | LH6.4 | 工程竣工图 | |||
张家港市城建档案馆 |
绿化景观工程档案资料归档移交目录 | |||||
监理文件 | |||||
序号 | 类别编号 | 工程文件资料名称 | 自检情况 | 验收情况 | 备注 |
1 | B1.4 | 监理会议纪要(工地例会、专题会议、内部会议) | |||
2 | B1.6 | 监理工作总结 | |||
3 | B1.7 |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 |||
4 | B1.8 | 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 | |||
5 | B1.9 | 监理工程联系单 | |||
6 | B1.10 | 监理工程师备忘录 | |||
7 | B1.11 | 建设单位工程师通知单 | |||
8 | B1.12 | 建设单位工程联系单 | |||
9 | B1.13 | 承包单位通用报审表 | |||
10 | B2.1 | 工程开工报审表 | |||
11 | B3.2 | 工程变更单 | |||
12 | B3.9 | 项目监理机构向有关主管部门质量安全通知单 | |||
13 | B3.10 | 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 | |||
14 | B5.2 | 工程暂停令 | |||
15 | B5.3 | 工程复工报审表 | |||
16 | B5.4 | 延长工期报审表 | |||
17 | B6.1 | 单位/分部工程竣工报验单 | |||
18 | B6.2 |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 |||
张家港市城建档案馆 |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 址 | ||||||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注册建造师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职称证号 | 专 业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项目经理年限 | ||||||
项目负责人简历 | |||||||
序号 | 发包人名称 | 工程名称及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 | 项目负责人 | 合同金额(万元)) | 开竣工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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