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通威智慧渔业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5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zfcg-2023-105
预算金额53万元
招标公司南京市浦口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联系人张科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冬艳1989585441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3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南京通威智慧渔业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江宁区金源路2号绿地城际空间站 D1幢大厦/中心10层101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ZFCG-2023-105
项目名称:南京通威智慧渔业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3万元
最高限价:53万元,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水产养殖、苗种培育及配套的尾水处理、砂滤坝、固定式流水槽、配套道路等设施工程。
(二)工作内容:勘察设计服务,实施方案、招标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建设过程中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全过程设计跟踪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 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
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 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
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条件:无。
3.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只能包括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本项目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②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与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勘察资质、设计资质和能力,并向采购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在同一张授权委托书上联合签署的授权委托书;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
(2)凡为磋商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1日至2023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1)现场报名(请潜在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邮箱报名:将报名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129187073@qq.com),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通过报名资料审核,请各供应商留意邮箱情况。
3)报名资料: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需联系电话号码,原件 1 份);经办人身份证(1 份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营业执照(1 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文件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3年11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金源路2号绿地城际空间站 D1幢大厦/中心10层M09室。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金源路2号绿地城际空间站 D1幢大厦/中心10层M09室。
六、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1、公告媒体:本磋商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和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若有关本次磋商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和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2、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查,供应商可自行勘察现场或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3、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 2 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 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3)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浦口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象山路4号
联系方式:张科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建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金源路2号绿地城际空间站 D1幢大厦/中心10层1012室
联 系 人:于冬艳
联系电话:19895854415
南京通威智慧渔业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江宁区金源路2号绿地城际空间站 D1幢大厦/中心10层101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ZFCG-2023-105
项目名称:南京通威智慧渔业建设项目(一期)勘察设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3万元
最高限价:53万元,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水产养殖、苗种培育及配套的尾水处理、砂滤坝、固定式流水槽、配套道路等设施工程。
(二)工作内容:勘察设计服务,实施方案、招标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建设过程中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全过程设计跟踪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 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
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 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
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要满足的资格条件:无。
3.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只能包括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本项目联合体申请人的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②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牵头人与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勘察资质、设计资质和能力,并向采购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在同一张授权委托书上联合签署的授权委托书;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同一标段的投标。
5.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
(2)凡为磋商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1日至2023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1)现场报名(请潜在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邮箱报名:将报名材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129187073@qq.com),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通过报名资料审核,请各供应商留意邮箱情况。
3)报名资料: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需联系电话号码,原件 1 份);经办人身份证(1 份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营业执照(1 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文件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3年11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金源路2号绿地城际空间站 D1幢大厦/中心10层M09室。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金源路2号绿地城际空间站 D1幢大厦/中心10层M09室。
六、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1、公告媒体:本磋商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和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若有关本次磋商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和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2、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查,供应商可自行勘察现场或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3、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 2 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 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3)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浦口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象山路4号
联系方式:张科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建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金源路2号绿地城际空间站 D1幢大厦/中心10层1012室
联 系 人:于冬艳
联系电话:1989585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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