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遗课外时”教育实践活动(第三期) 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19-12-03 17:10:49发布机构:阅读:151
一、项目名称:
“非遗课外时”教育实践活动(第三期)
二、项目简介:
广东省振兴传统工艺工作站于2019年面向中小学和幼儿园推出“非遗课外时”教育实践一系列活动,在青少年群体中呈现非遗项目活态存在的现状,推动非遗融入国民教育体系,顺应新时代教育事业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一期和二期的教育实践活动深受青少年和学校家长的好评,我们将推出第三期活动,通过22场地面活动、课堂实践以及课程研发项目,为广东省非遗教育建设探索统一标准,制定完善的非遗传承教育评价体系,推动我省“非遗进校园”实验课程实验区建设。
三、合格服务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在广州有公司或者分公司,分公司须有总公司的授权。
2、教育咨询、文化传播、策划服务等行业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策划、设计、广告、大型活动策划等。
3、对传统工艺文化内涵有一定了解,在“非遗进校园”活动领域有相关经验者优先。
4、熟悉“非遗进校园”相关体验、教学、实践等活动的物料材质、规格与实用性,能够完成整个活动的策划、品牌招募、布场、宣传等工作。有同类项目经验。
5、不接受联合竞价、分包和转包。
6、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 采购要求
1、活动主题:“非遗课外时”教育实践活动(第三期)
2、活动时间: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
3、活动地点:广东省
4、主要内容:“非遗课外时”教育实践活动(第三期)的策划执行,包括物料搭建、教育实践活动策划执行、摄像摄影等。
5、服务需求清单:详见附件1
五、合同主要条款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作为活动主办方;
2、甲方提出活动需求和嘉宾邀请接待需求,并监督乙方按时间节点完成;
3.、对于未达需求之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调整方案。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活动策划方案需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
2、乙方负责活动的整体统筹执行,包括联络各方、分工协调、推进活动进度,保证活动按时顺利完成;
3、活动期间安排工作人员全程配合,进行现场操作,结束后将设备在规定时间运出。活动期间,乙方必须派专人在现场进行活动监督,及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突发状况;
4、乙方按照甲方需求,负责嘉宾的邀请及接待工作,与他们及时沟通需求;
5、乙方提供的服务需通过甲方现场验收;
6、按期向甲方提交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
7、乙方为本合同目的而制作完成的文案、设计方案、效果图、海报、展板、稿件和摄影摄像等一切素材及成品的著作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利,且乙方不得将其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
六、报价要求
符合条件且有兴趣参与本项目的服务商,请下载本公告附件2《报价函》,按照该函的要求填写并附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12月9日15时之前将资料密封(封口加盖骑缝章)后送至或快递到广东南方二八九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B塔6楼,联系人:李丽霞 ,联系电话:020-87374654。
附件:
附件1:项目需求清单.doc
附件2:报价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