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zcg202108-072-04
二、项目名称:凤阳县人民医院影像科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第四标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滁州鹏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敬梓西路669号
中标金额:壹佰叁拾叁万捌仟元整(¥133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凤阳县人民医院影像科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第四标包) 服务范围:联影40 排 CT 维保 服务要求:执行合同约定 服务时间: 3年(合同一年一签,中标人当年设备维保服务满足要求后,再续签下一年合同) 服务标准:执行合同约定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开金、宫毓、单亚、李永胜、王颖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2020-2021年度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代理机构承诺的服务费报价标准,收费金额 14100 元(不含专家费)。
七、公告期限
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2日(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联系电话:17754201006。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凤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阳县人民医院
地 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子顺路288号
联系方式:0550-67361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联系方式:177542010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郭工
电 话:1775420100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无)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无)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