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喀什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监管中心系统、智慧物流信息化管理平台、主通道6号、7号、9号、10号进出卡口系统运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54.65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SJJKFQZFOG(CS)2024-52
预算金额54.65万元
招标联系人-1568487486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方中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文林15109059770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喀什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监管中心系统、智慧物流信息化管理平台、主通道6号、7号、9号、10号进出卡口系统运维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9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JJKFQZFOG(CS)2024-52 

    项目名称:喀什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监管中心系统、智慧物流信息化管理平台、主通道6号、7号、9号、10号进出卡口系统运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46531  

    最高限价(元):546531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喀什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监管中心系统、智慧物流信息化管理平台、主通道6号、7号、9号、10号进出卡口系统运维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46531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喀什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监管中心系统、智慧物流信息化管理平台、主通道6号、7号、9号、10号进出卡口系统运维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合同开始一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9日2024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在线获取磋商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磋商文件,通过后可下载磋商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95763)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不见面开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9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喀什经济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综合楼408室

联系方式:156848748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方中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浙商大厦14楼1402号

联系方式:151090597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文林

电 话:15109059770











附件信息:

  • (定稿)052--磋商文件—喀什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商监管中心系统、智慧物流信息化管理平台、主通道6号、7号、9号、10号进出卡口系统运维项目(3)(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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