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施工)建设武清商务区总部基地二期项目
金额
900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17/07/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00万元
招标联系人严涛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震
标书截止时间2017/07/19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报建编号: 1222208120150196
招标备案号: 12142017074004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武清施工[2017]07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建设武清商务区总部基地二期项目 已由 天津市武清区行政审批局 津武审批[2015]1459号、津武审批[2016]2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赛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63034.0000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天津赛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设武清商务区总部基地二期项目,总建筑面积69165.76平方米,总投资63034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武清区新开路东侧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次招标工程为:武清商务区总部基地二期项目10KV中压工程,容量为5000KVA,本标段工程投资约900万元。本次招标范围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武清商务区总部基地二期项目10KV变、配电室内全部工程,该项目变电站设置于40#楼楼座下,每个栋号均设分配电间,分别设置于39#、40#、41#楼楼座下,含高压柜、低压柜、补偿柜、变压器、直流屏、综合保护系统等;用地红线外开闭站出线端口至多层地库内的各变、配电室内低压出线柜出线端口,其范围内变配电系统及变、配电间内安装连接、调试质保工程。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要求:2017年08月12日 至 2017年12月12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建设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2)安全项目经理1名,须具备建设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专业不限,且为本单位职工;(3)技术负责人1名,具备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4)正、安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5)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的规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不接受窗口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 年 7 月 6 日 至 2017 年 7 月 12 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2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07月13日2017年07月19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获取文件。
6.3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6.4 文件不接受邮购。
招 标 人: 天津赛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张福旺(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武清商务区国际企业社区B6楼
邮政编码: 301700 联系人: 严涛 电话: 22985881
传  真: 22985885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朱震(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51号欣苑大厦1104-1106
邮政编码: 300191 联系人: 靳跃鹏 电话: 23681708-822
传  真: 23669319
日期: 2017 年 7 月 6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武清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受理负责人: 刘晓熙
电话: 82190151传真: 82190151电子邮箱: wuqingjianwei@sina.com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武清区市民服务中心6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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