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宣传部与新闻媒体合作推进2022——2023年区域形象宣传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34.6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8/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1022022000027
预算金额34.6万元
招标联系人蓝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0833-2192933
中标公司乐山广播电视台34.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1022022000027

二、项目名称:与新闻媒体合作推进2022——2023年区域形象宣传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与新闻媒体合作推进2022——2023年区域形象宣传):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乐山广播电视台 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639号 34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与新闻媒体合作推进2022——2023年区域形象宣传):

服务类(乐山广播电视台)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其他服务 2022-2023年区域形象宣传服务 围绕2022年-2023年乐山市市中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做好市中区形象宣传,推出有深度、有影响的报道,充分展示市中区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为全区改革开放、创新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1、成交供应商负责以上内容的制作、审核、运行与播放,且要符合本项目要求;2、成交供应商必须服从采购人要求,按时、按量完成各项工作; 2022年8月27日至2023年8月26日(实质性要求)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3)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乐山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实施细则》(乐市财政采〔2018〕16 号)及本文件的要求进行验收的要求进行验收。 346,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李玲(采购人代表)蓝岭(采购人代表)朱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与新闻媒体合作推进2022——2023年区域形象宣传):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乐山市市中区委宣传部

地址:叮咚街165号

联系方式:蓝老师 189813828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春华路南段422号,工行三楼

联系方式:采购文件、质疑等咨询李先生,0833-21929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文件、质疑等咨询李先生

电话:0833-2192933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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