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崇头镇岩下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污水处理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金额
2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浙亿云采2023-131号
预算金额24万元
招标公司云和县崇头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亿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练先生1560067810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9
公告正文
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亿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云和县崇头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崇头镇岩下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污水处理终端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采购。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磋商文件。
1.采购编号: 浙亿云采2023-131号
2.采购项目:崇头镇岩下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污水处理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采购内容:
5.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此项由代理机构现场查询);
5.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5.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6.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7.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供应商介绍信及联系方式;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邮箱或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云和县白龙山街道新建南路544号。以邮箱1298092713@qq.com收到的时间为准;邮寄递交的,以实际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为确保报名资料已准确无误递交,请各供应商在递交报名资料后及时与招标文件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未提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
8.招标文件获取及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报名时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
9.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10履约保证金:不作要求。
10.1缴纳履约保证时间及缴纳方式:合同中约定。
▲11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9:30:00(北京时间)。
13.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浙江亿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1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15.开标地点:浙江亿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16.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17.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云和县崇头镇人民政府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578-5523367
地址:云和县崇头镇人民政府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亿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练先生联系电话:15600678100
质疑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78-5538879
地址:云和县白龙山街道新建南路544号
采购人:云和县崇头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亿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2月08日
浙江亿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云和县崇头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崇头镇岩下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污水处理终端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采购。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磋商文件。
1.采购编号: 浙亿云采2023-131号
2.采购项目:崇头镇岩下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污水处理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采购内容:
序号 | 标项内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预算金额(总价最高限价) | 备注 |
1 | 污水终端处理设备采购 | 1 | 项 | 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24.0万元 | 采购内容包括货物的采购、运输、安装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5.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此项由代理机构现场查询);
5.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5.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6.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7.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供应商介绍信及联系方式;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邮箱或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云和县白龙山街道新建南路544号。以邮箱1298092713@qq.com收到的时间为准;邮寄递交的,以实际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为确保报名资料已准确无误递交,请各供应商在递交报名资料后及时与招标文件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未提交报名资料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不予受理。
8.招标文件获取及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报名时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
9.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10履约保证金:不作要求。
10.1缴纳履约保证时间及缴纳方式:合同中约定。
▲11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9:30:00(北京时间)。
13.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浙江亿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1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15.开标地点:浙江亿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16.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17.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云和县崇头镇人民政府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联系电话:0578-5523367
地址:云和县崇头镇人民政府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亿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练先生联系电话:15600678100
质疑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78-5538879
地址:云和县白龙山街道新建南路544号
采购人:云和县崇头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亿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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