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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航环境管理体系再认证项目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6/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gxm-pur-e-20240911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魏琳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4-06-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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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航环境管理体系再认证项目谈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国航环境管理体系再认证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国航环境管理体系再认证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PUR-E-202409111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项目需求:

为国航提供2024-2026年的环境管理体系年度审核服务,确保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2024-2026年持续有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依法签订合同。
(二)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批准的认证机构,且认证业务范围包括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五)2021年至今,具有为企事业单位提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服务的经验。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非禁止交易期不良行为名单内的供应商。
(七)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06月26日至2024年07月02日23时59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证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7.具备国家认可委批准且在有效期内的《认证机构批准书》及附件(含认证业务范围)。
8.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3度财务报告。如无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供2021年至2023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存在亏损情况,请提供书面说明。
9.近半年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分别提供一次近半年缴纳凭证即可)。
10.“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即网站首页输入主体名称或信用代码进行查询后,下载完整版报告。如存在行政处罚等异常情况需出具书面说明。 (打印件,加盖首页和骑缝章)。
11.提供1份2021年至今实际履行的为企事业单位提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服务的协议关键页。”协议关键页”指能够体现合同双方名称、服务内容、协议期、双方签章的页面,并加盖骑缝章。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琳
联系人电话:010-61465936
联系人电子邮箱:weilin@airchina.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1.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2.每份报名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涉及多页的须加盖首页章及骑缝章,并上传复印件(PDF格式)。
3.请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我司将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4.中航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分类及处理措施详见公告附件:中航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分类及处理措施。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或利益相关者认为本项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向项目联系人提出质疑。质疑须实名制,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联系方式,详见公告附件:质疑联系渠道。
6.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2)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3)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全称;
(4)质疑的具体事项,包括请求及主张、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5)有效、合法的证据材料及正当合法的来源渠道说明;
(6)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
(7)提出质疑的日期;
(8)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

附件:

质疑联系渠道.doc

中航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分类及处理措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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