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山区十五里河流域雨污老旧管网提升改造项目(EPC)监理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ASSFN00023
二、项目名称:蜀山区十五里河流域雨污老旧管网提升改造项目(EPC)监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建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广德市桃州镇横山南路(华东大酒店对面原华东汽车城D区)
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玖万元整(¥39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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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蜀山区十五里河流域雨污老旧管网提升改造项目(EPC)监理服务 |
服务范围: |
项目主要对汛期天鹅湖坝下双道涵、 祁门路箱涵等主要箱涵实施汛期污染强度监测、污染源溯源排查改造和老旧管网整治,改善汛期河道排口水质下降问题,完善流域排水监测,含祁门路D3000雨水管涵修复。施工主要为三块内容: 1)排口初期雨水治理:对蜀山区十五里河流域尚未实施初期雨水治理的入河排口进行整治及处理; 2)汛期污染物排查及整治:针对汛期排口水质不达标,进而影响河道断面水质,分片区实施雨季箱涵内排口污染物监测,找出混流污染源,进行整治。针对雨天合流污水入河污染水体,持续开展雨污分流整治,开展老旧管网病害排查及整治,完善管网系统; 3)污水提质增效,老旧管网整治及雨污分流:对蜀山区十五里河排口汇水区范围内存在雨污混接的单位、小区排水设施进行整治;对存在缺陷的排水管网及部分区管市政排水管网病害点进行修复。 |
服务要求: |
1、检查施工准备情况,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申请进行审批,下达开工令;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专项施工方案,并检查落实情况; 3、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总进度计划、月度施工计划和周进度报告并检查落实情况; 4、采用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手段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工程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及操作规程施工; 5、审核施工单位进场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检查其型号、规格和质量标准,检查主要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明、检验报告,对进场材料进行见证取样; 6、隐蔽工程完成后,先由承包单位自检、专职检查,初验合格后填报隐蔽工程报验单。监理、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现场联合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隐蔽; 7、督促和审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全面质量管理体系,落实质检人员,完善质检措施和制度; 8、建立见证、旁站、巡视、平行检验制度,对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应采取旁站监督活动; 9、建立监理例会制度,总监理工程师应每周定时主持召开监理例会,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督促施工单位保质保量的完成节点任务,必要时应组织专题会议; 10、审查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对文明施工与安全控制措施编制情况,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文明施工与安全控制的岗位责任制,检查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具体落实情况; 11、检查施工单位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12、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要求; 13、负责定期组织和参加建设方组织的安全检查;施工安全隐患一经发现,应及时通知整改,并视整改情况或重大隐患需做停工整改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处理。管道病害点修复及管道提标改造。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服务时间: |
自合同签订后540日历天 |
服务标准: |
合格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注:以上内容如与本公告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进兵,王显亮,潘晓明,王胜,姚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采购文件中约定的收费标准。
2.金额:人民币伍仟捌佰伍拾元整(¥58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75.34分。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100米)二楼,联系电话:0551-65737248。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蜀山区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657372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蜀山区十五里河流域雨污老旧管网提升改造项目(EPC)监理服务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蜀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樊洼路52号
联系方式:0551-655892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蜀山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100号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井岗路与万泽路交口向西100米)一楼
联系方式:0551-6573724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工
电话:0551-65737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