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海沥青储运油气(VOCS)处理技术改造项目电仪设备及散料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5/1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海沥青储运油气(VOCS)处理技术改造项目 电仪设备及散料采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中海沥青储运油气(VOCS)处理技术改造项目 电仪设备及散料采购
工程项目名称
中海沥青储运油气(VOCS)处理技术改造项目 电仪设备及散料采购
项目概况
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沥公司)33罐区和41罐区油气采用旧有600Nm3/h三级深冷+活性炭吸附的油气回收装置,三联合罐区采用原有的400Nm3/h柴油吸收+膜分离+活性炭吸附的油气回收装置,储运油气新建一套1500Nm3冷柴油吸收+活性炭吸附的油气回收预处理装置。三股经过油气回收预处理后的油气输送汇总后进入一套2500Nm3/h高效燃烧系统装置(高效燃烧系统HCS)油气末端处理装置进行深度再处理,以满足环保、安全生产等要求。现需购置一批电仪设备及散料。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1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中海沥青储运油气(VOCS)处理技术改造项目 电仪设备及散料采购 标段
标段(包)编号
GKXJ-2024-AH-1159/01
发标日期
2024年05月11日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报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报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报价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报价,同时参与报价视为报价无效;3)报价人为事业单位的,报价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4)应通过注册审核,凡未通过注册审核的供应商应答视为无效。二★业绩要求1)供应商在2021年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电仪设备供货或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2)合同所对应的结算发票、3)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提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缺少任何1项都将影响评审结果)2)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以及所对应的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几项订单视为几个有效业绩(提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缺少任何1项都将影响评审结果)3)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三★供应商性质针对本次采购项目,接受投标人为贸易商。贸易商需满足:1)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且近一年利润不能为负且近一年资产负债率<80%;2)自有社保人数≥5人,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不在自有社保人数内,大学、事业单位可 不提供社保证明);3)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对不满足要求的或未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贸易商,都将影响评审结果。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5月11日 至 2024年05月16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16日 10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4年05月16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联系方式
相关附件下载
中海沥青储运油气(VOCS)处理技术改造项目 电仪设备及散料采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pdf(点击查看) 供应商须知(点击查看) 购买标书 提示:如已注册,请直接点击“购买标书”,如未注册,请先点击并完成供应商 注册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中海沥青储运油气(VOCS)处理技术改造项目 电仪设备及散料采购
工程项目名称
中海沥青储运油气(VOCS)处理技术改造项目 电仪设备及散料采购
项目概况
中海沥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沥公司)33罐区和41罐区油气采用旧有600Nm3/h三级深冷+活性炭吸附的油气回收装置,三联合罐区采用原有的400Nm3/h柴油吸收+膜分离+活性炭吸附的油气回收装置,储运油气新建一套1500Nm3冷柴油吸收+活性炭吸附的油气回收预处理装置。三股经过油气回收预处理后的油气输送汇总后进入一套2500Nm3/h高效燃烧系统装置(高效燃烧系统HCS)油气末端处理装置进行深度再处理,以满足环保、安全生产等要求。现需购置一批电仪设备及散料。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1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中海沥青储运油气(VOCS)处理技术改造项目 电仪设备及散料采购 标段
标段(包)编号
GKXJ-2024-AH-1159/01
发标日期
2024年05月11日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报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报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报价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报价,同时参与报价视为报价无效;3)报价人为事业单位的,报价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4)应通过注册审核,凡未通过注册审核的供应商应答视为无效。二★业绩要求1)供应商在2021年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电仪设备供货或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2)合同所对应的结算发票、3)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提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缺少任何1项都将影响评审结果)2)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以及所对应的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几项订单视为几个有效业绩(提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缺少任何1项都将影响评审结果)3)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三★供应商性质针对本次采购项目,接受投标人为贸易商。贸易商需满足:1)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且近一年利润不能为负且近一年资产负债率<80%;2)自有社保人数≥5人,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不在自有社保人数内,大学、事业单位可 不提供社保证明);3)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对不满足要求的或未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贸易商,都将影响评审结果。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05月11日 至 2024年05月16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https://bid.cnooc.com.cn/home/#/navigation)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16日 10时00分
投标地点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开标时间
2024年05月16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址: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6号 |
联 系 人:袁迎春 |
电子邮箱:ex_yuanych@cnooc.com.cn |
邮 编:100027 |
联系电话:66903090 |
相关附件下载
中海沥青储运油气(VOCS)处理技术改造项目 电仪设备及散料采购-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pdf(点击查看) 供应商须知(点击查看) 购买标书 提示:如已注册,请直接点击“购买标书”,如未注册,请先点击并完成供应商 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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