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pkjy-2023-0372
预算金额130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成霖1891337428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2023年民警(含离退休)体检服务采购文件意见征询公告
(招标编号:PKJY-2023-037)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3年民警(含离退休)体检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
资金:130万元, 招标人为江苏省浦口监狱。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023年民警(含离退休)体检服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3年民警(含离退休)体检服务采购:
详见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8-07 00:00到2023-08-15 00:00
获取方式:详见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8-15 00:00
递交方式:详见其他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8-28 14:30
开标地点:详见其他
七、其他
江苏省浦口监狱将于近期就2023年民警(含离退休)体检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
拟定的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并向潜在供应商公开征求意见。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为非正式采购文
件,正式采购文件详见后续采购公告。
一、征求意见范围:
(一)采购需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
2.采购标的需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
3.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服务标准、时限等要求;
4.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6.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二)采购文件
1.采购需求是否完整,是否存在倾向性条款;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存在排他性条款;
3.评分细则设置是否合理;
4.采购文件是否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条款;
5.采购文件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内容。
二、意见的提交方式
请各提出意见的潜在投标人应于 2023年08月15日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意见寄至江苏智汇锡建
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中交荣域A区3栋102,邮编211300。同时将书面材
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3146656893@qq.com。联系人:吴成霖,联系电话:18913374289。
三、合格的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针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需明确有意见的招标文件内容所在页次和行数,并说明提
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2.潜在投标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3.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交书面意见的,将不予接受。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招标
正常秩序的,按规定提请监管部门处理。
附件:1.《2023年民警(含离退休)体检服务采购文件意见征询稿》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苏省浦口监狱
地 址: 南京市江北新区石佛寺三宫49号
联 系 人: 王工
电 话: 025-57077029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江宁区城际空间站EA-2幢1029室
联 系 人: 吴成霖
电 话: 18913374289
电 子 邮 件: 314665689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竞争性磋商文件 (意见征询稿)
项目编号:PKJY-2023-037
项目名称:2023年民警(含离退休)体检服务采购
采 购 人:江苏省浦口监狱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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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3 年民警(含离退休)体检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江宁区城际空间站 EA-2 幢 1029 室(江 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年 月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PKJY-2023-037
1.2 项目名称:2023 年民警(含离退休)体检服务采购
1.31.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 预算金额:130 万元
1.5 最高限价:130 万元,最终按实际体检人数及成交单价结算费用。
1.6 采购需求:江苏省浦口监狱需对 2023 年民警(含离退休)体检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民警总人
数 1518 人(其中在职民警 1094 人,离退休民警 424 人),以实际体检人数为准;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1.7 合同履行期限:120 日历天。
1.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
的,提供其身份证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的财务报告,或投标前一个月的其他会
计报表等并加盖公章(其他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但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规定》的小企业(含小型、微型)编制的会计报表可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
2
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
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提
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卫生行政部门审批的三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方式:线上报名,供应商下载报名表填写后报名表与报名资料(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营业执照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及付款截图发至代理邮箱 3146656893@qq.com;报名费
付款账户(名 称: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一分公司;开户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京高淳支行;账 号:20000039387600026185648)。
3.3 售价:300 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3
3.1 时间: 年 月 日 点 分(北京时间)
3.2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城际空间站 EA-2 幢 1029 室会议室(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 是否接收进口产品:否。
6.2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和“http://jssjyglj.jiangsu.gov.cn”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6.3 投保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6.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第 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
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
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4)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
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通过“中国政府
采购网”、“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浦口监狱
地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石佛寺三宫 49 号
联系方式:025-57077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4
名 称: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城际空间站 EA-2 幢 1029 室
联系方式:189133742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18913374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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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江苏省浦口监狱(采购人)委托,对其 2023 年民警(含 离退休)体检服务采购(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相关信息如下: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项目编号 PKJY-2023-037
2 项目名称 2023年民警(含离退休)体检服务采购
3 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 代理机构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城际空间站EA-2幢1029室
5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 取方法 线上报名,供应商下载报名表填写后报名表与报名资料(授权委 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 公章的扫描)及付款截图发至代理邮箱3146656893@qq.com;报名 费付款账户(名 称: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一 分公司;开户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高淳支行;账 号:20000039387600026185648)。售价: 300元
6 项目最高限价 130万元,最终按实际体检人数及成交单价结算费用。
7 服务期 120日历天
8 投标有效期 自竞争性磋商之日起90天
9 投标 报名 时间 2023年 月 日起至2023年 月 日为止,每天 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地点 线上报名
要求 线上报名,供应商下载报名表填写后报名表与报名资料(授权委 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 公章的扫描)及付款截图发至代理邮箱3146656893@qq.com;报名 费付款账户(名 称: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一 分公司;开户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高淳支行;账 号:20000039387600026185648)。售价: 300元
10 投标 文件递 交信息 时间 2023年 月 日 14:00-14:30
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城际空间站EA-2幢1029室会议室 (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要求 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
11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响应文件(U 盘)壹份
12 联系 事项 采购单位 联系人 王工
联系方式 025-57077029
采购代理 机构 联系人 吴工
联系方式 18913374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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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13 响应文件的编制、密 封、递交 文件签署: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 束力的委托代理人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签署。 文件编制: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统一规定的 格式(规定格式中要求盖章或签字的,则必须盖章或签字),供应 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添加调整;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写清 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等,每份纸 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字样。
14 响应文件拒收情形 (3)文件密封: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用档案袋或封套密封,封面并(1)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响应文件; 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地址、供应商全称等。 (2)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 (4)文件修改: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必须修改时, 等 修改处必须有供 应商公章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15 无效响应文件情形 (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 (2)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的; (3)报价低于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 资(不得低于供应商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 社会保障资金、公积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的。
16 盖章要求 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加盖的公章仅能使用与供应商名称一致的标准 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 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7 履约保证金 签订合同前,成交人交纳 50000 元的履约保证金。 缴纳形式:转账、电汇 收款单位:江苏省浦口监狱 开户行:南京银行江北新区分行 账号:016 0012 0210 002635 合同履行结束后,采购人与成交人 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无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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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适用法律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 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2、定义
2.1 “供应商”是指参加磋商竞争,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 自然人。
2.2 “服务”指本采购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2.3 “采购人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的单位。
3.政策功能
3.1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政策
(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的相关规定认定。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 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根据财库【2020】46号第九条工程类给予5%价格扣除),对联 合投标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的扣除(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 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 价格。
(3)根据《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 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根据《财库〔2017〕141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 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或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或大型企业。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和《财库〔2017〕141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报价,其价格不予扣除。
3.2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 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定的节能产品;信 息安全产品是指列入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 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 品政府采购清单》,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
(1)提供的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 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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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 单》中的产品,并提供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3)提供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选择《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 的,且经过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投标,并提供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4.参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5.供应商的义务及注意事项
5.1 集中现场答疑/勘察: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供应 商负责。
5.2 义务
5.2.1 磋商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本磋商文件,完全明了本项目之名称、用途、数量、质量 和提供服务时间,完全明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5.2.2 磋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性文件。响应性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 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响应。
5.2.3 磋商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响应性文件送达磋商地点。
5.2.4 磋商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 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串通磋商,损害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或者他人的 合法权益。
5.2.5 磋商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
5.3 注意事项
5.3.1本项目采购方式是竞争性磋商,整个项目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供应商在参加磋 商前可以向采购人了解实地情况及建设单位所属地范围内相关工程需求,以确保制定出合理的 投标方案,否则由此引起的误投风险及相应的损失自行承担。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或委托 第三方验收。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5.3.2 验收标准
5.3.2.1 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标准和技术要求,未明确部分按照国家最新的相关标准;5.3.2.2 供应商随响应性文件提供的货物制造国制造及验收的官方标准或货物验收大纲,经采购单位确认后,将作为对货物的验收依据之一;
5.3.2.3 供应商在澄清响应文件时作出的承诺,经采购单位确认后,将作为对货物的验收 依据之一;
5.3.2.4 项目完毕后,由采购单位组织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5.3.3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 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相应风险应由供应商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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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包括作无效投标处理。
5.3.4 任何供应商成交,须保证所供货物能通过当地有关职能部门验收,否则采购单位有 权拒绝支付合同款项。
5.3.5 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 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5.3.6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6.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日 期五天前按磋商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 将及时予以答复;在磋商文件公布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磋商文件 实质性变动的除外。
6.2 磋商文件公布期间如有实质性变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原磋商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 发布变更公告,并自变更之日起公布期限顺延,相关供应商应请及时关注。如果潜在供应商因 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获取相应信息,供应商将承担被拒绝参加磋商或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磋商 文件的风险。
7.磋商有效期
7.1 磋商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之日后 90 天。
7.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 的要求。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 应性文件。
8.磋商费用
8.1 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需一次性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及专家评审费。代理 费以成交价为基数*0.01%。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以上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并不单独 立项,无论供应商是否将该费用在包含报价中,均视为已含在投标价格中。
二、响应性文件的编制
9.响应性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9.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性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 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响应性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 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磋商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9.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3 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
9.4 磋商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 或磋商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磋商代表签字。
9.5 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胶装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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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9.6 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 话、传真等。
10.响应性文件的组成
10.1 供应商应当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是否响应。
10.2 磋商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11.响应性文件的商务部分: 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 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 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第一章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 公章;
(2)*第一章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提出的特定条件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 盖公章);
(3)*磋商申请及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响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响应货物如果属于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应在响应文件中予以明确标注,并提供相应 证书的复印件。否则,磋商评审时不予认可。
(6)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12.报价部分
12.1价格部分是对货物和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 每一项货物和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
12.2磋商报价是提供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所必须的直接和间接成本、备勤人员的吃、住、会 议场地费等以及其他一切费用等所需的全部费用及其税金的价格体现,凡漏项或少计均视为优 惠,采购人不另行增加费用。
12.3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市场价格变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因素。如果有 漏项,视同让利。
12.4 本项目有二次磋商报价,经磋商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 报价的话,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
12.5 报价表必须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委托授权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如有优惠条款,请单独列明,但不得影响报价,影响货物或服务整体功能。。
12.6 政府采购提倡公平竞争,反对盲目压价参与磋商,任何盲目压价和低于成本报价将 会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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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 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货物和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货物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 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设计组织方案及服务承诺;
(2)*《技术条款偏离表》;
(3)项目组成员一览表;
(4)质量保证承诺;
(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三、响应性文件递交
14. 响应性文件应于规定时间内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地点。
15. 响应性文件应装订成册(需胶装),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用档案袋或封套密封,封面 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响应性文件需提供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件 壹份(U 盘),且须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做 无效投标处理。
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拒收:
(1)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磋商响应文件;
(2)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等。
17. 诚实信用
17.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 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7.2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 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17.3 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 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 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公司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 处罚。
17.3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
17.4 供应商应自觉遵守磋商、评审纪律,扰乱磋商、评审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四、磋商
18.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小组分别与供应商进行磋 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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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磋商小组(3人以上、含3人)将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织相关专家评委及采购人代表 组成。
20、磋商程序
20.1 响应性文件初审
20.1.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性文件中资格证明等进行 审查,以确定磋商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0.1.2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规定,从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 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响应是指供应商 响应性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 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内容、服务质量;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 人的权利或磋商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 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磋商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性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 寻求外部的证据。如果响应性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 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成为实质上响应。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 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 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
20.2 磋商和澄清。在磋商澄清环节,对响应性文件中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含义不明确、同 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 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但不 得改变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3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的技术、商务和价 格进行磋商,磋商的轮次由磋商小组决定。
20.4 磋商小组制定一个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最优方案,或直接根据响应性文件要求所有供 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作最后报价。
20.5 供应商最终总报价在响应产品数量没有增加,配置、服务没有重大提高的情况下,一般不允许高于第一次报价(即采购响应文件配置与分项报价表中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 有权拒绝该报价并不再给予报价补救机会。
21、评分方法和标准。
21.1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 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评 分方法。
21.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综合实力、技术方案等。
21.3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 评分标准详见第三章 五、无效磋商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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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
(2)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的;
(3)报价低于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供应商所 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公积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 他费用等;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六、成交及合同授予
23、确定成交供应商
23.1 综合比较与评价后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 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综合排名第一名的供 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 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 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 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23.2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将在原采购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公告。
23.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4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合同的,拒绝签订合同的一方应 向另一方支付磋商过程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和双方商定的其他补偿。
23.5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 的客观情况外不得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放弃或拒绝签订合同的,情节严重的财政部门将 其列入不良行为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江苏省政府采购活动。
23.6 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3.7 所有磋商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代理中心均不退回。
24、编写磋商(评审)报告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过程和结果编写磋商(评审)报告。
25、签订合同
25.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 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5.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况 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5.4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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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 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七、无成交供应商原因
26.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无成交供应商:
(1)所有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被磋商小组认定为无效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算,且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采购人需求发生重大变化暂时不能确定或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等 八、质疑和投诉
27.质疑
27.1 磋商供应商对磋商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 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7.2 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 出全部质疑,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27.3 质疑供应商的质疑行为应符合财政部94号令相关规定,未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 在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7.4 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自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27.5 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事项。
27.6 原件送达到代理公司的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代理公司或采购人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时间、开标时间。
(2)提起质疑的日期、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具体条款)。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质疑相关证明材料中 如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友情提示:供应商全部产品 线中没有满足技术需求要求的产品才可以对招标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
(4)质疑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包括座机、手机、传真号码等)。
(5)质疑文件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单位公章的营业执 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6)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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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和事项。
27.7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 通知质疑磋商供应商和其他有关磋商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7.8 代理公司遵循“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违规质 疑或多次质疑不成立的,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28.投诉
质疑磋商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 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 个工作日内向同
级财政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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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评分标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根 据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 外。
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进行再一轮报价,低价优先。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1 价格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 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 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 准价/报价)×30(小数点保留二位) 注:最低的投标报价必须是合理的。如果最低报价 属于恶意竞争或明显低于成本价,评审专家将认定为 无效投标。 30 分
2 业绩 供应商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近三年)以来承担过 政府机关或国企、事业单位职工健康体检服务项目的 的每个得 4 分,满分 12 分。 (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 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12 分
3 企业实力 根据心电、彩超、放射性等设备性能进行评分: 仪器设备能优于项目采购需求且具有先进性的得 9 分; 仪器设备符合项目采购需求且先进性较强得 6 分; 仪器设备基本符合项目采购需求且先进性一般的得 3 分; 仪器设备不符合项目需求的不得分。 提供体检主要设备仪器一览表,一览表需提供设备品 牌、型号、技术参数、生产年份等基本信息(需提供 购买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响应文件中)。 9 分
根据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评分。人员配备齐全,主检 医师为本科学历且具有副主任及以上职称的,每有 1 人得 1 分,最多得 6 分。 所投入人员须为不同科室(内科、外科、眼耳鼻喉 科、妇科、放射科、超声科、检验科等),相同科室 仅认可一人。 (提供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编 入响应文件中) 6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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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服务方案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体检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医检分离、日检人数、体检时间及批次安排等方案)进行评比: 体检服务方案完善,流程高效有序快捷、服务质量标 准高且优于采购需求的得 8 分; 体检服务方案合理,流程较为高效有序、服务质量标 准较高且符合采购需求的得 5 分; 体检服务方案一般,流程一般、 服务质量标准一般 基本符合采购需求的得 2 分; 体检服务方案不符合采购需求或者未提供的不得分。8 分
评委根据投标单位环境进行评比: 体检中心整体环境宽敞、舒适、整洁、优美的,得 3 分; 体检中心整体环境较好的,得 2 分; 体检中心整体环境一般的,得 1 分; 无挂牌体检中心的,不得分。 (以投标人体检场所介绍、面积和整体环境照片作为 证明文件。) 3 分
评委根据供应商出具体检报告的及时性、报告中的健 康指导及相关增值服务等方案进行打分: 内容完整、科学合理的得 5 分; 内容较完整、较科学合理的得 3 分; 内容一般、科学合理程度一般的得 1 分; 内容不合理、科学合理性差的不得分。 5 分
5 便捷性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健康体检医疗机构位置、交通情 况、停车环境等综合比较。从南京市江北新区石佛寺 三宫 49 号出发,根据路线距离的远近进行打分。 距离最近的、交通便利、停车方便的,得 5 分; 距离较近的、交通较便利、停车较方便的,得 3 分; 距离较远的、交通不太便利、停车不太方便的,得 1 分; (需提供地图 APP 的驾车导航路线或公共交通路线 图截图为依据,且提供周围交通情况、停车环境的图 片或说明。未提供材料的不得分) 5 分
1、评委根据供应商体检排队叫号系统进行评比: 安排专人引导分流、提供智能化叫号服务的得 2; 专人引导分流和智能化叫号服务只有一项的得 1 分; 两项均不提供的不得分; 2、具有智能刷身份证登记系统等先进工具的得 1 分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照片,系统截 图等,没有不得分。 3 分
评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体检咨询、体检结果查询技术 手段进行打分,是否有预约系统、电子信息查询系统 等,提供手机端 APP 截图及操作指南等,方便快捷的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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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 5 分,比较方便快捷的得 3 分,方便快捷程度一般 的得 1 分,无预约系统、电子信息查询系统等的不得 分。
6 增值服务 1(检验结果 可被其它三 甲医院临床 运用) 供应商为三甲医院,检验结果能被各大三甲医院承 认的(需提供 2022 年来江苏省临床检验中心评定的 检验科室间质评证书);每个不同科室的证书 1.5 分,本项最高 9 分。 9 分
7 增值服务 2 体检结果能随访门诊,对体检过程中受检者体检异常 需进一步诊疗的提供专家咨询、诊疗绿色通道、跟踪 随访,且优先安排受检者在三甲医院进一步诊疗的,得 3 分。 投标单位和其它三甲医院有协议,可以优先安排受 检者进一步诊疗的,得 2 分。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5 分

说明:
1、(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
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
的监狱企业,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提
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参加投标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但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所有认证、证明和业绩均以有效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评分标准中所含的主观分部分由各评委独立评
分,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某个供应商的本项得分(保留2位小数)。评标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4、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资料、数据必须如实提供,相关数据、参数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直接取消
应标资格,同时列入诚信管理档案。
19
第四章 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2023年民警(含离退休)体检服务项目,民警总人数1518人(在职民警1094人,离退休民警424人)其中45 周岁以下男民警515,女民警已婚54人、未婚22人;45周岁及以上男民警705人,女民警222人;以实际体检 人数为准。
二、体检项目清单
类别 项 目 男 <45 岁 男 ≥45 岁 女<45 岁未婚 女<45 岁已婚 女≥45 岁已婚
人数 515 705 22 54 222
物理 体检 物理体检:内科、外科、眼 科、耳鼻咽喉科、血压、身 高体重、BMI
心脏 12 导联心电图
肺部 胸部低剂量 CT
检验科 血常规
尿常规
肝功 3 项:谷丙转氨酶、谷 草转氨酶、r-谷氨酰转肽 酶
肾功能:肌酐、尿素氮、尿 酸、血糖
血脂 4 项:胆固醇、甘油三 酯、高密度脂蛋白、低密度 脂蛋白
癌胚抗原 CEA(定量)
甲胎蛋白 AFP(定量)
糖类抗原 199
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 (NSE)
前列腺特异性抗原组套(2 项+比值) - - - -
糖类抗原 125(Ca125) - - - -
糖类抗原 153
彩超 彩超:肝胆胰脾
彩超:双肾、前列腺、膀胱 /双肾、膀胱
彩超:甲状腺
女性专妇科双合诊

20
白带常规
宫颈 TCT
子宫附件彩超(经阴道)
子宫附件彩超(经腹部)
乳腺彩超

★三、服务要求
1、报价为含税价。包含但不限于:体检、开票、相关税费等所有费用。
2、固定单价。最终结算时,按实际体检的人数乘以成交单价进行结算。
3、付款方式:对账开票,次月由采购部门汇总后予以付款。请注明开票税点。
21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人 :
供应商 :
签订日期 :
22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买方)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 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采购标的
1.1 产品/服务内容: 。
1.2 服务期限: 。
1.3 补充条款: 。
二、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圆整(¥__________元)人
民币。
本合同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产品和服务的报酬及乙方提供合同
中产品和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
任何费用。最终结算时,按实际的人数乘以成交价进行结算。成交结算单价如下:
男<45 岁体检项单价(大写):_____________,参与人数:_____________;
男≥45 岁体检项单价(大写):______________,参与人数:_____________;
女<45 岁未婚体检项单价(大写):____________,参与人数:___________;
女<45 岁已婚体检项单价(大写):___________,参与人数:___________;
女≥45 岁已婚体检项单价(大写):___________,参与人数:___________。
三、技术资料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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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知识产权
无。
五、产权担保
无。
六、履约保证金
6.1 乙方交纳人民币 50000.00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6.2 合同履行结束后,乙方凭采购人签署的同意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证明(格
式见磋商文件附件《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办理保
证金退还手续(无息退还)。
七、转包或分包
7.1 本合同范围内产品或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7.2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7.3 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八、质保期
质保期 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九、交付期、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
9.1 交付期:_________。 9.2 交付方式:_________。
9.3 交付地点:_________。
十、合同款支付
10.1 付款方式:。
24
10.2 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根据实际使用量提供产品和
服务,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十一、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2.1 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响应文件承诺的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
甲方提供产品或服务。
12.2 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在质保期内因其本身出现质量问题,根据实际情
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合同终止处理:合同终止,并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由此
产生的所有费用,甲方不承担发生任何费用。
12.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
达甲方现场。
12.4 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产品或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
并承担一切费用。
十三、验收
13.1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产品或服务依据磋商文件上的项目需求要求、乙方响
应文件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13.2 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或服务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
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服务一起提
交甲方。
25
13.3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在使用前,乙方需负责培训甲方的使用操 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试用,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13.4 对技术复杂的产品或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 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13.5 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磋商文件规定 以外的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合同内容的交付
十五、违约责任
15.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 金。
15.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 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5.3 乙方逾期交付合同标的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 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 10 个工作日 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 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 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 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5.4 乙方所交的产品或服务不符合项目需求要求、乙方响应文件承诺及国家 有关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 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由此造 成的甲方全部损失。
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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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 履行期延
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6.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 明。
16.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 行合同。
十七、诉讼
17.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 。
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18.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8.2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8.3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贰份。
甲方(采购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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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廉洁合同 甲方:江苏省浦口监狱
乙方:
为防止国有资源交易活动中各种不正当行为发生,确保项目交易 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结合国有资源交易工 作特点,特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所在地区关于招投标及政府采 购的相关规定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甲方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 等好处费。
三、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 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 付的费用,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履约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四、甲方相关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住房装修、婚丧嫁 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提供方便和服务。
五、甲方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甲方招标(采购)有关的服务、货物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六、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 正当利益而向甲方相关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七、乙方不得为谋私利与甲方相关工作人员就中标(成交)甲方 招标(采购)项目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八、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相关 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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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 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十、乙方发现甲方相关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及时向甲 方纪检监察部门或者甲方上级单位反映,有义务支持配合甲方纪检监 察部门调查处理工作。
十一、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行贿甲 方相关工作人员,甲方可以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采取以下措 施:
1.责令乙方限期整改;
2.终止与乙方合作;
3.终止合同,将乙方列入本单位招标“黑名单”。
十二、本廉洁合同作为项目成交合同的附件,与成交合同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日期:
29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及附件
响应文件
项 目 编号:
项 目 名称: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日 期 :
30
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行数不够,自行添加

注:建议投标供应商为《响应文件》制作详细目录,并将该《评分索引表》
放在响应文件目录之前。
31
一、磋商申请及声明
磋商申请及声明
致江苏省浦口监狱: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 务)代表(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声明和承诺如下:
1、我们的资格条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我们同意并向贵方提 供了与投标有关的所有证据和资料。
2、按竞争性磋商要求,我方投标报价为: ________元(大写) 。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放弃对竞争性磋商文 件任何误解的权利,提交响应文件后,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本身提出质疑。否则,属于不 诚信和故意扰乱政府采购活动行为,我们将无条件接受处罚。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 具有约束力。
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 时间完成服务的启动/集成、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6、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 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 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 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7、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联系方式为:
供应商名称(盖章):
地址:
联系电话: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32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采购人):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 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委托人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3
三、报价表格式
1、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备注
投标报价 (元) 投标报价为: 元(大写: )
服务期限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 份 副本: 份
供应商企业 供应商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 是 否
供应商企业 供应商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是 否
本项目负责人
授权委托人 (或法人)
其它 (如有优惠条件须在此注明)

供应商名称:(盖章)
说明:
1.在“供应商是否属于中、小和微型企业”、“供应商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栏后“是”或“否”上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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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项报价表
类别 项 目 男 <45 岁 男 ≥45 岁 女<45 岁未婚 女<45 岁已婚 女≥45 岁已婚
物理 体检 物理体检:内科、外科、眼 科、耳鼻咽喉科、血压、身 高体重、BMI
心脏 12 导联心电图
肺部 胸部低剂量 CT
检验科 血常规
尿常规
肝功 3 项:谷丙转氨酶、谷 草转氨酶、r-谷氨酰转肽 酶
肾功能:肌酐、尿素氮、尿 酸、血糖
血脂 4 项:胆固醇、甘油三 酯、高密度脂蛋白、低密度 脂蛋白
癌胚抗原 CEA(定量)
甲胎蛋白 AFP(定量)
糖类抗原 199
神经元特异性烯醇化酶 (NSE)
前列腺特异性抗原组套(2 项+比值) - - - -
糖类抗原 125(Ca125) - - - -
糖类抗原 153
彩超 彩超:肝胆胰脾
彩超:双肾、前列腺、膀胱 /双肾、膀胱
彩超:甲状腺
女性专 项 妇科双合诊
白带常规
宫颈 TCT
子宫附件彩超(经阴道)
子宫附件彩超(经腹部)
乳腺彩超
人数 515 705 22 54 222

35
单价(元/人)
小计(元)
合计 人民币: 元(大写:)

36
四、资格证明文件
五、商务条款偏离表、技术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 是否响应有无偏离

供应商名称:(盖章)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技术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条款 是否响应有无偏离

供应商名称:(盖章)
说明:如果行数不够,请自行增加。
37
六、业绩情况表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合同金额 (万元) 日期

七、项目实施或集成方案
由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服务标准内容自行编写。
八、其他证明材料(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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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为符 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 元 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
可不填报。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39
附件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 单位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
40
附件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江苏省浦口监狱: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 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 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 罚款等行政处罚。)
声明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41
附件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声明格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声明
江苏省浦口监狱:
我单位 (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
我单位具有履行 (项目编号: )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具 体设备明细见下表)或专业技术能力。
声 明 单 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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