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河北公司河北公司所属基建单位基建项目管理平台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72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7/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ezb240005070001
预算金额272万元
招标联系人赵斌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河北公司河北公司所属基建单位基建项目管理平台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河北公司河北公司所属基建单位基建项目管理平台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005070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005070001
载明内容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第中标候选人
名称 北京北斗兴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朗坤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272.000000 278.800000
质量(如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工期(交货期)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1、CMMI、3级、63129、2026年02月10日
2、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三级、ITSS-YW-3-110020210186、2027年02月02日
1、CMMI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证书、五级、56117、2024年10月28日
2、ITSS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等级证书、二级、ITSS-YW-2-320020220019、2025年02月10日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业绩 1、国能神皖池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2×660MW)机组)扩建工程基建辅助管理系统服务项目、国能神皖池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7月24日
2、国能肇庆电厂二期2×400MW(F)级燃气热电联产工程智慧工地系统(信息管控平台)服务项目智慧工地信息管理系统开发服务项目、国能信控互联技术有限公司、2023年5月12日
3、国能神华九江电厂2×1000MW二期扩建工程基建辅助管理系统服务项目、国能神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11月15日
4、国能广投北海电厂二期扩建工程基建管理系统项目、国能广投北海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7月28日
5、神华国华(印尼)天健美朗发电有限公司基建MIS系统财务/采购模块开发及技术服务项目、神华国华(印尼)天健美朗发电有限公司、2020年6月29日
6、国华电力基建MIS系统业务功能完善项目、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国华电力分公司、2019年10月9日
7、福建公司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基建工程辅助管理系统服务项目、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2023年11月20日
1、射阳
港电
厂2
×10
0万
千瓦
扩建
项目
基建
管理
信息
系统
(基
建MI
S)、江苏
射阳
港发
电有
限责
任公
司、2020年10月28日
2、广东
能源
兵团
三师
45团
40万
千瓦
光伏
项目
基建
MIS
系统
采购、图木
舒克
粤电
瀚海
新能
源有
限公
司、2022年8
月5日
3、苏州
市吴
淞江
科技
产业
园燃
气轮
机创
新发
展示
范项
目厂
级管
理和
监控
信息
系统
(MIS
SIS)
设备
采购
合同
【基
建生
产一
体化
项目
】、中国
电力
工程
顾问
集团
华东
电力
设计
院有
限公
司、2021年2月26日
4、江苏
国信
滨海
港发
电有
限公
司基
建生
产MIS
一体
化实
施项
目总
承包
合同、江苏
国信
滨海
港发
电有
限公
司、2022年9月19日
5、江苏
国信
沙洲2×1000MW高
效清洁燃
煤发
电项
目智
慧化
基建
信息
管理
系统
采购、江苏国信
沙洲
发电
有限
公司、2023年2月22日
6、江西
赣能
上高2×1000MW清
洁煤
电项
目基
建期
管理
信息
系统
(MIS系统
)采
购、江西
赣能
上高
发电
有限
公司、2023年5月23日

包号 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
CEZB240005070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赵斌    电话:010-57336320
    邮箱:12102702@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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