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永川分公司2023年度构建筑物清淤工作(第二批次)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4/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邱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06
公告正文
永川分公司2023年度构建筑物清淤工作(第二批次)(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川分公司2023年度构建筑物清淤工作(第二批次),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比选人为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永川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对永川分公司权属提升泵站泵房、外回流泵房、废水池、二期进水廊道、二期进水廊道等构建筑物进行清淤。
2.2 招标范围:构建筑物包含提升泵站泵房、外回流泵房、废水池、二期进水廊道、二期进水廊道等;清淤要求清除淤砂脏物、污泥运输、路面清洁恢复等,每次实施以比选人通知为准,综合单价限价170元/m3,暂定清淤总体积580m3。(注:最终结算以实际清淤体积为准)。
2.3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否则为废标: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注册资金≥20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施工方案和安全保障方案,提供应急救援预案,提供权属安全保障设备相关证明。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3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签订的1个合同金额在8万元及以上类似市政工程清淤或泵站清淤合同 (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4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需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投标。
3.5非法人代表参加投标的,需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的2023年1月-2023年3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 2023 年4月 3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4.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 元/份标书费(推荐采用非现金扫码方式递交),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 年 4月 6日 13 时30 分至 14 时 00 分,地点:重庆市永川区凤凰大道36号。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3 年 4月6日 14 时00 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渝西水务有限公司永川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凤凰大道36号
联系人:邱老师
电 话:023-49668156
代理机构: /
地 址: /
联系人: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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