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希望中心(二期)幕墙工程招标公告
东方希望中心(二期)幕墙工程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深化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公开邀请。
一、招标人:成都东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方希望中心(二期)幕墙工程
2、项目规模:东方希望中(二期)总建筑面积约:294364平方米,建筑总高度167.7米,地上一栋41F,一栋52F,拟开发建成两栋SOHO办公楼和甲级办公楼,幕墙面积约76000平方米。
3、项目地点: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333号。
三、招标内容:
含两栋楼的玻璃幕墙系统(、轻钢雨蓬系统、地弹门系统、铝合金百叶系统等工程内容。两栋楼的玻璃幕墙为一个标段。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幕墙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须具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入川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因行贿、受贿、串通投标、转包、挂靠或暴力抗法而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违法记录,近三年财务状况无亏损的投标单位。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负责人要求:
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六、业绩要求:
1、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不少于1个类似玻璃幕墙装饰装修项目;
2、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自2015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不少于1个类似玻璃幕墙装饰装修项目;
类似项目指类似项目指玻璃幕墙装饰装修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或幕墙高度100米以上的工程,须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证明。
七、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预审。
八、资格文件编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目录(含页码);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明、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本公司6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
3、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设计、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规费计取证、开户许可证、《省外企业入川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如有)、无不良记录查询截图、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企业证件;
4、企业业绩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5、项目经理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
6、近三年财务报告。
以上材料需装订成册且同时提供电子档U盘壹份。由被授权人带营业执照、身份证原件按时前来递交资格审查文件。
九、其他事宜:
1、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6日15时整;
2、资格预审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益州大道北段333号东方希望中心负一楼物业办公室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彭工028-85921426
招标人:成都东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