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南明山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其叶村精品村庄建设工程之柳后文创花园乡村提升改造项目-方案策划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采购编号:浙金丽招2021151号
二、项目名称:叶村精品村庄建设工程之柳后文创花园乡村提升改造项目-方案策划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1 |
叶村精品村庄建设工程之柳后文创花园乡村提升改造项目-方案策划采购 |
1 |
项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招标需求 |
48 |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2磋商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3磋商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六、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直接获取。
7.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2月16日- 2021年12月28日每天8:3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7.2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⑴单位介绍信(格式自拟,包含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邮寄或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地址:丽水市庆春街909号五楼,电话:0578-2832189,邮箱:734086718@qq.com。邮寄或邮件递交的,以实际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
八、资格审查:接受供应商报名或递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取磋商资格,磋商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才有磋商资格。
九、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8日09:00(北京时间)。
十、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丽水市庆春街909号五楼开标室(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一、竞争性磋商时间:同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十二、竞争性磋商地点:丽水市庆春街909号五楼开标室(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三、其他事项: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磋商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四、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朱鸿鹄联系电话:0578-2832189 传真:0578-2128189
质疑联系人:侯 娟 联系电话:0578-2832189 传真:0578-2128189
地址:丽水市庆春街909号
2. 采购人名称: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南明山街道办事处
项目负责人:叶先生联系电话:0578-2867135
质疑联系人:汤先生联系电话:0578-2655926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绿谷大道50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
联系人:毛倩婷 监督投诉电话:0578-2990378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绿谷大道238号
十五、注意事项
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请各投标人严格遵守丽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并服从现场管理且按以下要求执行:
1)参与人员应当领取“丽水健康码”,红、黄码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活动。健康码获取方式:支付宝→城市服务→丽水健康码。
2)参与人员应携带身份证等户籍证明原件,全程佩戴口罩,进入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自觉接受工作人员体温检测及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情况。适当保持人员间隔距离(1.5米),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做好健康防护。
3)进出路线:投标人从大楼一楼正大门进入,登记、扫手机健康码、填写体温表格,电梯上五楼会议室,按先后顺序固定分散就座,开标结束后原路返回。
4)如遇突发状况,按照“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执行。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南明山街道办事处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