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中国造纸装备有限公司1套废水处理设备 | 项目编号 | GR2019BJ1001967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造纸装备有限公司 | ||
转让申请与承诺 | |||
转让底价 | 69.9775万元 | 资产来源 | 企业实物资产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19-06-20 |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 2019-07-04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否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受托会员 | 机构名称:北京中诚天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机构联系人:董英杰/ 联系电话:18701273513;010-63799892 | ||
交易机构 | 项目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010-66295737 |
您的意向信息已提交,正式报名请务必与本项目的负责人联系。
机械设备 | 名称 | 废水处理设备 | ||
所在地 | 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 | |||
规格型号 | WSZ | 成新率(%) | 73 | |
计量单位 | 套 | 数量 | 1.0000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造纸装备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批复 | |||
批准文件名称 | 关于中轻集团所属造纸装备公司转让部分闲置固定资产事项的批复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 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20.99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部分实物资产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部分实物资产交易价款,未竞买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无息返还。 2.本次转让标的的数量、品质、状况及瑕疵均以实物的现状为准。标的资产严格以现场实物及其现状进行交易,转让方不保证标的资产的质量、数量、品质等。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赴转让方处,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且自《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次日起 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以外的剩余转让价款一次性汇入北交所的指定结算账户。 4.全部转让价款支付完毕后,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赴现场与转让方进行实物资产移交,并签订《实物资产移交确认书》。 5.自资产移交工作完成之日起,标的的保养、保管、拆除、运输、清理、安全及保卫、消防、现场管理等责任与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受让方应自资产移交工作完成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标的资产拆除、清运工作,标的资产拆除、清运工作涉及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待正常拆除、清运完毕并经转让方现场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向受让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发票。 7.意向受让方须详细阅读相关附件,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需将挂牌附件列《承诺函》(须意向受让方加盖公章)、《现场踏勘确认书》(转让方及意向受让方加盖公章)一并提交。 8. 受让方应按照本项目成交金额的5%支付交易服务费。 9.同意北交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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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续存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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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转让标的为中国造纸装备有限公司1套废水处理设备,此次转让标的资产具体情况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当到现场对标的物现状进行充分了解,资产移交时均以实物资产现状为准。 2.意向受让方需按照《现场踏勘管理办法》及挂牌公示条件的相关规定进行现场踏勘,所有意向受让方均必须到标的资产现场进行踏勘。(踏勘联系人:董英杰,18701273513)。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时,需提供《现场踏勘确认书》。 3.其他披露内容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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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万元) | 20.990000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支付,电汇 | |||
保证事项 |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先用于补偿北京产权交易所及各方会员应收取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5) 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
处置方式 | 如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 其所交纳的保证金按照北交所相关规定退还。 | |||
其他附件 | 附件: 09现场踏勘管理办法.pdf , 10承诺函.pdf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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