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送文艺进社区精品展演暨曲艺培训系列活动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深汕特别合作区作为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节点,近年来在经济、文化等方面取得了显著发展。为进一步推动合作区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提升人民群众文化素养,丰富基层群众业余生活,现拟开展深汕特别合作区送文艺进社区精品展演暨曲艺培训系列活动。活动以“弘扬时代精神,存续传统文化,培养曲艺人才,丰富合作区文化生活”为主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项目。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范围)
按照甲方要求开展深汕特别合作区送文艺进社区精品展演暨曲艺培训系列活动的筹备、实施等各项工作,共计开展曲艺培训不少于20课时,每课时不少于45分钟;演出不少于4场,每场时长约60—90分钟。
2.服务要求
(1)负责深汕特别合作区送文艺进社区精品展演暨曲艺培训系列活动的培训课时、活动策划、巡演现场布场、节目排练、现场表演工作,负责4场巡演的节目、主持人及草拟主持词,负责组建导演及工作人员团队,协助主办方做好活动的现场执行等工作。
(2)负责活动的节目单设计制作、舞美制作、背景搭建、灯光音响保障等相关工作。
(3)做好活动后勤保障工作,提供表演工作人员及演员彩排、正式演出期间的饮用水、工作餐等。
(4)负责巡演的摄影摄像以及影像资料的留存、刻录工作。
(5)负责做好活动应急保障方案(如极端天气、突发事件等),完成主办方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中标之日起至甲方验收合格。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满足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违约金中标之后双方详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重要提示
1.报价单内容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
2.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4月15日上午9:00至2024年4月19日下午18:00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ggsyj_wt@szss.gov.cn
(5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ggzy.com/static/index.html),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事业局
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2栋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755-22101097
附件:报价单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