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第二中学搬迁入城建设项目、金塔县胡杨林景区至黑河环流(金塔至大墩门)公路建设工程、金塔县游泳馆建设项目、金塔县委党校、金塔县行政学校教学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及附属工程水土保持报告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及环境保护验收招标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2019-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酒泉聚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塔县新城区基础设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金塔县第二中学搬迁入城建设项目、金塔县胡杨林景区至黑河环流(金塔至大墩门)公路建设工程、金塔县游泳馆建设项目、金塔县委党校、金塔县行政学校教学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及附属工程水土保持报告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及环境保护验收”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一包确定了酒泉绿藤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甘肃凡盛安环科技有限公司、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二包确定了甘肃金锋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九木王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酒泉市新蓝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共6家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JC-YGZB(2021)08号
二、采购内容:承担该项目水土保持报告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环境保护验收等工作的技术咨询服务,所有工作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进行,成果文件需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一包:金塔县胡杨林景区至黑河环流(金塔至大墩门)公路建设工程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环境监理总结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金塔县第二中学搬迁入城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金塔县游泳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二包:编制金塔县委党校、金塔县行政学校教学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金塔县委党校、金塔县行政学校教学业务用房建设项目附属设施工程水土保持报告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三、采购预算总金额:¥586000.00元,大写:伍拾捌万陆仟元整。
一包:¥451000.00元,大写:肆拾伍万壹仟元整。
二包:¥135000.00元,大写:壹拾叁万伍仟元整。
四、评标办法:最低价评标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经营范围应包含相关技术咨询服务。(扫描件须加盖公章)
2、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名单(以投标报名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扫描件须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扫描件须加盖公章)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六、投标报名时间:
投标人于2021年7月28日9:30分—2021年7月29日8.00分,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新版)进行投标登记。
七、在阳光采购平台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报价截止时间: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时间:2021年7月28日9时30分至2021年7月29日8时00分。
报价时间:2021年7月29日上午8时30分至2021年7月29日12时00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仅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酒泉市)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九、服务期:前期工程需在项目完工前取得主管部门批复,验收工作需在工程投产使用前完成。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金塔县新城区基础设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柴玉娇 联系电话:18693195298
采购代理机构:酒泉聚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亚琴 联系电话:15097226362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风电大道金屋雅苑9号楼A座1-3铺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