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格耕地进出平衡的通知》(湘自资发〔2022〕15号)、《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2023年耕地保护目标任务的通知》(长政办函〔2023〕5号)等文件精神,2023年,省下达湘江新区耕地恢复任务2048亩,市下达新区耕地恢复任务2610亩,考虑到耕地恢复验收时需扣除田坎、稻虾田沟坑及部分图斑边角达不到耕地认定标准造成面积缩减等情况,结合2022年省、市真抓实干考核恢复耕地加分情况,湘江新区2023年耕地恢复任务实际按3500亩落实,耕地流出图斑核查整改任务预计750亩。现拟聘请一家单位为湘江新区2023年度耕地恢复提供技术支撑。
二、相关标准:
符合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标准,并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三、技术规格:
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3、《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4、《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
5、《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的通知》(湘自资发〔2022〕15 号)
6、《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2023年耕地保护目标任务的通知》(长政办函〔2023〕5号)
7、《湖南省耕地恢复指南》
8、《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
9、其他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技术标准依据。
注:以上工作依据有更新的以最新依据为准。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所有技术服务工作。
五、服务标准:
一、项目范围
涉及3500亩耕地恢复范围与750亩耕地流出图斑核查整改范围。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耕地恢复
1、底图底数编制与图斑选定。筛选耕地恢复属性图斑,编制2023年度耕地恢复潜力底图,统计耕地恢复潜力图斑数据,配合街镇、村选定耕地恢复图斑。
2、耕地恢复实施方案编制与施工指导。根据选定的耕地恢复图斑,因地制宜确定耕地恢复方向,明确耕地恢复技术要求,制定耕地恢复工程措施等,形成耕地恢复实施方案,并指导街镇、村耕地恢复施工。
3、竣工正射影像航拍。无人机拍摄耕地恢复后正射影像,圈定耕地恢复范围。
4、验收资料编制。整理耕地恢复影像资料,量算耕地恢复面积,调查比对确定耕地恢复质量等别,编制耕地恢复验收资料,供采购人组织验收。
5、耕地恢复指标报卷与外业核查举证。区级验收完成后,组织报卷资料,逐地块拍摄耕地恢复地块带坐标和方位角的现场照片,上报省自然资源厅验收复核。相关资料满足省自然资源厅验收复核、耕地恢复指标入库要求。
(二)流出耕地核查整改
1、图斑分析与核查。叠加相关图件数据,对非农化、非粮化流出耕地图斑进行分析,逐图斑地块实地核查流出耕地现场情况。
2、系统填报与外业举证。对整改恢复耕地进行验收,符合要求的进行举证上报,不符合要求的指导进一步整改,直到满足举证销号的要求。
三、工作成果及要求
(一)耕地恢复工作成果
1、工作成果:
(1)耕地恢复潜力底图与潜力统计表;
(2)耕地恢复实施方案文本、图册;
(3)耕地恢复验收影像资料与统计表格;
(4)耕地恢复矢量数据;
(5)湖南省国土调查在线举证系统举证,湖南省耕地恢复验收系统填报等。
2、成果规格与数量:
(1)耕地恢复实施方案文本、图册、耕地恢复验收影像资料与统计表格提交纸质资料4套,电子文件1份;
(2)耕地恢复潜力底图与潜力统计表、耕地恢复矢量数据提交电子文件1份;
(3)系统填报按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完成。
(二)耕地流出核查整改工作成果
1、工作成果:
(1)图斑分析与核查数据资料;
(2)图斑销号系统填报。
2、成果规格与数量:
(1)图斑分析与核查数据资料提交纸质资料4套,电子文件1份;
(2)系统填报按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完成。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长财采【2016】6号文的规定,以简易程序验收方式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一)结算方法
1、付款人: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工作成果通过省自然资源厅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正式成果通过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10%。
(二)项目团队要求
1、投标人需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与采购人进行对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团队人员名单均须报采购人备案;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4、合同形式
本项目合同为费用包干合同。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及需要,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应包括完成合同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人工、管理、财务、培训、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成果的知识产权
(1)所有投标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递交的所有文件均不退回。
(2)采购人支付成交人全部费用后,提交的成果文件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人享有署名权,并有权为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研讨、单位成果宣传、行业评奖评优等原因自行使用项目成果。
(3)成交人保证准备或提交的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成交人应保证,如果成果文件使用或包含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时,成交人须证明已经获得权利人的相应授权。成交人须进一步保证,采购人使用其成果文件在中国境内或境外没有且不会侵犯其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或商业秘密,并应当使采购人免于因被指控侵犯上述权利而产生的或与此有关的任何责任,否则,须赔偿采购人由此发生的实际损失。
(4)成交人如若被发现有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将取消成交人资格。
注:以上系采购计划申报阶段确定的内容,最终以招标挂网公示为准。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