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深圳市教育局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提升信息技术服务教育,现公开招标采购深圳市学籍系统与国家学籍系统数据同步衔接日常运维技术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标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二、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协助深圳市教育局及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全国各地家长、学校和各级教育部门学生学籍信息的查询和服务;
  (二)协助深圳市教育局及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过后台在数据库中查找、核对各地查询学生数据;
  (三)协助深圳市教育局及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同步处理外省和外市的转学、学籍异动业务;
  (四)协助处理两套学籍管理系统各种问题学籍的核实、佐证资料上传和佐证工作;
  (五)协助深圳市教育局及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国家系统和深圳系统的学生数据的同步处理工作;
  (六)按深圳市教育局及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需求做好数据的核对、安全备份和统计分析等工作;
  (七)按照深圳市教育局及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协助新增或变更学校国家系统账号嵌入深圳学籍系统;
  (八)协助深圳市教育局及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深圳市学籍系统初一和高一新生数据录取结果同步导入国家系统,向各学校提供相关的技术操作指导;
  (九)协助各区(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实现全市小一新生数据导入与国家学前系统数据比对,生成结果,并实现与市级学籍管理系统数据同步;
  (十)协助各中小学使用国家学籍管理系统,根据学前系统比对结果生成各区、校导入国家系统小一新生模板并导入国家系统;
  (十一)根据深圳市学籍系统数据情况,协助各级教育部门同步核准国家系统内跨省转学审核、调档、撤销服务;
  (十二)根据深圳市学籍系统数据情况,协助各级教育部门同步核准国家系统内六年级和初三学生毕业后跨省就学申请、审核、撤销、调档服务。
  (十三)项目要求
  1.地点:深圳市教育局指定地点。
  2.服务期限:一年。如履约情况良好,服务到期后,可以根据甲乙双方意愿续约,续约期为一年(需要重新签订合同),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
  3.进度:根据我局安排的时间开展技术服务。
  4.服务质量:中标方须安排3名技术服务人员专职负责此项服务,工作高峰期根据我局需要,适时增加技术服务人员,确保根据我局要求及时准确完成技术服务内容,并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和实时性。如中标方提供人选的工作表现未能达到我局要求,中标方应当重新指定熟悉信息系统使用的技术服务人员。
  三、 项目经费
  经费来源于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年度部门预算,共199,000.00元(大写:壹拾玖万玖仟元整),包含一切税、费。
  四、申报条件
  (一)投标机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从事信息系统技术咨询、系统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支持、维护管理的相关专业活动,并在深圳具有固定服务网点。
  (三)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无区级(含区级)以上行政处罚。
  五、招标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深圳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时间为2023年4月7日-16日,符合条件的专业机构需在公告截止时间内提交纸质材料。
  (二)提交材料
  1.项目申报书(包含工作方案、报价、项目人员配备(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社保清单)、人员管理方案等信息)。
  2.机构注册资料复印件:包括本机构法人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3.相关专业资料复印件:从事相关信息技术工作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技术人员相关资质证明(含专业学历及从业资格等)。
  4. 承诺函:承诺机构成立以来或近三年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无区级(含区级)以上行政处罚。
  以上资料按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分别注明“正本”或“副本”,一式五份(正本1份、副本4份。正本和副本如果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加盖公章。
  申报机构须于2023年 4月17日(星期一)上午12点前将以上资料邮寄至我局(以邮戳和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请在信封注明“深圳市学籍系统与国家学籍系统数据同步衔接日常运维技术服务”字样。
  (三)评审结果。我局组织专家进行评标,对评审结果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我局将向中标机构发送《中标通知》,及与中标机构签订委托协议。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2085室
  邮政编码:518026
  电话: 0755-88125340
深圳市教育局
2023年4月7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