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工业学院筹建事务中心新校区计算机应用实验室、计算机硬件实验室、计算机软件综合实验室、人工智能实验室、多功能教室建设合同公告
金额
262.3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12/1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货物类合同预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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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202209150088-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工业学院筹建事务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市智鼎创科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新校区计算机应用实验室、计算机硬件实验室、计算机软件综合实验室、人工智能实验室、多功能教室建设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20915008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乙方及时响应甲方通知入场进行实验室、教室项目建设,并在入场后14日内交付甲方使用。具体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 乙方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但不限于所产生的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一切费用,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及人员伤亡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2、 乙方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 乙方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用餐和住宿。 4、 乙方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2.安装调试 1、乙方负责产品在指定地点的安装,使产品达到用户可直接使用所有功能的状态。 2、 乙方负责产品在安装后的调试,确保产品运行状态正常无误。 3、 乙方送达产品及进行安装调试,提前两天以上和采购人及采购用户单位取得联系,以便采购人安排验货和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乙方须加强安装调试过程的组织管理,所有安装调试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操作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3.施工要求 1、 乙方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自始自终坚决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规范,有针对性制定各种切实有效安全防护措施,切实做好自身的劳动保护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乙方须提供一套强电、弱电施工方案及文化设计效果图的深化方案,在得到采购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桌椅外观由中标人提供3种可选样式,如3种可选样式均不符合实验室建设统一风格,最终由甲方确定桌椅外观样式。 2、 工期要求: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项目进度计划实施,如期完成项目的安装部署、调试、试运行、用户培训、正式上线和验收工作。 3、 稳定运行要求:在维保期内,若软件系统依赖的运行环境(如操作系统、浏览器、数据库或中间件等)有版本升级,乙方提前检查所提供的软件系统的兼容性,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保证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492139.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31165.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支付合同金额的5%(无息) 4.2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恒达支行(长沙市智鼎创科设备有限公司:43050175453600000748)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 质保期:项目整体质保期5年(招标文件第四章“三、具体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有特别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从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内乙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响应文件之要求积极响应质保服务。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乙方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 质保期内所有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若乙方在质保期内未按时上门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扣除全部质保金,质保金不足的,乙方应予以补足,质保期重新计算。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 根据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按照一般程序进行验收。 2、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 4、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全部费用,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甲方的验收行为不代表对乙方产品质量的确认和后续权利的放弃。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售后服务 1.系统维护 1.1 定期维护,乙方须提出软件系统及运行环境的定期维护计划。 1.2 乙方对采购人要求的不定期维护提出有响应措施,并进行实施。 2.技术支持 2.1 咨询服务,乙方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2 巡视服务,乙方提供每季度1-2次巡视服务,检测软硬件系统的运行情况。 3.故障响应 3.1 乙方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3.2 乙方对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现场支援。 3.3 乙方故障服务的响应时间小于2小时,即2小时内有能够处理故障的技术人员到达现场。 3.4 乙方云服务中断时间不能超过4小时。 4.备件服务 4.1 遇到重大故障,乙方提供系统所需更换的任何备件。 4.2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乙方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5.乙方需为甲方提供3D效果图、鸟瞰图、综合布线点位图、艺术效果图等。 二、培训 乙方应负责针对全部投标产品免费对采购人的相关人员进行全面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1. 软硬件系统的日常操作管理与维护。 2. 能熟练使用所提供的各种工具。 3. 产品现场安装时应提供现场培训。 4. 乙方需承诺培训课程安排、培训方式及时间。受训人员经过培训后,应能够熟练掌握各种设备和软硬件等常规使用方法,以及小故障的判断与解决,能够独立承担和完成相应的系统维护和管理工作。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5%。 2.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2.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可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进行弥补,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2.3如因乙方的产品缺陷等原因,导致甲方或甲方的最终用户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害,乙方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召回产品,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承担经济和商誉赔偿)。甲方因此承担责任有权向乙方追偿。 3.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3.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以本合同总金额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标准计算,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逾期超过七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4.其他违约责任 4.1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任何约定、陈述或保证,导致甲方自身遭受损失或与任何第三方产生任何纠纷,或遭受监管部门处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费用,乙方应当协助甲方进行处理并妥善解决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由此导致甲方遭受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支付的罚款、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和解金、律师费、鉴定费、诉讼费、差旅费以及其他合理开支),乙方应当予以全额赔偿。 4.2乙方不得以升级服务、锁屏、维护等方式为由拒绝提供服务,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全部合同款并按照本合同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具体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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