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葫芦岛市消防救援支队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葫芦岛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前突快反装备项目(五)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734.6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f2024-zcgk07
预算金额734.6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鸿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桦楠0429-306226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0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4
公告正文

葫芦岛市消防救援支队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葫芦岛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前突快反装备项目(五)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05月31日 11:0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葫芦岛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前突快反装备项目(五)
品目

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消防设备,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其他政法、消防、检测设备

采购单位葫芦岛市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龙港区公告时间2024年05月31日 11:0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5月31日至2024年06月0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2: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辽宁鸿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龙港区申海花园山水路2-2-1)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4日 09:30
开标地点辽宁鸿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葫芦岛市龙港区申海花园山水路2-2-1)
预算金额¥734.65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桦楠
项目联系电话0429-3062266
采购单位葫芦岛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lnhfxmzx@163.com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鸿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申海花园山水路2-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高桦楠 0429-3062266
附件:
附件1附件1.docx

项目概况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葫芦岛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前突快反装备项目(五)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鸿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龙港区申海花园山水路2-2-1)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F2024-ZCGK07

项目名称: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能力提升工程葫芦岛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前突快反装备项目(五)

预算金额:734.6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34.6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1

合同履行期限:001包、002包、003包、004包、005包、006包、007包:供应商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向采购人交付全部货物且完成验收并交付使用。(具体起止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31日  至 2024年06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2: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鸿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龙港区申海花园山水路2-2-1)

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领取。现场领取: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详见附件2-1)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2-2)(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 电子邮件领取:将以上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lnhfxmzx@163.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确认,要在电汇单据“摘要”“用途”栏次内,填写“HF2024-ZCGK07+葫芦岛前突项目(五)+包号”。邮件主题“获取XXXXX项目第XX包的招标文件”,并在邮箱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鸿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葫芦岛市龙港区申海花园山水路2-2-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2.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乡村振兴、节能环保等相关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6号        

联系方式:lnhfxmzx@163.com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鸿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申海花园山水路2-2-1            

联系方式:高桦楠 0429-30622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桦楠

电 话:  0429-306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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