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壹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管小区充电车棚建设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257.5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06/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wynj-2021-0604-1
预算金额257.57万元
招标公司南京壹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韩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禹宁彤13770605019
标书截止时间2021/06/11
投标截止时间2021/06/24
公告正文
南京壹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管小区充电车棚建设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WYNJ-2021-0604-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壹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管小区充电车棚建设项目一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58万元, 招标人为南京壹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在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银龙南苑、银龙东苑、富丽山庄、公园新寓、汇景和园5个物管小区实施充电车棚建设。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壹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管小区充电车棚建设项目一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壹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管小区充电车棚建设项目一标段 :
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5、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本工程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06-04 09:00到2021-06-11 17:00
获取方式: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授权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至现场购买。或网上报名获取,需将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及联系人、电话、邮箱等信息发至1575823817@qq.com。 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中山门大街297号钟鼎名悦广场5幢207室 3、招标文件费用:8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收款人单位名称: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开户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 账号:01500120210023712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06-24 14:30:00
递交方式:现场纸质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06-24 14:30:00
开标地点:长白街86号4层会议室404室(壹城集团)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南京壹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管小区充电车棚建设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00%,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南京壹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管小区充电车棚建设项目一标段
2.2 工程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银龙南苑、银龙东苑、富丽山庄、公园新寓、汇景和园
2.3 工程类型: 小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在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银龙南苑、银龙东苑、富丽山庄、公园新寓、汇景和园5个物管小区实施充电车棚建设。
2.5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6工程合同估算价:2575737.96 元
2.7 招标内容:小区充电车棚建设。
2.8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在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银龙南苑、银龙东苑、富丽山庄、公园新寓、汇景和园5个物管小区实施充电车棚建设。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3. 资格审查办法
3.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3.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有效的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项目负责人必须提供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复印件(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如是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人事编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原件)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1).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2).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评标阶段,将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黄牌警示信息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4.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5. 其他
5.1、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5.2、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
5.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规定,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南京壹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
南京市秦淮区高桥门200号22
联 系 人
:
韩工
电 话
:
/
电 子 邮 件
: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
城南新区新都街道人民南路1号华邦东厦2幢1606-1607室
联 系 人
:
禹宁彤
电 话
:
13770605019
电 子 邮 件
:
157582381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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