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内江市分行2023年资中县支行、隆昌市支行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10.8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0/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0.88万元
招标联系人魏老师0832-2222299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铭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女士13558776674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市分行委托【四川铭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内江市分行2023年资中县支行、隆昌市支行食堂食材供应服务采购项目】【NJYC-SCMX-2023005】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为招标人指定的全省21个市、州分行和省分行直属支行共计22个实施单位辖内的网点开展大堂引导业务外包服务。本项目的大堂引导服务内容包括:营业环境管理、维持营业秩序、识别引导分流、解答客户咨询及受理客户投诉等。
  1.2包件划分:
  包件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内江市资中县支行提供食堂食材供应服务;
  包件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内江市隆昌市支行提供食堂食材供应服务;
  1.3项目预算金额:1108800元(含税)。
  其中:包件1预算金额:514800元(含税); 包件2预算金额:594000元(含税)。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黑名单或准入限制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投标人(含其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4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5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员于【2023】年【10】月【12】日至【2023】年【10】月【18】日,北京时间9:30 至17:00 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整,售后不退。并将以下资料发送至代理机构负责人邮箱scmxgczx@163.com(无需现场报名)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及本单位为经办人缴纳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款汇款证明扫描件(收款信息:公司名称:四川铭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9902001783169236;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21号综合楼303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本次招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同一地点公开开标,特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单位为授权代表缴纳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准时参加。
  5.4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铭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21号
  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13558776674
  邮  箱:scmxgczx@163.com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市分行
  地  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376号
  联系人:魏老师
  电  话:0832-2222299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铭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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