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麒麟区零星交通标线施划及清除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6/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530300-2024-0153-01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招标联系人张锋
招标代理机构至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正0874-321819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1
公告正文
2024年麒麟区零星交通标线施划及清除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至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7月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530300-2024-0153-0101
2.项目名称:2024年麒麟区零星交通标线施划及清除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
(1)零星道路交通标线清除
清除数量100平方米以上42.00元/平方米
清除数量单个点位30平方米以上100平方米以下48.00元/平方米
清除数量单个点位30平方米以下65.00元/平方米
(2)零星道路交通标线施划
施划数量150平方米以上54.00元/平方米
施划数量单个点位施划数量50平方米以上150平方米以下58.00元/平方米
施划数量单个点位施划数量50平方米以下62.00元/平方米
震荡标线170.00元/平方米
注: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5.招标内容:
(1)零星道路交通标线清除:对沥青路面道路施划的热熔型道路交通标线采用机械高压水除线进行清除,清除后无明显标线痕迹,路面无污渍残留,对路面又不造成损坏,残渣清理干净,不对环境造成影响,含运输费、人工费、卫生费、机械费、税费等费用,含麒麟辖区乡镇道路,旧线清除工程量验收时以实际发生工程量验收为准(备注:各箭头验收时按实际清除尺寸计算,不包含箭头中空隙面积)。
(2)零星道路交通标线施划:路面热熔标线;标线宽度为15cm,箭头及图案按国标施划,斑马线宽度为45cm,涂料使用内置反光珠型热熔涂料;标线应符合GB5768-202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要求,设计符合GB5768.3的规定,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符合GB/T16311-2009的要求,使用标线材料应符合GB/T24717、JT/T280、JT/T712等相关标准的要求,并提供所使用的交通标线材料生产商的国家级或部级颁发的热熔反光型标线材料《检测报告》、《生产合格证书》和厂家质量承诺书。使用材料符合以下参数:涂膜外观:干燥后,无皱纹、斑点、起泡、裂纹、脱落、粘贴现象,涂膜的颜色和外观与标准板差别不大;反光标线的面撒玻璃珠应均匀,其性能和粒径分布符合GB/T24722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视认性,颜色均匀、边缘整齐、线型规则、线条流畅。涂膜冷却后应无皱纹、斑点、起泡、裂纹、脱落及表面无发粘等现象,标线涂层厚度应均匀,无泛花等缺陷。外形尺寸符合相关要求,涂料内置玻璃微珠及面撒玻璃微珠采用高亮玻璃珠,涂料内置玻璃微珠含量不低于25%,质量承保期为12个月,使用寿命20-36个月。含运输费、人工费、机械费、税费等费用,含麒麟辖区乡镇道路。
6.服务时间: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7.实施地点:麒麟区范围内。乙方按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清除及施划,完成之前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8.施划时间: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在2小时内到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标线施划及清除。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7.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7日(节假日、休息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内。
2.地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体育馆西侧敏大金麟湾D-106号)。
3.方式:网上报名,供应商应将①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电子证书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授权时提供,应附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按序号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档,统一按照“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命名文件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以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至396173890@qq.com,本项目需发送至电子邮件资料均符合要求才能参与投标。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为4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2024年7月1日14时30分~15时00分;
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递交的地址为: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体育馆西侧敏大金麟湾D-106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
时间:2024年7月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体育馆西侧敏大金麟湾D-106号)
磋商:
①投标人应拟派1名磋商代表参与磋商;
②投标人拟派的1名磋商代表应是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
③磋商顺序:磋商顺序由磋商代表现场抽取;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曲靖市麒麟区紫云路
联系方式:张锋0874-35120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金麟湾体育馆西侧敏大金麟湾D-106号
联系方式:0874-3218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正
电 话:18687400709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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