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科维城市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委托资产零星维修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YZB-SG-202404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度委托资产零星维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7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全文的折扣率更正为折扣;
2.采购需求:本项目为2024年度委托资产零星维修项目,本次招标拟确定2家单位入围,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装饰、安装维修:拆除、楼地面、墙面维修、防水、电气、给排水维修等日常维修以及其他零星劳务等相关服务。
更正为:采购需求:本项目为2024年度委托资产零星维修项目,本次招标拟确定2家单位入围,负责单次(个)项目预算额0.5万元以下的小额零星维修(自行采购或自行组织实施除外),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装饰、安装维修:拆除、楼地面、墙面维修、防水、电气、给排水维修等日常维修以及其他零星劳务等相关服务。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更正为: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暂定1年或累计施工金额达预算价(二者以先到者为准)。
4.合同主要条款中第5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更正为:本项目工程材料、机械、设备使用费按照施工期间信息指导价的平均价计算(无信息指导价的由双方协商确认);人工工资按施工当月政策性文件计算,其中装饰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取中计算。套用定额的部分,经第三方审定后,进行结算,不能套取定额的部分,价格由甲方、审计、乙方三方确认后,进行结算。结算价=审定价*中标折扣。
本合同生效后,按以下约定支付工程款:
每3个月乙方汇总报审,按乙方结算价并经甲方(审计)初审造价的80%付款;合同履行期满后,按工程最终审定价付至审定价的97%,3%余款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退还(无息)。审计结束后乙方向甲方提交载明本此应支付费用的《付款申请书》及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付款申请书》和发票并核实金额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费用。
更正日期:2024年8月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科维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经开区东方东路168号
联系方式:0519-898639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尚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嵩山路1-301号
联系方式:0519-888182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涛
电话:0519-88818292(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