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郊220千伏变电站、丁香110千伏变电站新建2回10千伏线路送出工程施工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3
金额
184.37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g20240604-5562
预算金额184.37万元
招标联系人曹蔼明0471-6943385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蒙电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董政0471-347764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1
公告正文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郊220千伏变电站、丁香110千伏变电站新建2回10千伏线 路送出工程施工采购
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郊220千伏变电站、丁香110千伏变电站新建2回10千伏线 路送出工程施工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编号:HG20240604-556
2.2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郊220千伏变电站、丁香110千伏变电站新建2回10千伏线 路送出工程施工采购
2.3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
2.4标段划分及采购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6
2.5计划总投资额:1843775元
2.6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现行的电力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并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专业其它验收标准。
2.7安全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安全验收标准。
2.8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20日,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12月31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响应采购、参加响应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采购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响应。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母子公司不能互用资质、业绩。
3.3供应商未被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在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未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3.6供应商未被列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和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公布的“中电联关于发布涉电力领域重点关注对象名单”。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8更多资格要求:
3.8.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供应商还未申办以上资质,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8.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且在本企业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并提供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的承诺书;
3.8.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8.4供应商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伍级、承修类伍级、承试类伍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8.5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是指10kV及以下配网工程施工业绩)1份,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合同关键页)及配套发票扫描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应包括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签署等主要体现评审要素内容页。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第一次参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所属单位各类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先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子商务平台(wzglb.impc.com.cn:82)”进行注册,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未注册的申请人需在报名时注册,平台联系电话:400-080-9508(周一至周五9:00-17:00)。
4.2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04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impc.e-bidding.org)在线报名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1)具体流程为:登录投标管家→查看最新采购信息→供应商报名【请务必按要求填写对应信息,并上传资料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如资料不全采购人拒绝接受】→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
(2)报名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项目后续电子响应事宜,之前未进行注册【中招互连】APP的企业需要登录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点击首页扫码下载【中招互连】APP,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后续所有流程全部扫码登录,扫码签章,扫码加密,扫码解密。
4.3本项目不收取标书费
4.4响应报名资料
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报名需提供下列有效证明资料加盖公章后制作扫描件上传(注:报名资料内容清晰可辨,按标段分别制作,对应上传报名资料。每份报名资料请按照以下顺序扫描到一个PDF文件内,只上传一个PDF文件即可,上传时文件夹命名为所投标段编号+供应商名称或简称,出现未按照规定上传、资料不全、资料不合格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具体如下:
(1)供应商信息表;(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
(2)提供《响应真实性承诺书》;(详见采购公告附件2)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详见采购公告附件3)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代理人响应,代理人须为该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中必须明确采购项目名称、标段名称、采购/标段编号及联系方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4)
(5)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6)“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证明;(参照采购公告附件5)
(7)“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显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证明(企业名称如有变更,历史名称也需要提供查询结果证明);(参照采购公告附件5)
(8)“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显示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企业名称如有变更,历史名称也需要提供查询结果证明);(参照采购公告附件5)
(9)供应商满足更多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
(10)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复印件;
注:A、上述要求是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现行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B、在响应报名、评标审查、成交候选人、履约能力核实等阶段,对供应商资质、业绩等响应资格进行严格的真实性核查;经核实存在资格证明材料造假或信息不实的,采购人将按照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响应/成交供应商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C、供应商上传报名资料时,应充分考虑报名资料审核及修改的时间,如因供应商上传报名资料时间临近报名截止时间,造成因报名资料审核未通过,供应商不能及时上传更正报名资料,导致的报名不成功,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D、为提高报名工作效率,投多个标段的请供应商按标段分别对应上传相应报名资料,严禁上传与本标段无关资料,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
E、供应商上传的报名资料中,合同可以只附关键页,关键页应体现评审要素,例如合同关键页至少应包括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时间、合同签章等主要内容;
F、如供货业绩要求为电网项目采购(包括货物、施工、服务的采购,以及设计总承包、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的采购)业绩的,须是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或“内蒙古蒙电招标有限公司www.mnzb.com.cn”或“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impc.e-bidding.org”或“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guocai-impc.cppchina.cn”或“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sgcc.com.cn”或“中国南方电网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可查询到;没有要求电网业绩的,响应供应商提供销售合同和对应的发票扫描件,以及相关业绩的官方查询路径,若以上方式均无法查询,则需提供(国家税务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inv-veri.chinatax.gov.cn/)发票查询截图。(具体要求以附件专用资格要求为准)。
G、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注册建造师的具体执业范围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执行。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出现供应商注册建造师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否决其响应或成交资格。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属于电子标,响应文件采用网上递交方式,电子响应文件请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采购系统,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5.2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加密。登录【中招互连】APP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功能(如果供应商使用A手机号码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扫码加密,必须需要使用A手机号码进行扫码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
6.截标及开标时间:
响应文件上传时间: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11日09:00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1日09:00
商务技术标、经济标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1日09:00
商务技术标、经济标签到、解密时间:2024年11月11日09:00~09:30
注:上述时间均指北京时间。
7.解密方式及截标开标地点:
远程解密:供应商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原单位使用原上传文件电脑登录【中招互连】APP进行响应文件的远程解密(届时请持上传文件时所使用的手机提前30分钟等候在电脑前准备参加文件解密,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
请供应商按公告时间及时参与相关签到、解密及确认工作,签到、解密及确认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系统沟通联系解决(400-080-9508 ,周一~周五9:00-17:00),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商务技术标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撤销其响应文件,并不予解密经济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商务技术标响应文件,但因供应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经济标响应文件,视为其响应文件不完整,响应将被否决。
开标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二楼开标室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采购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
8.响应保证金及采购费用:
8.1响应保证金:所有供应商都须交纳响应保证金,缴纳方式为现金、银行汇票、保兑支票、银行保函、现金支票、电汇等均可,响应保证金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响应保证金金额详见采购文件对响应保证金的相关要求。没有提交响应保证金或响应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2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1)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以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价为基数,参照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内工建协﹝2022﹞34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
(2)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采购完成,发出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3)采购代理服务费交纳形式:电汇、银行转账均可。
(4)采购代理服务费交纳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92010100101025088
8.3平台使用费: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每标段每家供应商需上传响应文件前在线向电子交易平台缴纳电子投标服务费。
收费标准:招标项目400元/包段/次,采购项目300元/包段/次
8.4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费:
8.4.1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8.4.2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户  名: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华夏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  号:5830200001819100031131
行  号:304191001951
8.4.3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联系人:董政
联系电话:0471-3477645
发票:
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1楼12号窗口换取发票(开票前可先拨打电话:0471-3473014确认是否可以开具发票)(中标单位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并备注:代理机构名称及开标日期)
注: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公告发布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代理服务费,场所服务费的缴纳,如未按时缴纳费用将按照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nmgztb.com.cn)、内蒙古电力集团电子商务系统(impc.e-bidding.org)、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nmgygcg.ejy365.com)上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 218 号
联 系 人:曹蔼明
联系电话:0471-6943385
邮    箱:hhhtwzgyc@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影南路1号朗德国际九层
联 系 人:柴学栋、朱昊
电    话:0471-6676707、6676523
电子邮箱:zyxths@126.com
 
监督部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
联系电话:0471-6943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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